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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司法的历次修改解读与优化

时间:2023-07-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1993年12月29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不仅适应了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客观需要,而且开创了我国公司法制的新纪元,使我国的企业改革由过去以放权让利为主要内容的政策调整,进入了制度创新的法制化时代。[1]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修改历程来看,我国先后对公司法作了五次修改。

我国公司法的历次修改解读与优化

我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1993年12月29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不仅适应了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客观需要,而且开创了我国公司法制的新纪元,使我国的企业改革由过去以放权让利为主要内容的政策调整,进入了制度创新的法制化时代。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于1994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而又重要的作用。(www.xing528.com)

1993年《公司法》的颁发距中共中央十四届三中全会于1993年11月14日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仅一个半月,其内容难免带有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的一些痕迹。由于我国公司法赖以存在的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全确立,同建立在完全市场体制基础上的现代西方公司法相比,还有许多不足之处,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公司法也需要不断修改完善。我国有些学者结合实践进行制度创新,全面评估与完善1993年颁布的公司法,并提出了我国公司法修改草案建议稿。[1]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修改历程来看,我国先后对公司法作了五次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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