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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子坊空间生产:官员老Z的影响与冲突

时间:2023-07-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开发团队中,官员老Z由于逾矩而遭上级调任,但他没有退出田子坊空间生产,其社区影响力和行动力不减,并且在开发团队的共同策划下利用新职位职权建立了“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其对空间生产过程的控制力有增无减。两大开发阵营的冲突关系在此阶段,因为区政府对田子坊空间生产的目标发生了变化,区政府与开发团队对空间生产的诉求产生了分歧。

田子坊空间生产:官员老Z的影响与冲突

如果说上阶段若没有特殊空间鉴赏力的行动者就不会有田子坊故事的开端,那么在这个阶段若没有敢于“以下犯上”的官员,由基层官员所领衔的开发团队就理应服从上级意志,退出空间生产,田子坊的故事也就戛然而止了。正是因为特殊的行动者的存在,出现了空间生产的不同利益阵营的对抗,行动者的策略行为、相互间的生产关系都随之改变。

(1)区政府

在此,区政府作为策动田子坊所在街区整体拆除再开发的行动者,以“发展”与“民生”的名义,通过城市规划的空间控制行为,将田子坊所在土地的使用权批租给台湾开发商。确定了街区再开发的规划蓝图后,为了消除开发阻力,区政府充分利用组织及政治资源,通过张贴冻结令、将老Z调任街道岗位、执法大会等方式,制约开发团队对田子坊空间的占用和控制,意欲夺回空间生产的主导权。区政府的强势加入打破了原来空间利益分配的共赢局面,区政府与老Z等人的空间生产关系由上一阶段的协同关系转变为了冲突关系,为追求地区发展和土地收入的区政府开发阵营和为争取继续参与空间生产、保卫前期空间生产成果的民间保护阵营展开了激烈的空间争夺。老Z从区政府的代理人转变成了开发团队和居民的代言人。

(2)开发团队

这场空间争夺战在社会精英个体组成的小开发团队与城市“大增长联盟”之间展开,双方的政治资源和经济资源极不对等,开发团队的策略便是通过理念与话语的资源汲取以及草根力量的借用增强本方占有和控制空间的能力。首先,学术精英为开发团队贡献了至关重要的理念/话语资源;其次,将开发的空间边界扩展到居民区,将居民的切身利益与田子坊空间生产捆绑在一起,为不平衡的两方对峙局面引入了第三方制衡力量。开发团队用学术精英和执政为民的话语为田子坊建构了一个意义丰富的正当性叙事:历史街区保护的正当性、文化产业发展的先进性和追求社会和谐的民生指向(于海,2011)。这些话语借助媒体的传播,影响力不断扩大。开发团队中,官员老Z由于逾矩而遭上级调任,但他没有退出田子坊空间生产,其社区影响力和行动力不减,并且在开发团队的共同策划下利用新职位职权建立了“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其对空间生产过程的控制力有增无减。虽然艺术家联谊会会长陈逸飞先生于2005年遗憾离世,但是入驻的商家早已因相互熟识和利益捆绑而联系紧密,2001年入驻的乐天陶社的港籍老板Y女士因其海内外的声誉和全国政协委员的身份而自然接替了逸飞先生,组织商户们以写提案等方式对抗拆迁,争取田子坊的空间支配权。

在此,开发团队通过一系列空间实践保住了将要失去的空间支配权,使既有的空间占有状态和空间生产方向得到固化,并获得了更广泛的社会基础,从而在与区政府意欲通过所掌握的空间规划权控制空间生产方式的冲突中,从不利的弱势地位转化为有利的相对均衡地位。

(3)居民积极分子(www.xing528.com)

老X等本土居民将自住房屋出租开店,是田子坊空间生产进入新一阶段的空间表征,也是居民参与空间生产的标志。起初,居民的参与动机不在于空间价值自觉,而是通过空间权属的租赁转移而获得财产性收入,并没有明确的空间生产目标。然而,2006年田子坊业主管委会的成立则是居民中的积极分子由“被自觉”转向“自觉”的标志,代表人物老X也逐渐成为田子坊空间生产过程中不可替代的关键行动者。作为拥有房屋产权或租赁权的居民的自治组织(非完全自发,经原开发团队授意),业委会也弥补了老W、老Z等人直接插手居民区开发的“名不正、言不顺”。

在此,街区整体动迁是草根民众加入空间生产的重要动因,他们在开发团队的“授意”下出租住房给商户,并成立了“田子坊业主管委会”,使部分拥有里弄住宅租赁权的民众以集体的形式成为空间生产的关键行动者;另一方面业委会自身则为其他住户和商家提供租赁中介服务,使田子坊的空间生产边界和保护田子坊阵营的利益相关者规模得以持续扩大,形成了更为多元的生产关系。

(4)空间商人

空间商人不同于文化商人老W,他们通过租赁方式获得部分居民区住房的支配权,将空间作为商品,通过装修来挖掘石库门老房的消费空间价值和租金差价,获取经济利益。他们对于街区空间的总体更新没有明确目标,只关注自己所能处置的小空间,其行动边界仅在居民区。G先生便是这样的空间商人代表。他利用自己的原始资金积累和原住民的社会资本优势,成批承租老邻居的住房,装修后再高价转租。虽然炒房行为迅速抬高房价、租金,有悖陈先生等文化名人做文化产业和艺术家扶持地的初衷,但是民居的成批出租加快、加深了田子坊空间的更新规模和更新程度。开发团队和“业主管委会”对此采用了“默许”策略,事实结果正如他们期望的那样,空间商人作为关键行动者加入了空间生产过程,在完成空间生产的同时使空间支配权分散到了更多支持田子坊发展的人手中,空间的占有状态趋于多样化,更多的居民和商家成了利益相关者。事实上,“做出局面”本身也是保住田子坊的策略之一。

(5)两大开发阵营的冲突关系

在此阶段,因为区政府对田子坊空间生产的目标发生了变化,区政府与开发团队对空间生产的诉求产生了分歧。一方面是在法律上土地整体开发权被区政府转让给了开发商,另一方面是事实上的街区空间依然由开发团队、住户以及商家所占有,而且不断地有越来越多的商家从住户手里通过租赁获得了空间的使用权,从而形成了更为复杂的生产关系。在空间生产的组织分工方面,专家学者用专业话语充实了开发团队的行动力,从而与政府开发阵营形成了钳制关系,并与开发团队形成了相互认同关系,开发团队与草根民众之间则形成了内聚力强大的合作关系。虽然住房的“居改非”是“非法”的,但是以“民生在先”作为口号的执法方区政府也不敢有实际作为。开发团队、住户和空间商人利用各自掌握的不同层次的空间支配权,依靠各自在空间生产过程中的不同位置,从经营空间中获取了各自的收益,而区政府在此空间生产过程中并没有获得实质性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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