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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推行三权抵押融资政策

时间:2023-07-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农村“三权”抵押融资工作是国家重要的民生工程之一,也是农村金融创新的重要举措,保护农户的合法权益是这项工作的基础。除了广大农民以外,对基层干部可以采用专题培训、会议讲解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三权”抵押的融资宣传,目的在于全方位地让农村融资主体以及管理者充分认知这一新型融资方式,并积极参与“三权”抵押的改革创新,从而提高“三权”抵押融资的社会接受度。

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推行三权抵押融资政策

较大的投资风险、长期的投资回报期和较低的利润水平长期制约着农业贷款发展。与此同时,银行贷款明确规定,贷款人必须有满足贷款条件的抵押物和担保人。但由于农村资源产权的多维属性,所以农户可支配的资源尚不具备银行要求的完全产权属性;由于农户的社会网络较为狭窄,所以良好的担保人资源也十分稀缺。因此,通过实物抵押或担保信贷的贷款模式在农村受到极大制约,真正有贷款需求的农户一直游走在农村金融市场的边缘。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赋予农民对承包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要城乡统筹联动,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让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因此,全国各地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含房屋所有权)作为有效担保物”向银行抵押融资。与此同时,各地积极探索推进模式,建立农村资源产权交易平台,从产权的评估、交易、信贷发放等环节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但从整个系统的运作来看,仍然有诸多改革需要深入推进。

(一)建立规范的产权交易流通市场

完善的交易市场为产权有效性甄别的基础,是引入金融资源的基本前提。中央“一号文件”多次提出赋予农户更多的财产权权能,促进农户增收。主要机理在于:一、通过产权抵押能够唤醒农村沉睡的自然资源,为农户创业创新提供金融支持;二、产权的权能强化能够促进资源的流通,提升资源的配置效率,农户可以通过入股,合作等方式获得更多的财产性收益。

要实现上述政策目标,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要合理界定产权边界。

第二,要建立良好的产权交易流通市场。农地“三权”分置的创新举措,为土地经营权流转奠定了基础,但对土地流转的供需双方要做有效的评估。一是主体评估。转出农户是主动流转,转出后有良好的生计能力和生活保障;转入土地的经营业主,经营能力良好,有科学的发展规划。二是流转的合同审核。土地流转双方就土地流转的课题界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必须符合当前的法律法规,双方必须有良好的利益共享机制,协同转入方的经营收益与转出者的权益保护,达到均衡,保证土地流转后资源配置效率提升,实现农村资源的价值及农户拥有的产权价值。

第三,是建立合理的交易机制。适当引入竞争谈判机制,能够协同双方的利益均衡。当前土地流转的组织方式主要有两大类。一是流转双方直接洽谈,这在农户组织化程度较高的地区较为实用,能够减少交易成本,提升交易效率,这是市场竞争的基本规则。二是基于第三方协调的交易机制,一般由村委会当中介人,一方面动员农户积极参与土地流转,做好流转土地的连片成方以及适度整理,另一方面积极寻求优秀的经营业主,促进农地资源、企业家才能、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这种方式适用于经济发展程度较低的区域,农户的市场认知程度还不是十分完善,尤其是西南山地区域,很多农户转出土地的意愿较强,但经营业主较少。无论何种组织方式,都应该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为金融资本的介入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减少土地经营权、农村宅基地或者山林权流转纠纷带来的融资风险。(www.xing528.com)

(二)加强法律服务的支持,完善农村产权抵押贷款的案件纠纷

市场经济完善过程中,因外界的环境变化和内部的规划调整总会有财产纠纷产生。农村产权交易过程中,产权变动引起的利益纠纷近年来频繁发生。建议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关于推进农村产权流转创新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尽快建立完善涉及农村“三权”抵押贷款法律纠纷的执行程序、操作规则及具体的司法解决途径,化解经营风险,尽量减少贷款损失,为金融机构增加“三权”贷款投入排忧解难。

同时,金融机构要正确处理银行自身维权与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之间的关系。农村“三权”抵押融资工作是国家重要的民生工程之一,也是农村金融创新的重要举措,保护农户的合法权益是这项工作的基础。因此,金融机构要把握三个要点:一是要在贷款业务办理前,做好融资政策的宣传工作,保证贷款人的知情权;二是在贷款抵押品的选择和价值评估上,要尊重市场在资源配置的决定作用,充分与贷款主体协商,双方达成一致;三是在需要处置抵押物品时,尽可能寻求最佳的处置方案,最大限度地减少农民损失,以土地经营权处置为例,可以寻求更好的经营业主,确保资源的有效配置,尽可能保证农户利益不受损害。

(三)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村产权抵押贷款的社会接受度

“三权”抵押贷款作为全国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新鲜事物,主体对象是广大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业主,贷款客体主要在农村,目的是提升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支持力度。因此,需要深入广泛的宣传,主要是提高农户的认知度,减少主体需求不足造成的金融抑制。如重庆市出版的《农村“三权”抵押贷款实用手册》,以一问一答、有问必答的方式,汇总了涉及“三权”抵押的各项政策规定、银行贷款程序、办理登记要求,认真回答了农村“三权”抵押贷款涉及的207个问题和12个实践案例,从而激发广大农民的创业热情,增强农民的创业信心,使农民充分感受到国家对农村的重视与支持。这有效激发了农村金融市场的需求,进而也激起了金融工作者积极投身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的热潮,切实激起农村金融市场的活力,为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最有力的金融支持。

当然,在此基础上,各地方也可以利用现代媒体网络,生动地展示农村“三权”融资的政策体系和操作实务。除了广大农民以外,对基层干部可以采用专题培训、会议讲解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三权”抵押的融资宣传,目的在于全方位地让农村融资主体以及管理者充分认知这一新型融资方式,并积极参与“三权”抵押的改革创新,从而提高“三权”抵押融资的社会接受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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