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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与商业:对生存和发展的驱动力

时间:2023-07-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追求幸福富足、有尊严的生活是人的天性,为此,富有智慧的人类通过不断改变自己的生存条件和生存环境来不断地满足人的日益增长的需要。动机是需要在意识中的反映,是意识到并力求获得满足的需要。因此,也可以说,人权是推动生产发展的动力。可见,在高度商品化的社会,人类永不满足的对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产生和促进着商业活动,或者说商业活动的目的就是为了满足人的生存和发展,也即人权的需要。

人权与商业:对生存和发展的驱动力

追求幸福富足、有尊严生活是人的天性,为此,富有智慧的人类通过不断改变自己的生存条件和生存环境来不断地满足人的日益增长的需要。人的需要可分为两个层次,一个是物质层面,即为满足生存而产生的衣、食、住、行等方面的需要;一个是精神层面,即为满足精神愉悦而产生的包括自由、平等、安全、归属、爱情、友情、自我实现等等的精神需要。达至这一目标的途径即是社会生产和社会制度革新,人们通过不断发明和改进生产工具,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来生产出更多、更好的产品,并通过交换满足不同人的不同物质需要;通过社会制度的革新不断提升人的自由与平等的范围及程度,满足人的各种精神追求,社会由此不断发展进步。可见,生产活动或商业活动的产生和发展源于人的不断提升生活品质的需要,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而产生的欲求,是推动社会进步的最根本的源动力。关于这一命题,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德国古典哲学的总结》一文中有过详细的论证,他提出,需要是社会发展的动因,是“动力的动力”,是动机背后隐藏着的一种动力,需要是“构成历史的真正的动力……是使广大群众,使整个民族,以及在每一民族中间又使整个阶级行动起来的动机”。而动机的背后隐藏着的就是需要。动机是需要在意识中的反映,是意识到并力求获得满足的需要。[1]

人类追求生存和发展的权利就是人权,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就是人的生存和发展,而自由和平等是人权的本质特征和基本要求。没有自由、平等,就谈不上人的尊严,人类也就不能作为有尊严的人去生存和发展,因此,所谓人权,就是人人享有自由、平等的生存和发展的权利。因此,也可以说,人权是推动生产发展的动力。

人类社会的生产活动是一种商业活动,因为社会化的人为了提高生产效率必然产生社会分工,进而产生交换,因此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是人类社会为满足生存和发展需要的主要社会活动。人类生活品质的提升需求是社会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不断进步的动力,而这一进步主要有赖于科技发明和科学创造,人类从刀耕火种、手工生产到十八世纪发明蒸汽机电力的大机器生产,极大地解放和延伸了人的体力,极大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交通工具的不断发明改进,从海洋、陆地到天空,又极大地扩展了商品交换的时空区域,被称为人类科技发展史上的第一次飞跃;而二十世纪以发明计算机及互联网为代表的第二次飞跃,其海量计算和瞬时互联的超乎想象的功能让人类智慧超越自身的极限,把人从繁重的脑力劳动中解放出来,从此进入信息化社会,几乎颠覆了人类的传统生产和生活方式二十一世纪是以基因为代表的生物科技时代,它在生物物种改良和人类生命延续方面的创造性发明,必将对人类的未来产生难以预料的重大影响。(www.xing528.com)

可见,在高度商品化的社会,人类永不满足的对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产生和促进着商业活动,或者说商业活动的目的就是为了满足人的生存和发展,也即人权的需要。因此只有保障人权,充分尊重每一个人的发展愿望,才能极大地激发其所蕴含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去努力劳动,创造财富,才能实现民富国强的梦想;如果一个国家限制和压抑个人的正当需要和发展欲望,甚至以权力侵犯权利,这个国家必然就会失去生机。这也进一步证明了人类历史上为什么发展好、发展快的时期都是统治者放松社会管制、释放民间活力的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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