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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适应原创要求的国有经济改革

时间:2023-06-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原始型创新要求国有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更充分实现知识劳动者产权,以体现公有制的优越性。为适应中国原始型创新需要进行国有经济改革,建立具有原始型创新能力的国际一流集团公司的治理制度,符合当今世界的企业制度改革潮流,实际上知识经济时代的国际企业制度潮流,已经从传统的货币本位转向了劳动本位,尤其是创新者本位。

深化适应原创要求的国有经济改革

中国原始型创新要求国有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更充分实现知识劳动者产权,以体现公有制的优越性。创新者是知识经济时代最具价值的劳动者,比如国有企业家就是创新型劳动者中的佼佼者,包括企业家在内的每一位劳动者拥有产权是国有经济题中应有之义。纵观我国国有制经济改革的实践,却看到一种相悖的改革逻辑:以国家是货币投入者的身份为制度运作的起点,以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为制度运作过程,以货币投入者产权即剩余索取权的实现为制度运作的终点。按照这一制度目标来具体设计我国国有制经济的制度改革模式及其内部治理结构。从放权让利到承包制或租赁制,以至发展到现在的股份制.国家作为货币所有者产权主体的地位逐步得到了确立,国家对于剩余索取权的实现方式也逐步规范化,国家已经从对企业的外部控制发展到内部控制,国有控股公司是国家作为货币所有者产权实现最完备、最典型的组织形式。但这一改革逻辑不符合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本质内涵,也不符合中国原始型创新对国有经济治理制度的需要。只要我们稍微做些认真的思考,就可以知道马克思恩格斯提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本意,是要消除资本主义私有制中货币资本所有者对剩余价值无偿占有的剥削现象,代之以劳动者凭借自己的劳动能力和劳动贡献占有生产资料从而占有自己创造的劳动成果的新制度。按照这一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本质内涵去理解全民所有制经济中国家的身份,就不应该把国家看成是货币所有者,而应理解成宏观劳动者。国家之所以要以宏观劳动者的身份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充当角色,是因为在现实生产力条件下,全社会劳动者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其实现方式具有相对强制性,需要有一个超脱于社会之上的具有一定强制权力的共同体来代表,国家就是这样的共同体。国家从事的维护和发展全社会劳动者整体和长远利益的活动便是全社会劳动分工体系中的宏观劳动。作为宏观劳动的承担者,国家理应享有相应的权力和利益,其中最为基本的环节是生产资料的占有权、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决策权和剩余索取权。

但是,全民所有制经济中的劳动分工体系中不仅有国家的宏观劳动,还有企业的微观劳动,如果没有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全民所有制经济的生产和再生产便不可能进行,全民资产的保值增值便无从谈起。作为微观劳动的承担者,企业和国家一样,同样有与其劳动职能和范围相适应的权力和利益,其中最为重要的是企业家的创新性劳动引领其他劳动者的劳动,而企业劳动者的劳动与国家劳动者的劳动同样也是有生产资料的占有权,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决策权,以及剩余索取权。因此从劳动者产权的角度,我们就可以理顺国家和全民企业之间的关系绝不是货币所有者和其经营者之间的关系,而是不同劳动职能承担者在生产资料占有权,经济运行决策权和剩余索取权的权益总量中的占有比例关系、谈判契约关系、合作与制约的关系。我们需要厘清国家宏观劳动者与企业创新劳动者的关系,也要厘清企业创新劳动者与企业一般劳动者的关系。因为没有厘清国有经济中劳动者的关系,以国家作为货币所有者的改革逻辑就不能有效地解决我国国有制经济中现存的许多深层次矛盾:一是国家天然成为全民经济货币所有者拥有剩余索取权,但国家官员并不天然代表全民利益的矛盾。由于国家是宏观劳动者的集合体,其成员是借自己的劳动能力从事宏观劳动,在促进全民经济利益增进的同时谋求自己的个人利益,因此国家成员的个人能力制约、个人利益制约是天然存在的,他们并不天然地具有全知全能和忘我无私地代表全民利益的特性。如果我们根据其劳动能力和劳动职能范围赋予国家对货币及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以及相应的经济运行决策权和剩余索取权,并科学界定国家官员的个人权力和利益,则国家职能发挥的效益为最佳。超出了国家官员的能力和利益制约,将全民所有制经济的全部生产资料占有权和剩余索取权交由他们,实际上赋予了国家官员垄断地占有全民资产的超越社会之上的权利,其结果可能造成国家官员知识能力局限所致的效率低下,也可能造成国家官员缺乏有效制约所致的腐败。

二是劳动者作为国家主人与作为国家官员的矛盾。社会主义公有制中,劳动者理应是国家的主人,但是作为国家主人不仅仅只是法律上的确认,还必须有经济上的制度运作方式。将国家作为货币所有者占有剩余索取权作为基本的制度运作方式确定下来,经营型劳动者尤其是创新型劳动者是国家的雇员,而生产操作型劳动者又是经营型劳动者的雇员,实际上是将国家与劳动者的关系类似于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这种制度运作方式怎么能让劳动者现实地体会到自己是主人呢?难怪许多企业劳动者尤其是创新型劳动者认为自己为国家创造了这么多财富,既然没有应得的权力和利益,也就不用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企业长远发展的真实关心度较低。

