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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养老责任的重塑:挖掘中华民族传统的支持功能

时间:2023-05-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是,在如今家庭规模小型化和人口流动常态化的现状之下,家庭的养老功能已大大弱化。如何增强中华民族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是我们值得深思的问题。家庭养老责任的重塑不仅仅是对现在年轻人所提出的要求,更是对现在五六十岁的人口提出的要求。这是由制度安排、经济周期等多种因素所造就的“红利”,使得这一批人口群体具有相当的财富。

家庭养老责任的重塑:挖掘中华民族传统的支持功能

1.家庭养老责任的重塑

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与子女同住、受子女赡养也是我国传统的家庭养老代际模式。但是,在如今家庭规模小型化和人口流动常态化的现状之下,家庭的养老功能已大大弱化。家庭规模的小型化在改革开放以来是非常明显的,城镇家庭每户平均人数从1981年的4.2人下降至2012年的2.9人,而农村家庭每户平均常住人数从1978年的5.7人减少至2012年的3.9人[13]。特别是在农村留守地区,空巢老年人口的问题已相当严重。如何增强中华民族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是我们值得深思的问题。

2013年7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14]”。这是我国第一次把“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是从法律角度对家庭养老义务与责任的夯实,也是在法律的高度正式将孝道伦理与家庭责任的重塑提到关键位置。同时,这一修订也从侧面反映出我国当前家庭养老面临的现实困境:不得已要用法律来“提醒”子辈的养老义务和“规范”养老基本内容。究其原因,当代我国社会家庭模式和社会经济发展与传统社会相比所发生的天翻地覆的变化,是传统孝伦理在当代社会日渐式微的重要社会原因(彭希哲、郭德君,2016)。在新的发展时期,孝道伦理仍然有延续和重塑的必要,它仍然是当代中国家庭处理家庭成员之间与家庭代际之间关系的重要道德准则。因此,重塑孝道伦理对解决当代中国社会发展中所面临的新问题仍然有其重要作用。而要做到此,传统孝道伦理本身应与时俱进。比如,包容新的孝行途径,“常回家看看”就是很好的例子,而诸如通过网络实现家庭成员之间精神与物质的交往也是很好的方式。

家庭养老责任也应当得到重塑,这是从微观层面缓解家庭养老压力的最直接有效的方法。作为子辈、孙辈,有义务赡养家中的老年人,比如日常照料、采购生活所需、生病护理、精神陪伴等。尽管这些养老服务可以通过社区、家政公司等进行有偿购买得到,但是并不代表这些义务可以因此从小辈身上剥离。我们应当认识到赡养父母不只是金钱上的抚慰,更重要的是生活上、精神上的抚慰。

家庭养老责任的重塑不仅仅是对现在年轻人所提出的要求,更是对现在五六十岁的人口提出的要求。上文提到高龄老人的养老难题已经成为整个社会需要关注的问题。那么,这就对高龄老人的子女,即低龄老人提出要求。作为一个低龄老人,他的家庭归属究竟应该如何定位?是归属于子女的家庭?还是归属于父母的家庭?显然,现实情况是前者,大多数低龄老人即使子女还没有生育下一代,也要经常前往子女家为他们做做家务,已经有孙子女的低龄老人更是全身心的照料孙子女。结果必然是低龄老人无暇顾及自己的高龄父母。那么,在这个代际模式中,获益最大的必然是年轻人,只需要把自己的工作搞好,小孩和家务都可以由自己的父母代劳。归根结底,是我们传统观念中“护小”的观念过分浓重。(www.xing528.com)

我们是否能打破这种“护小”观呢?如果从观念上要彻底改变有所困难的话,是否可以从公共政策角度出发,来缓解由传统观念产生的问题呢?我们认为值得尝试。低龄老人要照顾自己的孙子女,关键原因在于自己的子女(在中国家庭中普遍来说是女儿或儿媳)忙于工作。而考虑到一旦离开职场一段时间,要想重新返回职场是非常困难的,这对女性而言劣势更为明显。我们是否能通过出台弹性工作制,让女性可以以非全日制的形式受雇于用人单位。让女性一方面可以回归家庭,特别是在生育之后的几年时间里,可以自己照顾自己的小孩。与此同时仍然在单位上班(半天或小时制),单位仍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金等。这样做的关键是让这些女性没有完全离开职场,这为她们日后(等小孩长大一些无需照顾之后)重新回归全日制工作提供有利条件。出台类似的公共政策的最终目的,是让低龄老人可以从照顾孙子女的“事业”中抽身,让这些低龄老人回归自己父母的家庭,为照顾自己的高龄父母出一份力,从家庭代际互助角度来说,这样的做法是解决高龄老人养老难题的最佳途径。

2.家庭财富的代际安排

对于大多数普通老百姓来说,最主要的家庭财产就是房产。我们在第五章中提及过,现在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有将近85%的人拥有属于自己产权的房屋。而对于现在40—60岁之间的中年人口,他们所获得的房产财富是更大的。其中的原因在于,现在60岁以上老年人口所拥有的房产,城市的是从单位分房福利中所获得的,农村的老年人口则是宅基地上所盖的房屋。而对于40—60岁的中年人口,他们所拥有的房产是享受了房地产价格上涨所带来的“红利”。在购买当时,基本以极低的价格购进,目前的市值已翻了几倍,甚至更多,并且拥有数套房产的也不在少数。事实上,我国房地产业在过去的20年所经历的扩张,给现在40—60岁的中年人群带去了前所未有的“红利”,也可以说,这一人口群体享用了未来的房价。这是由制度安排、经济周期等多种因素所造就的“红利”,使得这一批人口群体具有相当的财富。

从这样的思路出发,并微观到家庭层面,我们应当如何指导家庭代际之间的财富平衡?获得了“改革红利”、“房地产红利”的一代人往往是目前家庭中“上有老下有小”的一代人,这一代人究竟应当如何做好代际之间的财富安排,以及自己个人的生命周期财富统筹呢?在家庭代际之间将财富由获得“红利”的一代向未获得的一代转移,是具有理论上的可行性和实际上的操作性。这为整个社会在短期内缓解整个国家和社会的养老压力具有显著的作用,特别是在经济压力方面。然而,要想在实际层面形成这样的代际扶持,需要形成更强大的家庭养老责任感。在某一代人享受了国家改革所带来的制度上的红利,或者说是社会发展所带来的发展红利的情况下,当国家与社会面临养老压力之时,这些获得了改革财富的群体作为家庭中的一员,有义务从家庭这个小层面出发,为家庭的养老做出贡献,从而帮助整个社会缓解养老压力,帮助国家度过老龄化挑战最大的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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