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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治水的三个发展阶段

时间:2023-06-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人类发展过程中,人和洪水的关系也随之发展。在这个阶段里,人与水的关系以人主动适应水或自觉地归属和服从于自然为主要特征,可以称之为人类被动适应自然的阶段。以“人与自然相和谐”为主要特征的现代治水阶段。这一转变还突出地表明,新阶段的治水方略将实现由战胜洪水到设法减轻水灾损失的目的性的转移。

人类治水的三个发展阶段

人类社会伊始就离不开自己赖以生存的外界自然。如今,当环境和灾害成为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的时候,我们应该如何评价自然环境对社会的影响,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让我们首先回顾人类在不同历史时期对自然界认识的变化以及所采取的相应的治水方略。从人与水的关系角度讲,人类的治水历程,大体经历了如下3个阶段:

(1)以解决人类生存安全和生活需求为主要目标的原始水利阶段。这一时期,人类生产力低下,对水旱灾害的控制能力较低,把水旱灾害看作人力无法抗拒的天的意志,不得不乞求上苍的保佑。例如,洪水的发生有季节的规律性,但具体日期又有偶然性,可怕而带有若干神秘色彩。殷商时代,甲骨卜辞中常有预测水灾的内容。著名的夏禹治水和西门豹治水的故事,集中体现了唯心主义的迷信和唯物主义的防治水灾之间的激烈冲突。相传商代开国之初连续大旱7年,洛水为之枯竭。商汤王命人将自己的头发剪光后反绑起来,作为祭天的牺牲,祈福于天。也就是用自己的身体作为贡品,来补偿工作的过失。至尊的国王如此无奈,可见灾害对于国计民生影响之大。

洪水是一种自然现象。防洪减灾是人们发展水利,制约水害,恰当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一种努力。因此,在防洪减灾中应该注意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在人类发展过程中,人和洪水的关系也随之发展。在原始阶段人们濒水而居,但为躲避洪水的危害,不得不“择丘陵而处之”,住在洪水一般淹不到的高处。

在这个阶段里,人与水的关系以人主动适应水或自觉地归属和服从于自然为主要特征,可以称之为人类被动适应自然的阶段。

(2)以建设工程来改造河川,调蓄洪水,制止洪水为害的传统治水阶段。以中国的情况而言。战国时期自然科学有了很大的进步,人们利用和改造自然的能力有所提高,对治水防灾也有了新的认识,其中荀子是代表人物之一。荀子旗帜鲜明地反对迷信天命鬼神,一针见血地揭穿用雩礼祭祀求雨的虚伪,直截了当地指出:“雩而雨,何也?无何也,犹不雩而雨也。”也就是说,举行雩礼祭祀而得雨是什么道理?没什么道理,就像不祭祀也同样会下雨一样。既然求雨无益,为什么还要行此大礼呢?他解释说,统治者热衷求雨是将过失强加给超自然的天神,以欺骗老百姓和掩盖自己的过失。他进一步从理论上阐述人与自然的相互关系。在著名的《天论》中,他说,天上的日月星辰、风雨雷电,和地上的江河万物都是客观的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人们不能禁止它们出现,也不能让它们按人的意愿消失。最后,荀子归纳出“制天命而用之”的著名唯物主义命题。主张发挥人的主观努力去控制和利用自然。在当时生产力水平较低、人们普遍对大自然怀有敬畏之情的时候,荀子的认识是难能可贵的。这一时期,堤防成为防洪的主要技术手段,人类和洪水的关系进了一步,可以“水来土掩”,限制水的泛滥。

但是,在人们控制洪水手段提高以后,新的问题又产生了。例如,黄河下游在战国年间修成了两岸连贯的防洪大堤,改善了黄河泛滥横流的局面。但只经过了一二百年,黄河两岸堤防因围垦逐步缩窄,河床显著淤积抬升,自汉武帝开始,黄河重又频繁决溢,成为朝野关心的国家大事。大臣们陆续提出许多治黄方案,大约在公元前6年,贾让提出了著名的治河三策。这是流传下来的最早的黄河防洪减灾的规划方案,并以其停止人类侵夺必要的滞蓄洪水的空间以减轻水灾的主张独树一帜,对后世有重要影响。(www.xing528.com)

贾让治河三策中开篇的第一句话是“古者立国居民,疆理土地,必遗川泽之分,度水势所不及……”意思是治河必须适合洪水的客观规律,留足泄洪断面。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应主动避让洪水,在满足泄洪以外的地方(“度水势所不及”)去进行,而不能过分地侵占河滩,压迫洪水。“必遗川泽之分,度水势所不及”,是他从黄河治理的历史经验中得出的结论。近代发明了混凝土,人们可以修建高坝大库滞蓄洪水,调节河流天然径流。在自然面前,人们又取得了多一些的主动。但是,有了许多新手段、新技术以后,人们是否就可以对洪水战而胜之,达到自由的境界呢?这曾经是一段时间的理想。但不曾想到涝洪问题是如此复杂,一个时期萌生的“人定胜天”的理想,却导致了事与愿违的结果。这一阶段以改造自然的能力提高和无度地向自然索取为主要特征。

(3)以“人与自然相和谐”为主要特征的现代治水阶段。当主要依靠工程技术措施治水出现困境时,迫使人们转换思路,开始思考其中的原因和解决途径。在美国,1928年首先由社会学家提出社会发展存在导致灾害增长的因素,进而在工程界人们重又认识到,人类与水的关系应该是既要改造和利用,又要主动适应和保护,由自然的主人,转变为自然的朋友和保护者。这一过程开始于20世纪下半叶。

“相和谐”不是主张一味向洪水退让,而是强调科学地规划国土开发。例如,加强环境建设,协调经济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和改进种植制度等,使之与洪水规律相适应。讲和谐也不是降低工程技术措施的作用,而是更有利于保持与发挥治水工程的功能。由此可见,“人与自然和谐”不是抽象的哲学概念,而是现实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从20世纪60~70年代开始,美国率先实行工程与非工程相结合的减灾途径,并逐步为各国所接受。这一新的理念的核心就是将一味追求战胜洪水、与自然抗衡,转变为控制与适应相结合,主张由社会承担适度的灾害风险,从而由单纯依靠工程技术防洪,转变为自然与社会综合措施相结合的防洪减灾。首先由我们在1991年提出的“灾害双重属性”的科学概念是其中的重要建树。这一转变还突出地表明,新阶段的治水方略将实现由战胜洪水到设法减轻水灾损失的目的性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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