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我国土地制度的演变及现状

我国土地制度的演变及现状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了我国现行土地所有制的性质、形式以及不同形式土地所有制的适用范围。自1956年我国农村通过农业合作化将土地转为集体所有制以后,一直实行集体统一经营的土地使用制度。实行城市国有土地的有偿使用制度,把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从所有权中分离出来,推向市场进行流转。

我国土地制度的演变及现状

我国自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进行经济体制改革至今,生产资料由单一的公有制变成了多种所有制并存,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变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但这一变革过程中,土地公有制始终没有改变,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得到了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规定了我国现行土地所有制的性质、形式以及不同形式土地所有制的适用范围。

我国现行土地所有制的主要内容包括:①全部土地都为社会主义公有制;②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分为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两种形式;③土地的全民所有制采取的是国家所有制的形式,国家所有土地简称国有土地;④土地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具体采取的是农民集体所有制的形式,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简称集体土地;⑤城市市区的土地全部属于国家所有;⑥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有的属于国家所有,有的属于农民集体所有;⑦建制镇不属于《宪法》和《土地管理法》定义的城市或农村和城市郊区的范畴,其土地所有权问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

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国有土地的范围如下:①城市市区的土地;②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③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④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⑥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www.xing528.com)

自1956年我国农村通过农业合作化将土地转为集体所有制以后,一直实行集体统一经营的土地使用制度。直到1978年通过农村改革,将农村土地的集体统一经营制度改革为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农民的宅基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据农民家庭人口状况,按照统一的标准分配给农民长期无偿使用,土地使用权仍属农民集体所有,不得出租和买卖。

我国的城市土地使用制在改革开放之前主要是传统的城市土地使用制,其基本特征可以概括为:行政划拨、无偿无限期使用及禁止土地使用权转让。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了城市土地使用制的改革。实行城市国有土地的有偿使用制度,把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从所有权中分离出来,推向市场进行流转。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探索,已经形成了一种既能维护土地公有制,又能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新的土地使用制度,其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及土地使用权终止等五点。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