三是企业的微观经济活动重任与经营权局限的矛盾。在国家是货币所有者拥有剩余索取权的制度运作方式中,企业是国家的经营代理者。企业只具有经营权意义上的权力、责任和利益,所有权对经营权的干预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客观现实的、政企分开是分而不开。而且在国有控股公司制中,政府对企业和干预完全可以以股东所有权的经济形式体现,从外部干预发展到内部干预,无怪乎一些搞了股份制的企业惊呼:企业自主权在改制后更少了。然而,在现代经济活动中,企业承担的生产经营责任日益重大,其在经济活动中的独立地位日益显现,相应的权力、责任、利益的独立性也不可避免,这就必然为单纯的经营权所局限,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和再生产活动。

按照劳动者占有资本的原则,更充分实现创新型劳动者及全体劳动者的产权,以体现公有制的优越性,可以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创造性,激活国有制经济的内在活力。也可以在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的混合所有制实践中提升国有经济的制度格局,给民营企业提供现代企业制度的参照。(www.xing528.com)

为适应中国原始型创新需要进行国有经济改革,建立具有原始型创新能力的国际一流集团公司的治理制度,符合当今世界的企业制度改革潮流,实际上知识经济时代的国际企业制度潮流,已经从传统的货币本位转向了劳动本位,尤其是创新者本位。今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颁发给提出基于知识创造的内生经济增长理论的美国经济学家保罗·罗默就是明证。在当代西方,以股东为公司的所有者,以股东与其代理人—企业家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为内部治理结构的传统股份制模式,并没有像我们想象的那样,真正解决了企业的长期发展动力和对企业家的监督制约问题。股东往往只从股票的买卖中获利,与企业的长期发展相违,影响企业的创新战略的实现。针对这些情况,美国许多州从80年代末开始修改公司法,提出新的公司法议案,其核心内容是突破传统公司法一股一票的原则,强调公司经理不只是对股东一方负责,而是对公司的全体利益相关者负责。美国重要思想库布鲁金斯研究所对这场由宾夕法尼亚州开始,遍及29个州的改革实践进行了研究,于1995年出版了《所有制与控制权:重新思考21世纪的公司治理》一书,提出将股东视为公司的“所有者”是一个错误,公司经理应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全部“利益相关者”负责,硅谷的高新技术公司普遍实行这样的制度。

如果说美国正经历着从股东主权型公司制向利益相关者型公司制的变革与过渡,那么日本从战后初期就形成了“从业员主权制”公司制。日本著名经济管理专家伊丹敬之总结日本企业的产权特征是从业员主权,其内部治理结构是分散性分摊。所谓从业员主权是指企业归长期固定在那里工作的人们所有,他们是企业的主权者—即对企业基本的重要性问题持有决策权力的人。同时也指对企业所获经济利益优先持有分配权利的人。从业员主权不意味着企业只把劳动者的福利摆在最优先的位置,也不意味企业不具备“资本的逻辑”,而是指股东的利益并不在最优先位置,而是为了包括经营者和工人在内的全体从业员的利益追求利润。这种从业员主权的经济合理性首先在于公司成员利益关系的一致性,为企业而努力,为企业作出长期最佳决策最终也是为自己。而在股东主权体制中,从业员基本上是通过为股东利益作贡献而获报酬。其次是其公平性更能为社会所接受。从工作的人与股东相比,有能力的人是比金钱更为稀缺的资源。只要有高素质的人,自然会有资金聚集。因此,工作的人们与股东相比,为企业作出更具本质性的贡献。从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看,日本企业实行信息、附加价值、决策这三种权力的分散性分摊。信息权的分摊特点是企业组织的各个部门、各个阶层的共同掌管着各种各样的信息,强调现场的技术人员和工人的信息权。附加价值的分摊特征是不同级别间的工资差额较小,力求体现平等性。决策权的分摊特征是实际决策权的转让委任程度很高。分散性分摊的经济合理性在于它将满足从业员的社会性欲望如对工厂舒适程度,为社会承认,自我实现等作为考察的重点。

从战后整个资本主义世界看,传统的以货币资产所有者为唯一主体的股份制正在发生三大变化:一是产权主体泛化,入股资产从资金或物资扩大到无形的技术发明、管理才能、劳动贡献等人力资本。职工股权计划的实质就是职工提供的劳动被作为享有公司股权的依据。二是员工参与制,工人参与管理一方面是职工劳动股权计划这种产权关系的变革对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发生作用的反映.另一方面又是现代管理活动本身发展的历史趋势。三是利润分享制。利润分享制的内容就是改变工资在生产过程开始之前由企业出资者与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上确定,进入成本与企业经济效益无关的做法,而是将员工的收益与企业的销售收入或利润挂起钩来。上述三种变化的趋势是对劳动者尤其是创新型劳动者在经济发展中决定作用的不断认识,我们必须看到知识经济时代企业制度发展的世界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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