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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之前我国农村改革历程

时间:2023-05-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78年改革开放之前,农村的每一次改革的实质都是土地制度的改革。高级合作社和人民公社化,脱离了中国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实际水平,加上高度集中的劳动方式和分配中的平均主义,影响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农村经济的发展受到约束。

1978年之前我国农村改革历程

我国农村改革伴随着土地制度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着。1978年改革开放之前,农村的每一次改革的实质都是土地制度的改革。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的土地制度

到1952年底,全国广大解放区的土地改革已全部完成,土地改革的完成,彻底消灭了封建剥削制度,结束了中国社会的半封建性质,土地由剥削阶级所有转为归农民所有,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目标,解决了民主革命时期留下的最大问题,同时也有力地激发了农民的劳动积极性,大大解放了农业生产力,使农业生产迅速得到恢复和发展。(www.xing528.com)

2.农村合作化运动

土改以后,在农村又掀起了农业合作化运动。这可以分为两个阶段:(1)初级农业合作化阶段。土改将封建土地所有制变为农民私有制后,中国共产党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合作制理论,结合当时中国的实际情况,开始引导农民走向合作化道路。先是建立农业生产互助组,在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私有制和分散经营的基础上实行劳动互助;进而建立农业初级合作社,农民通过土地入股、集中经营、统一分配的方式联合生产,其实就是把土地的农民私有制转变为农民私有、集体统一经营使用的土地制度。(2)高级合作社和人民公社化阶段。从1955年秋开始,高级合作社开始在全国推行,由于强大的政治压力和群众的盲目热情,只用了一年的时间,就在全国范围内完成了组建农业高级合作社的任务。在高级社中取消了按土地和农具入社分红制,出现了“一大二公”,把农民的土地私有制改成了合作社性质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土地的农民私有被集体统一所有代替。1956年12月,全国共建高级社54万个,入社农民占总农户比重为87.8%。到1957年,全国共建了74万个高级社,1958年又合并成2.6万个人民公社。高级合作社和人民公社化,脱离了中国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实际水平,加上高度集中的劳动方式和分配中的平均主义,影响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农村经济的发展受到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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