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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道德原则下的移风易俗

时间:2023-07-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程认为社会上的邪诞妖异之风竞起,妨碍儒家道德原则的贯彻执行。就是说民归于仁,就可以移风易俗。在改陋习、正风俗方面,二程虽然在教育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他们也认识到改变风俗是一长期的变化过程,绝非一朝一夕所能成功的。也就是说,一个人高尚道德的树立,一个地方风俗的改变,都要有个逐渐的过程,不能超越阶段,急剧而至,一种良好风俗的建立,也要有一个渐变的过程。

儒家道德原则下的移风易俗

二程认为学校不仅是学生学习文化知识的地方,而且也是“明人伦道德”的场所。经过学校教育的人,可以以其良好的道德模范去影响社会上其他的人,可使不正的社会风俗得到纠正。

二程认为社会上的邪诞妖异之风竞起,妨碍儒家道德原则的贯彻执行。程颐说:“邪诞妖异之说竞起,涂生民之耳目,溺天下于污浊;虽高才明智,胶于见闻,醉生梦死,不自觉也。是皆正路之蓁芜,圣门之蔽塞,辟之而可以入道。”(《二程集》第638 页)这里说的邪诞妖异之说,具体内容是什么,没有说明,但根据二程的一贯思想来看,主要有这样几个内容:一是正在兴起的佛教思想。他们认为“惟佛学,今则人人谈之,弥漫滔天,其害无涯”(《二程集》第3 页)。二是指社会上的不正之风,如只讲名利而不讲义理,只讲私欲而不讲公理,等等。三是指社会上的鬼神迷信。认为这些思想是入圣路上的蓁芜和蔽塞,只有清除这些障碍,入圣的路才可以畅通无阻。扫除这些障碍的主要办法,是通过学校教育,使人能够明人伦安德义。学校教育首先要有仁,仁是百善之首,学生们只有先树立仁的观念,才可以抵制上述不正之风。程颐说:“所谓仁者,风移俗易,民归于仁。”(《二程集》第220 页)就是说民归于仁,就可以移风易俗。但达到仁的标准,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经过长期的培养锻炼,社会的人就会达到仁的标准,就可以改变不正之风。

二程认为,改陋习要从士人开始。凡读书之人,统称为士。这就是说,要改变社会上的不正的风俗,要从学校的孩子们开始。程颐说:“窃以朝廷欲厚风教,必自士人始。近世士风薄恶,士人不修行检,或无异于市井小人,朝廷未尝有法以教励检束之也。”(《二程集》第573 页)这就是说,在学校学习的人们,应当有礼义、有文化,不能等同于社会上的一般人。过去对士人风俗教育没有明确的规定,今天有了立法,使他们“知朝廷欲厚风教之意,习俗渐化”,也使他们有所顾忌,不敢肆无忌惮。凡在校的学生,都应当遵守学校的纪律,不论是举人还是世族子弟都无一例外地执行。学生应当养成孝敬父母的习惯,凡是学生遇到祖父母、父母之丧,学校应当给学生放长假,允许学生奔丧,以尽孝心。当程颢为晋城县令时,以自己的行动来实现自己的诺言。程颐在《明道先生行状》一文中说:“诸乡皆有校。暇时亲至,召父老而与之语;儿童所读书,亲为正句读;教育不善,则为易置。俗始甚野,不知为学。先生择子弟之秀者,聚而教之。去邑才十余年,而服儒服者盖数百人矣。”(《二程集》第632 页)这是程颢用自己办学的行动来改变乡间陋习的一个实例。这个县开始风俗甚野,自从程颢在各乡设立学校,找父老谈话,择其子弟优秀者入学,经过十余年的教育,服儒服者增加到数百人,为乡民立科条,辨邪恶,使这个县的风俗大为改变,三年之内,无强盗和斗殴者,可见通过教育可以改变不良的风俗。(www.xing528.com)

在改陋习、正风俗方面,二程虽然在教育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他们也认识到改变风俗是一长期的变化过程,绝非一朝一夕所能成功的。程颐说:“人之进于贤德,必有其渐,习而后能安,非可陵节而遽至也。在己且然,教化之于人,不以渐,其能入乎?移风易俗,非一朝一夕所能成,故善俗必以渐也。”(《二程集》第974 页)也就是说,一个人高尚道德的树立,一个地方风俗的改变,都要有个逐渐的过程,不能超越阶段,急剧而至,一种良好风俗的建立,也要有一个渐变的过程。二程关于改变风俗要有一个渐变的过程的思想,值得我们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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