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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节能管理方面存在不足

时间:2023-06-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管理角度看,我国尚未形成有效的、有力度的引导节能的管理制度体系。尽管我国已经逐步建立并实施以燃料消耗量标准为基础的汽车产品节能管理制度,但与欧美等国家相比实施时间较短,效果还未充分显现。

我国节能管理方面存在不足

从管理角度看,我国尚未形成有效的、有力度的引导节能的管理制度体系。

2.4.1 管理制度不健全

我国汽车产品节能管理制度尚需健全和完善。尽管我国已经逐步建立并实施以燃料消耗量标准为基础的汽车产品节能管理制度,但与欧美等国家相比实施时间较短,效果还未充分显现。从节能管理制度本身看,我国已经出台了《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等标准,并已逐步实施,对我国燃油经济性的降低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这些标准目前仍然不够健全和完善,一些相关的配套政策还未出台,不利于行业能耗水平的快速改善。

2.4.2 现有税制未以节能为导向

一是相对欧美发达国家,我国汽车相关税费在生产和购置环节较重,保有和使用环节较轻,不能充分发挥汽车税制的调控功能,不能体现多使用多付费的原则,不利于节能低碳型汽车购买和消费模式的形成。图3-23a为日本2012年财政收入中汽车相关税收占比,可以看出燃料课税占汽车总税收的54%,而购置税[8]增值税(图3-23b中的消费税)则占比相对较小,分别为3%和8%。相比之下,我国汽车税收中占比最大的是购置阶段税收,其中购置税占比在30%左右,增值税和汽车消费税的占比分别为26%和11%;其次是行驶阶段税收,该阶段燃油税占比为29%;保有阶段税收比例占比最小,车船税占比仅为4%左右。各国不同阶段的汽车税种比较如表3-2所示。(www.xing528.com)

图3-23 日、中两国汽车相关税金的金额及比例对比

表3-2 各国不同阶段汽车税种比较

(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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