首页 理论教育 失业保险制度及缴费比例介绍

失业保险制度及缴费比例介绍

时间:2023-05-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按照规定,在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失业保险费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按照缴费基数进行,缴费比例为3%,单位缴费比例2%,个人缴费比例1%。

失业保险制度及缴费比例介绍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失业保险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1.普遍性

它主要是为了保障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失业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其覆盖范围包括劳动力队伍中的大部分成员。因此,在确定适用范围时,参保单位应不分部门和行业,不分所有制性质,不分职工用工形式,不分家居城镇、农村,只要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本人符合条件,都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分析我国失业保险适用范围的变化情况,呈逐步扩大的趋势,从国营企业的四种人到国有企业的七类九种人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再到《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城镇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充分体现了普遍性原则。

2.强制性

它是通过国家制定法律、法规来强制实施的。按照规定,在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根据有关规定,不履行缴费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互济性

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社会筹集,由单位、个人和国家三方共同负担,缴费比例、缴费方式相对稳定,筹集的失业保险费,不分来源渠道,不分缴费单位的性质,全部并入失业保险基金,在统筹地区内统一调度使用以发挥互济功能。(www.xing528.com)

失业保险费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按照缴费基数进行,缴费比例为3%,单位缴费比例2%,个人缴费比例1%。2016年5月1日起,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在该基础上可以阶段性下降至1%~1.5%,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不超过0.5%。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①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③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