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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级、阶层动态与经济发展

时间:2023-07-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社会大转折的时期,唐宋之际的阶级、阶层关系发生了一系列明显的变化。这种阶层之间的升降现象增多,造成地主阶级内部阶层之间的矛盾激化。封建朝廷则通过官户与乡户地主阶级剥削客户的剩余劳动,维护封建国家的经济收入,两者之间形成了互相依存的密切关系。以上各阶级、阶层之间关系的重大变化,直接影响了宋代思想文化的发展,是二程理学产生的社会基础。

阶级、阶层动态与经济发展

宋代是中国封建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大转折时期,具体表现有:一是由于均田制的破坏,造成封建的国有制进一步削弱,封建的土地私有制进一步发展。土地兼并与土地买卖的现象加剧,土地转化过程加快,土地商品化的程度加强;二是在地主阶级方面,北朝以来通过荫庇制直接控制大量部曲、佃户的士族门阀最终退出历史舞台,代之而起的是通过租佃制对客户进行剥削的“官户”和“乡户”地主;三是在农民阶级方面,南北朝以来荫庇制下的部曲、佃客最终退出历史舞台,代之而起的是租佃制下的“客户”;四是在商品经济方面,由于坊市制度的破坏,草市、圩柴的兴起,城乡商品经济都有所发展,独立工商业者的人数增多,社会地位也有明显的提高。

在社会大转折的时期,唐宋之际的阶级、阶层关系发生了一系列明显的变化。这些变化是:

第一,农民对地主阶级的人身依附关系相对缓和了。南北朝以来,荫庇制下的部曲、佃客实际上是一种农奴,他们是士族门阀的私属,有户籍,成为封建国家的编户。封建国家把“客户”看成“齐民”,这样他们对地主的关系是租佃关系,而且有退佃的自由,这种自由受到封建国家的保护。宋仁宗天圣五年(1027年)十一月,朝廷颁布诏书,明确指出:“江淮、两浙、荆湖、福建、广南州军,旧条:私下分田客,非时不得起移;如主人发遣,给予凭由,方许别住。多被主人抑勒,不放起移,自今后,客户起移,更不取主人凭由,须每年收田毕日,商量去住,各取稳便,即不得非时衷私起移。如是主人非理拦占,许经县论详。”(《宋会要辑稿·食货》一之二四)显然,即使按旧条,客户也有退田的自由,只是限制很严而已。天圣诏书之后,“客户”虽未获得更多的自由,但限制放宽。如果地主非理拦阻,还可以“经县论详”。因此,天圣诏书是客户人身相对缓和的可考凭证。宋朝“客户”的社会地位很复杂,但宋代时农民人身依附关系的相对缓和,是唐宋之际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它表明了历史的进步。

客户地位的相对提高,刺激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促使农业生产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北宋的农业生产,在生产工具的改进、生产技术的提高、水田面积的扩大、经济作物的种植、良种的推广、单位面积产量的提高等方面都超过了唐代。例如在生产工具方面,从出土的北宋文物中发现许多套农具,有犁、耧、锄、耙、镰刀等,表明了宋代农民精耕细作的程序增多和农业生产技术的提高。在单位面积的产量方面,北宋的亩产量比唐代增长25%,比汉代增长一倍。但是,客户劳动成果的绝大部分是交地租和纳国税。北宋时地主经常用“增租划田”的方式对客户进行剥削,北宋政府除收田赋外,还征收丁口之赋、征发徭役,因而使北宋客户经常陷于贫困状态,给客户社会地位的提高蒙上了一层阴影。

第二,在农民内部,自耕农(即主户中的下户)减少了,佃农(客户)增多了。从南北朝到唐朝前期,均田户中有相当一部分自耕农,他们时刻受到土地兼并的威胁。由于均田制的实行,自耕农多少有些保障。到了北宋,由于均田制的破坏,土地兼并加剧,封建国家赋敛苛重,主户中的下户大量破产沦为客户,佃农大量增加。宋仁宗时李觏说:“今之浮客,佃人之田、居人之地者,盖多于主户矣。”(《李觏集》第310 页)客户的增多,成为宋代阶级关系的显著特点,由此导致阶级矛盾的日益尖锐。(www.xing528.com)

第三,地主阶级内部阶层之间的升降沉浮现象日渐频繁。南北朝时期,上品的士族和下品的寒门社会地位悬殊,前者地位下降和后者地位上升的可能性很小。到了宋代,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升降沉浮时有发生。其原因有二:一是宋朝规定官位不能世袭,官户地主常常下降为乡户地主。二是宋朝的科举制度日臻完善,朝廷规定取士不问世家,只凭才华。于是各阶层的优秀人才才有通过科举进入仕途的机会,因而乡户地主也常常上升为官户地主。这种阶层之间的升降现象增多,造成地主阶级内部阶层之间的矛盾激化。官户地主为了保持自己的地位,竭力阻挠乡户地主升为官户地主;乡户地主也极力突破官户地主的阻挠,争取上升为官户地主。由于各阶层的经济地位不同,激化了乡户地主参政的意识,对于现行政治的看法也不同,于是形成了不同的政治派别,加剧了宋代的政争与党争,乃至于各学派之间的相互争论。

第四,地主阶级与封建王朝之间的关系更加密切。南北朝时期,士族门阀既占有大量的土地又控制大量的部曲、佃客,既世代做官又拥有私人武装,王朝的更替不影响士族门阀的独立存在。因而南朝的朱、张、顾、陆四大门阀士族,北朝的崔、卢、李、郑四大门阀士族,都不很关心王朝的更迭兴衰,对封建王朝保持相对的独立性。到了宋代,这一局势改变了,无论是官户地主还是乡户地主,都依附于封建朝廷,地主阶级的荣辱祸福都与封建王朝更替兴衰相关。封建朝廷则通过官户与乡户地主阶级剥削客户的剩余劳动,维护封建国家的经济收入,两者之间形成了互相依存的密切关系。

第五,独立工商业的地位明显提高。中国历史上有重农轻商的传统,直到唐朝才改变,唐王朝对工商业者有所重视,商人地位有所提高。到了宋代,随着商品经济发展,独立工商业者地位有所提高。其表现有四:一是宋代的户籍制度出现了“坊廊户”阶层名称,而坊廊户大部分是工商业者,他们被列入封建国家的户籍,表明他们的社会地位得到封建国家的承认。二是宋代官办工业中的劳动者,除服劳役的工匠外,更多的是雇佣工匠,即“活雇匠”。官办工业中的活雇匠增多,既反映了宋代社会雇佣劳动的发展,也反映了工商业者社会地位的提高。三是宋代的科举考试,准许工商业者的子弟应试,使工商业者这一阶层有了入仕的机会。四是宋代的工商业者有了自己的组织——行会,增强了他们的社会地位。

以上各阶级、阶层之间关系的重大变化,直接影响了宋代思想文化的发展,是二程理学产生的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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