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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战思想: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

时间:2023-07-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先胜”是《孙子》战略思想的重要内容。简言之,“先为不可胜”就是在战前做好各种战争准备,不给敌人以可乘之机,在力量对比上造成“以镒称铢”“胜于易胜”的有利态势。如张预解“先为不可胜”为“知己”,解“以待敌之可胜”为“知彼”。其发展主要表现在“义有余”的思想。宋儒对“先胜”思想多有肯定,每论及边防战备,常引“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为说。

备战思想: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

“先胜”是《孙子》战略思想的重要内容。孙子在《形篇》中说:“昔之善战者,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不可胜在己,可胜在敌。”又说:“故善战者,立于不败之地,而不失敌之败也。是故胜兵先胜而后求战,败兵先战而后求胜。”又说:“故胜兵若以镒称铢,败兵若以铢称镒。胜者之战民也,若决积水于千仞之溪者,形也。”简言之,“先为不可胜”就是在战前做好各种战争准备,不给敌人以可乘之机,在力量对比上造成“以镒称铢”“胜于易胜”的有利态势。“先胜”不但是确保战争胜利的必要前提,也是实现“不战而屈人之兵”全胜战略的实力支撑。

“先为不可胜”的含义很广,包括了战争准备的方方面面,但是,具体从哪些方面进行准备,《孙子》却并无具体论列。从《孙子》的思想体系来看,起码包括“知战”“备战”两个方面。“知战”是对敌我形势的了解和比较,进而对战局做出准确的预判。《孙子·计篇》所讲五事七计——“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主孰有道?将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众孰强?士卒孰练?赏罚孰明?”《谋攻篇》中“知胜之道”的五个方面——“知可以战与不可以战者胜;识众寡之用者胜;上下同欲者胜;以虞待不虞者胜;将能而君不御者胜”,等等,都是“知战”的重要内容。“备战”是对战争的全要素准备,即孙子所说:“无恃其不来,恃吾有以待也;无恃其不攻,恃吾有所不可攻也。”(《九变篇》)具体而言,不但包括团结将士、严明赏罚、训练士卒、利用天时地利等,而且包括武器装备(军无辎重则亡)、后勤供给(无粮食则亡,无委积则亡)、方略谋划(众寡之用、攻守之策),等等。

宋代《孙子》注家自觉地将“先胜”与“知战”“备战”等思想串联在一起,丰富了对“先胜”思想的理解。如张预解“先为不可胜”为“知己”,解“以待敌之可胜”为“知彼”。王皙解“先为不可胜”为“修道保法”。何氏认为“胜兵先胜”要“先定必胜之计,而后出军”,强调“先谋”的重要性。这些解释对于全面、准确地理解《孙子》思想都有积极意义。

许洞《虎钤经》对《孙子》“先胜”思想做了全面的阐发,提出了三和、三有余、三必行之说。他说:

《孙子》曰:“胜兵先胜。”谓先定必胜之术而后举也。何谓必胜?许洞曰:先务三和,次务三有余,次务三必行。何谓三和?曰:和于国然后可以出军,和于军然后可以出阵,和于阵然后可以出战。国不和则人心离,军不和则教令乱,阵不和则行列不整。不先务此三和之道,我其可战耶?何谓三有余?曰:力有余,食有余,义有余也。力无余则困于斗,食无余则怠于时,义无余则吏士怨。不务三有余之术,师其可动耶?何谓三必行?曰:必行其谋则奸机不成,必行其赏则好功者不爱其死,必行其罚则有过者不归咎。不能务三必行之道,人其可用耶?是以知善务和者公无私,舍小惠务大惠;善务有余者力诸事而不自怠;善务必行者兴勇断、去犹豫之谓也。举是九者,务令预定之于前,则万变千机,然后动乎其中矣,率此以御敌,未有不胜者也。故曰,胜兵先胜者,胜在我也。其在夫《易》曰:先天不违之义也。(《先胜》)(www.xing528.com)

许洞所讲“三和”显然本于《吴子·图国》的“四和”之说,其他“三有余”“三必行”则是许洞个人的见解。他将这些因素归为不同的层次,全面概括了军队的物质准备、精神准备、智谋方略、严格治军等方面,不但使《孙子》的“先胜”思想具体化,而且有了新的发展。其发展主要表现在“义有余”的思想。如前所述,《孙子》并不强调“义”在战争中的作用,这也正是它被儒家学者所诟病的关键之处。“义战”是中国古代军事思想的重要范畴,早在先秦时期已有“师直为壮,曲为老”[22]“兵苟义,攻伐亦可,救守亦可。兵不义,攻伐不可,救守不可”[23]等论述。儒家更是对“义战”格外重视,《孟子》所说的“以德行仁”“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24],都包含着“义”的成分。“义战”思想不断发展,到宋代,“以仁合众,以义济师”[25]已经成为学者普遍认同的观念。客观地讲,战争的正义性对于争取民心、鼓舞士气,取得战争的最后胜利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构建战争伦理、节制战争也有着积极意义,是中华民族战争智慧的宝贵财富。许洞结合时代军事思想发展的特点,在对“先胜”的论述中加入“义有余”一项,是对《孙子》“先胜”思想的重要补充和发展。

宋儒对“先胜”思想多有肯定,每论及边防战备,常引“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为说。如北宋时期,毕仲游曾说:“古今兵法累至数千万言,而其要切与可施于当今者,止于‘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不可胜在己,可胜在敌’数言而已。”[26]他据以提出了对西夏修筑城寨、坚壁清野、伺机进筑的方略。南宋绍兴四年(1134),吕祉升任知建康府,他在内殿奏对中说:“治道之要,先自治而后治人。兵家之法,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接着,他从形势、军政、守将、屯田、通货、省费、谨赏、民兵、斥堠、间探等十个方面论述了“先为不可胜”之法。[27]辛弃疾《美芹十论》中说:“古之善用兵者,非能务为必胜,而能谋为不可胜,盖不可胜者,乃所以徐图必胜之功也。”(《察情》)宋儒诸如此类的议论还有很多,有些很有见地,但更多的是老生常谈。

值得注意的是,宋儒论“先胜”往往不局限于具体的战争准备,而是从政治的角度加以讨论,以“政胜”作为“先胜”的重要条件。如李觏认为,“先为不可胜”就是要“内自修”,而“自修”的内容则是“德、刑、政、事”[28],主要指政治,而非军事。李焘在论及三国时期魏吴斗争时也持同样的观点,他说:“《孙子》谈兵之雄,而其法以‘知彼知己’为要。‘知己’欲其自治,‘知彼’欲其乘衅。彼己之势,自治为先。敌之力虽敝,而吾力不全,敌之政虽乱,而吾政未修,则方自忧之不暇,何暇以谋人?”[29]他所讲的“自治”,既包括了军事,也包含了政治。《孙子》虽然也讲“修道而保法”,讲“令民与上同意”,但其“先胜”思想的要旨在于增强军事实力,宋儒将之提升到“政胜”的高度,则反映的是儒家以政胜为战胜之本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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