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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扶贫机制创新:瞄准、风险防控与信用优化

时间:2023-05-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调研发现,贵州省各地在金融扶贫机制上都有着不同程度的创新,主要有三个方面:瞄准机制使得金融服务能够有效瞄准有需求的贫困户;风险防控机制则可以通过金融机构与政府之间协同配合降低风险;信用机制创新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及时更新农户信用信息并对其授信。此外,江口县在扶贫小额信贷推进工作中,创新采取“五抓五促”措施。与地方政府财政贴息机制相结合,又能够撬动金融杠杆作用。

金融扶贫机制创新:瞄准、风险防控与信用优化

调研发现,贵州省各地在金融扶贫机制上都有着不同程度的创新,主要有三个方面:瞄准机制使得金融服务能够有效瞄准有需求的贫困户;风险防控机制则可以通过金融机构与政府之间协同配合降低风险;信用机制创新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及时更新农户信用信息并对其授信。

1.瞄准机制

金融扶贫工作的首要问题是要准确分析贫困户致贫原因,准确识别真实贫困的扶贫对象,并提供满足不同类型贫困户需求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如此才能够实现精准帮扶。调研中,课题组走访了贵州省不同地区的县市,在国家确定的贫困县标准下,这些地区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识别瞄准贫困户方面都有着各具特色的创新。

(1)铜仁市江口县——贵州省扶贫满意度最高县

江口县分工明确细致的“一问二核三证四认”四步工作指南,不仅有效识别了建档立卡贫困户供金融机构参考,也提高了扶贫工作效率。其中:“一问”可以借由问卷调查的过程宣传“普惠特惠”的工作政策;“二核”是指对问卷中发现的如贫困户识别不合理等问题,进行核实以便整改;“三证”即搜集与农户家庭经济状况、家庭人口信息等材料,可用于了解农户家庭收入情况和金融需求。

此外,江口县在扶贫小额信贷推进工作中,创新采取“五抓五促”措施。在明确扶贫小额信贷目标要求、扶持范围、重点及方式方面,研究出台了《江口县精准扶贷“精扶贷”工程实施意见》《江口县农村信用社“精扶贷”贫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评级授信管理办法》等政策性文件。在确保贷款对象精准方面,以“农村金融信用县”创建活动为契机,根据贫困户家庭劳动力个数、上年人均收入数、家庭的社会诚信度三项指标,进村入户,认真开展调查摸底与评级授信工作,分别给予5万元以下的授信,并建立贫困户个人信用档案。在确保贷款资金使用合规方面,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干部、帮扶干部作用,加强对贷款贫困户资金使用监管,并采取乡级自查与县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不定期组织对扶贫小额信贷贷款对象、贷款期限、贷款用途及贴息资金兑现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抓好问题整改。

(2)黔西南州兴仁市——分类管理体系

分类管理体系,主要是指通过对标小康线、贫困线低保线,将群众划分为政策兜底、重点扶持、巩固提升和小康达标四个类别。对不同人群进行分类管理,有助于政府和金融机构区分不同需求,提高金融扶贫覆盖精准度。

在强化措施精准方面,严格执行贫困户识别、退出程序和标准,确保贫困户识别精准、退出真实。加强动态跟踪管理,建好用好“扶贫云”。落实帮扶责任,实行“人盯人”战术,对帮扶责任人、帮扶措施、帮扶效果建立台账,提高因户因人施策的精准度。紧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细化帮扶措施,督促工作到位,切实做到扶真贫、真扶贫,不脱贫不脱钩。坚持“全脱产、硬抽人、抽硬人”的原则。(www.xing528.com)

2.风险防控机制

金融扶贫工作中的协同机制,主要体现在扶贫小额信贷运行过程中,政府和金融机构通过协同合作化解风险。贫困户贷款风险可以分为三类:一是与农业生产有关的风险(自然风险、市场风险),二是与借款主体有关的风险(经营管理能力风险),三是与金融机构有关的风险(信用风险、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

贷款发放前,为了提高贷款发放效率和减少贷款使用过程中可能的风险,银行业金融机构通常需要根据农户信用评级结果和农户实际申请情况来决定贷款发放。为了提高银行机构工作的专业性,人民银行贵州支行还提出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等领导班子队伍建设,将金融扶贫知识纳入干部培训课程与考核,确保支行长了解扶贫政策内容,具备扶贫工作思路。

贷款发放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引导保险和担保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担风险、保障小额信贷有序运行也是很有必要的。如贵州省雷山县的银保互动模式,在扶贫小额信贷中引入保险公司,保险具备的经济补偿功能,能够减轻农业生产风险和借款人自身风险对金融机构造成的冲击。

通过政府的行政手段和财政政策建立完善的监督激励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也是相当必要的。2018年全年,贵州省共计获得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7.4亿元,省扶贫财政专项资金投入64.03亿元,其中16.6亿元用于“特惠贷”发放贴息资金。建立政府风险补偿机制,一方面使得有融资需求的贫困人口能够缓解融资困难问题,享受党和国家扶贫政策福利待遇;另一方面也能够最大限度地调动银行业等金融机构参与金融扶贫的工作积极性。与地方政府(县级政府)财政贴息机制相结合,又能够撬动金融杠杆作用。这样不仅可以缓解财政单方面投入资金压力,而且可以放大扶贫资金的规模,有效化解银行贷款发放不合规、政府投入不足、金融扶贫效果不佳等难题。

3.信用机制

2014年12月,《关于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在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活动的基础上,针对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完善增信措施,通过改进评级方法或制定专门的授信政策,对申请贷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授信。

在实际工作中,贵州省内涉农金融机构通过开展信用工程建设,借助资信调查、评级授信程序及公示和柜面放贷,实行信用村组、乡镇、农户信贷年检公示,建立农户信贷激励约束机制,防范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改善农村整体金融生态。结合贵州省内大数据平台,建立了贫困户的信用档案。其中,贵州省农信社开展的农村信用工程建设以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为基础,通过培育信用农户,创建信用村(组)、信用乡(镇)、农村金融信用县,构建小额信贷质量管理的保障机制,促进和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从而不断提高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授信额度,扩大农户贷款面,提高农户有效信贷需求满足率,有效解决广大农民“贷款难”和农村信用社“难贷款”“收贷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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