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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洪评价中建议项目施工对防汛抢险措施的优化方案

时间:2023-06-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项目建设在运行期不存在防汛抢险的影响问题,但《评价报告》中并未明确项目穿越各河道施工时,是否对各河道周边所涉穿路工程同时施工,是否会影响所涉各河道的防汛抢险要求。虽然《评价报告》中对建设项目与各河道交汇点洪水冲刷影响及相关防护措施有所提及,但并未量化;虽对穿越河段提及应采取河堤、河床防护措施,但措施也未量化;施工期提及要新建临时围堰,采用管道导流枯期洪水,但施工措施、导流管径并未量化,有所欠缺。

防洪评价中建议项目施工对防汛抢险措施的优化方案

(1)与现有规划的适应性分析。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云南省产业政策、天然气利用政策,符合自身规划;与片区相关水利规划不存在冲突,对所涉各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提升改造规划的实施影响不大。

(2)与现有防洪标准、有关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的适应性分析。

本项目防洪标准为2%(50年一遇),与现有的防洪标准相适应的。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水利行业的相关技术和管理的要求,但《可研报告》对项目穿越各河道出入点与河道堤防上口线距离未量化,未明确项目穿越各河道出入点与河道堤防上口线距离是否满足《昆明市河道管理条例》关于退距的要求。

(3)工程建设对河道行洪安全的影响分析。

项目建设对河道的行洪能力影响不大。施工中拟定的设置1.0~1.5m临时围堰高度满足要求,但是对于导流管的管径取值,《可研报告》中并未明确,此为《可研报告》欠缺之处,建议补充。

(4)对河势稳定的影响分析。

按照《评价报告》中采取的各河道穿越段支护形式,地层岩性、地质物理参数,河段河堤抗滑稳定性在一般工况下及地震工况下均满足规范要求;抗倾覆性在一般工况及地震工况下也满足规范要求。

(5)项目建设对堤防、护岸和其他水利工程及设施的影响分析。(www.xing528.com)

项目所穿越的鸣矣河、马料河、县街河及其他13条支流河段,因目前尚未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涉及河段范围内现状无引水和排涝工程、水文观测断面和观测设施工程、重点河道防洪工程等涉水项目,项目建设对堤防、护岸和其他水利工程不存在大的影响。本项目所涉的21个穿越河道节点工程建设存在扰动河堤的问题,经原貌恢复后总体上对上下游现有堤防护岸及其他水利工程及设施影响不大。

(6)对防汛抢险的影响分析。

项目建设在运行期不存在防汛抢险的影响问题,但《评价报告》中并未明确项目穿越各河道施工时,是否对各河道周边所涉穿路工程同时施工,是否会影响所涉各河道的防汛抢险要求。

(7)建设项目防御洪涝的设防标准与措施适当性。

该天然气管道穿越的规模为小型,防洪标准为2%(50年一遇),与现状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94)》是相适应的。虽然《评价报告》中对建设项目与各河道交汇点洪水冲刷影响及相关防护措施有所提及,但并未量化;虽对穿越河段提及应采取河堤、河床防护措施,但措施也未量化;施工期提及要新建临时围堰,采用管道导流枯期洪水,但施工措施、导流管径并未量化,有所欠缺。

(8)对第三方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分析。

工程建设对现状取水设施的影响方面,根据调查,建设项目所涉各河道穿越段未见取水口、临近码头等设施,工程建设不存在对第三人的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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