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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土地与住房制度改革的推动与影响

时间:2023-07-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92―1995年试行期后,上海全面推行土地有偿转让制度。因此,从1998年开始,上海的住房私有化改革进入第二阶段:①企事业单位立即停止福利分房;②房产交易税从3%降至0.75%,购房首付比例从30%降至20%;③通过降低个人所得税来鼓励港澳台企业主和员工在上海购房;④推行蓝印户口[3]制度,鼓励非上海户籍员工通过买房获得上海户籍。[4]一系列的政策刺激了上海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私有住房的比例从1998年的31.2%迅速增加到2010年的82.7%。

上海土地与住房制度改革的推动与影响

1992年中国政府宣布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经济中心的上海也不失时机地提出一系列的城市发展新举措:开放金融市场、引进外资、开发浦东。经济建设首先要解决土地开发的问题—私营和外资企业如何使用国有土地?实际上,早在1987年,市政府就出台了《上海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办法》,并通过国际招投标的方式对虹桥路26号地块进行土地有偿出让的尝试。第二年,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首次确立了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相分离的概念,明确规定“允许有偿转让土地使用权”,即土地所有权归国家,使用权可以出售给企业和个人—这为中国土地使用权的商品化提供了法律基础。1992―1995年试行期后,上海全面推行土地有偿转让制度。

住房方面,上海参照香港新加坡经验,从1992年开始对城市公房制度进行全面调整,以推动住房私有化改革:城市居民既可以购买新建商品房,也可以向单位购买自住公房;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要求企业职工每月将工资的5%存入住房公积金账户,企业主为该职工缴纳同等数额的公积金;提高公房租金来鼓励城市居民购房。然而,第一阶段的改革成效并不明显,大部分的城市居民仍然习惯于等待单位分配住房,对购房的兴趣并不大(这一时期的企事业单位福利分房的政策并未取消)。因此,从1998年开始,上海的住房私有化改革进入第二阶段:①企事业单位立即停止福利分房;②房产交易税从3%降至0.75%,购房首付比例从30%降至20%;③通过降低个人所得税来鼓励港澳台企业主和员工在上海购房;④推行蓝印户口[3]制度,鼓励非上海户籍员工通过买房获得上海户籍。[4]一系列的政策刺激了上海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私有住房的比例从1998年的31.2%迅速增加到2010年的82.7%。[5](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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