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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儿童的阶段性划分与社会对其的态度

时间:2023-07-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与西方儿童史研究所论述的古代儿童的缺位和成人的冷漠不同,中国古代文学作品中,关于儿童的诗歌相当丰富,儿童的天真与活泼得到了充分描述。由此观之,古代的儿童期,有婴儿、7岁(悼)、10岁(幼)、15岁(童)和20岁(弱)的阶段性划分。好勇斗狠、纵逸狂放的犯罪少年往往成为国家严厉打击的对象。尹赏修建长安监狱,捉拿“轻薄少年恶子”,严厉打击,从而恢复了治安,成为酷吏的典型。从身心来论,少年是不稳定、不成熟的。

古代儿童的阶段性划分与社会对其的态度

与西方儿童史研究所论述的古代儿童的缺位和成人的冷漠不同,中国古代文学作品中,关于儿童的诗歌相当丰富,儿童的天真与活泼得到了充分描述。如杜甫《百忧集行》:“忆年十五心尚孩,健如黄犊走复来。庭前八月梨枣熟,一日上树能千回。”白居易《观儿戏》:“髫龀七八岁,绮纨三四儿。弄尘复斗草,尽日乐嬉嬉。”韦庄《下邽感旧》:“昔为童稚不知愁,竹马闲乘绕县游。曾为看花偷出郭,也因逃学暂登楼。”苏轼《和子由蚕市》:“忆昔与子皆童丱,年年废书走市观。”刘克庄《乌石山》:“儿时逃学频来此,一一重寻尽有踪。”杨万里《宿新市徐公店》:“儿童急走追黄蝶,飞入菜花无处寻。”《初夏睡起》:“日长睡起无情思,闲看儿童捉柳花。”

古人对于人生阶段的划分也清晰明朗。《礼记·曲礼上》将人生分为如下几个阶段:“人生十年曰幼,学。二十曰弱,冠。三十曰壮,有室。四十曰强,而仕。五十曰艾,服官政。六十曰耆,指使。七十曰老,而传。八十九十曰耄。七年曰悼。悼与耄,虽有罪,不加刑焉。百年曰期,颐。”

《释名·释长幼》说:“人始生曰‘婴儿’。”“儿始能行曰‘孺’。”“七年曰悼;悼,逃也,如有廉耻隐逃其情也,亦言是时而死可伤悼也。”“毁齿曰‘龀’;龀,洗也,毁洗故齿更生新也。”“幼,少也,言生日少也。”“十五曰童,故礼有阳童,牛羊之无角者曰童,山无草木曰童,言未巾冠似之也。女子之未笄者亦称之也。”“二十曰弱,言柔弱也。”

关于幼,《仪礼·丧服》曰:“夫死,妻稚,子幼。”郑玄将“子幼”注为:“年十五以下。”

关于“童”,《礼记·内则》曰:“成童舞《象》。”郑玄注:“‘成童’,十五以上。”《白虎通义·辟雍》亦提及“十五成童”。(www.xing528.com)

由此观之,古代的儿童期,有婴儿、7岁(悼)、10岁(幼)、15岁(童)和20岁(弱)的阶段性划分。“幼”的年龄大致在10~15岁之间,“童”的年龄在15岁至行冠礼(20岁)之间,与现代儿童期大体一致。

此外,典籍中还不乏“少年”一词。《韩非子·内储说上》:“郑少年相率为盗,处于雚泽。”三国曹植《送应氏》:“不见旧耆老,但睹新少年。”西晋陈寿三国志·孙破虏讨逆传》:“汉遣车骑将军皇甫嵩中郎将朱儁将兵讨击之。儁表请坚为佐军司马,乡里少年随在下邳者皆愿从。”唐高适《邯郸少年行》:“且与少年饮美酒,往来射猎西山头。”唐王维《少年行》:“新丰美酒斗十千,咸阳游侠多少年。”《二刻拍案惊奇》卷十七:“两人都是出群才学,英锐少年。”宋贺铸《六州歌头》:“少年侠气,交结五都雄。”

秦汉时期,‘少年’又被称为‘闾巷少年’‘闾里少年’‘邑中少年’‘城中少年’,其身份,大致是职业卑贱或基本无业的城镇居民中的青少年。”[1]无业游荡的少年往往成为扰乱社会秩序的“恶少年”“亡命少年”。《史记·货殖列传》:“其在闾巷少年,攻剽椎埋,劫人作奸,掘冢铸币,任侠并兼,借交报仇,篡逐幽隐,不避法禁,走死地如骛,其实皆为财用耳。”《史记·梁孝王世家》提及“济东王彭离者,梁孝王子,以孝景中六年为济东王。二十九年,彭离骄悍,无人君礼,昏暮私与其奴、亡命少年数十人行剽杀人,取财物以为好”。好勇斗狠、纵逸狂放的犯罪少年往往成为国家严厉打击的对象。《汉书·酷吏列传·尹赏》记载永治、元延间,长安治安出现危机:“长安中奸猾浸多,闾里少年群辈杀吏,受赇报仇,相与探为弹,得赤丸者斫武吏,得黑者斫文吏,白者主治丧。城中薄暮尘起,剽劫行者,死伤横道,桴鼓不绝。”长安城中盗贼奸民逐渐增多,里巷中的游荡少年合伙杀害官吏,有的还接受贿赂替人报仇,他们做红、黑、白三色弹丸每人摸取,得到红色弹丸的去杀害武吏,得到黑色弹丸的去杀害文吏,得到白色弹丸的则为遇难的同党治理丧事;一时间城里乌烟瘴气,盗贼路劫行人,大街上死尸挡道,城中鼓声不绝。尹赏到任之后,“修治长安狱,穿地方深各数丈,致令辟为郭,以大石覆其口,名为‘虎穴’。乃部户曹掾史,与乡吏、亭长、里正、父老、伍人,杂举长安中轻薄少年恶子,无市籍商贩作务,而鲜衣凶服被铠捍持刀兵者,悉籍记之,得数百人。”尹赏修建长安监狱,捉拿“轻薄少年恶子”,严厉打击,从而恢复了治安,成为酷吏的典型。

史书中关于少年的年龄界定并不明确,《论语·季氏》中孔子曰:“君子有三戒: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及其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淮南子·诠言训》:“凡人之性,少则猖狂,壮则暴强,老则好利。”从身心来论,少年是不稳定、不成熟的。《礼记·曲礼上》说“三十曰壮,有室”,故“少年”,“大约指三十岁以下的未婚男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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