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蝗灾防治思想的发展

时间:2023-07-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而由郑玄之注,亦可知时人认为蝗灾与炎旱有关,同时在五行灾异,天人感应的思想影响下,认为蝗灾与君主治国是否清明相关。唐代另一重要事件是姚崇灭蝗。此后,蝗灾应予扑灭亦成为共识。徐光启认为蝗灾之害,“尤惨过于水旱也”,且水旱灾害“由天之所设”,而蝗灾则不然,只要提前预防,发生时及时扑灭,“人力苟尽,固可殄灭之无遗育”,因此,“蝗灾甚重,除之则易”。

蝗灾防治思想的发展

诗经·小雅·大田》中有言:“去其螟螣,及其蟊贼,无害我田稚。田祖有神,秉畀炎火。”所谓螟、螣、蟊、贼,孔颖达曰:“食心曰螟,食叶曰螣,食根曰蟊,食节曰贼。”其中食叶之螣,即为蝗。郑玄在注疏中说,“螟螣之属,盛阳气嬴则生之。今明君为政,田祖之神不受此害,持之付与炎火,使自消亡。”[2]从中可以看出在西周之时,已知对于蝗虫等危害庄稼害虫,应将其投入火中焚烧,以绝后患。而由郑玄之注,亦可知时人认为蝗灾与炎旱有关,同时在五行灾异,天人感应的思想影响下,认为蝗灾与君主治国是否清明相关。比郑玄稍晚的李巡、孙炎在注释中,也认为“皆政贪所致”,“灾由政起”。

邓拓曾言,“过去人们多以为蝗蝻不可除[3],不应除……他们的理论根据,不外是一切天灾,都是神灵谴罚,非人力所能避免”,“最早倡议除蝗的,是秦苻坚时的刘兰”,[4]笔者以为,虽然不可否认很多民众往往不敢扑打蝗虫,并以之为神灵,但不论从诗经,还是汉人的注疏来看,至少已经存在这样的观念:其一,蝗灾是可以并应该去消除的;其二,在天人感应之思想影响下,至少修政积德是避免蝗灾的一种手段,而这是可以通过人力积极实现的。

唐太宗时,京畿地区出现蝗虫,太宗在御苑内抓起数只,说:“民以谷为命,而汝食之,宁食吾之肺肝。”准备将其吞食,手下劝谏,恐致疾病,但太宗曰:“朕为民受灾,何疾之避?”“遂吞之”。[5]这一方面表明了唐太宗的爱民,另一方面也透露出了治蝗的决心。

唐代另一重要事件是姚崇灭蝗。玄宗开元四年五月,山东发生蝗灾,“飞则蔽景,下则食苗稼,声如风雨”,[6]“时山东百姓皆烧香礼拜,设祭祈恩,眼看食苗,手不敢近”[7]。朝廷派遣御史前往灭蝗。但汴州刺史倪若水却上奏称:“蝗是天灾,自宜修德”,[8]反对灭蝗。宰相姚崇怒道:“古之良守,蝗虫避境,若言修德可免,彼岂无德致然。今坐看食苗,忍而不救,因此饥馑,将何以安?”倪若水“乃行焚瘗之法,获蝗一十四万石,投汴渠流下者不可胜纪”。[9]黄门监卢怀慎又曰:“蝗是天灾,岂可制以人事?外议咸以为非。又杀虫太多,有伤和气”,姚崇答曰:“今蝗虫极盛,驱除可得,若其纵食,所在皆空。山东百姓,岂宜饿杀!……若救人杀虫,因缘致祸,崇请独受,义不仰关。”[10]“是岁,田收有获,人不甚饥。”[11]按照姚崇的观点,灭蝗乃是人事,而不应以他种理由怠废。(www.xing528.com)

此后,蝗灾应予扑灭亦成为共识。自宋代之后,相关法律规定也逐渐完备,后文有详细叙述。

在明末之时,著名农学家徐光启上除蝗疏,详细阐述了除蝗之法。徐光启认为蝗灾之害,“尤惨过于水旱也”,且水旱灾害“由天之所设”,而蝗灾则不然,只要提前预防,发生时及时扑灭,“人力苟尽,固可殄灭之无遗育”,因此,“蝗灾甚重,除之则易”。[12]在条陈中,徐光启对于蝗虫生发的时间、地点、原因、治蝗之法等方面详尽阐述,归纳总结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灭蝗措施。当然,也有现在看来乃谬误之处,如古代普遍认为蝗虫乃小鱼所化,而徐认为是小虾所化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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