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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章律》制定历史及争议解析

时间:2023-07-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直以来,有关《九章律》中的户、兴、厩三篇是由萧何创立或者仍为秦律的重新编制,甚至于《九章律》本身的存在形式都尚有争议。可见出土的汉律中包括了《九章律》中除《囚律》《厩律》外的所有律名,且相当部分律名与秦律相同或相似。

《九章律》制定历史及争议解析

律是秦及两汉时期最基本的法律形式之一。依《说文·ㄔ部》:“律,均布也。”段玉裁注:“律者,所以范天下之不一而归于一,故曰均布也。”《尔雅·释诂》:“律,法也。” 公元前206年,汉高祖刘邦攻克咸阳,按约定被项羽封为关中王。刘邦驻军霸上后,立即召集各县父老,宣布《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刘邦称帝以后,深感时局混乱,于是命令时任相国的萧何在借鉴秦律的基础上,制定通行上下的统一律令,即史书所记之《九章律》。[6]同时让韩信拟定军法,张苍编制章程,叔孙通增修仪礼,推动了有汉以来第一次大规模立法活动。[7]据《晋书·刑法志》记载,《九章律》的名称来源于由李悝制定、商鞅携带到秦国的《法经》原有的《盗》《贼》《囚》《捕》《杂》《具》六篇,这一部分汉律主要因袭秦律,主要是规定贼盗等刑法方面的内容;再加上萧何制定的《兴》《厩》《户》三篇,涵盖了符合当时社会实际情况的民事、经济等方面的法规,故又称“事律”,内容涉及户籍、赋税、徭役、兴造、畜产、仓库、驿传等规定。上述内容一共记为九章。

有关萧何制定《九章律》的具体记载,主要见于《汉书·刑法志》:“相国萧何捃摭秦法,取其宜于时者,作律九章。”及《晋书·刑法志》:“萧何定律,除三夷连坐之罪,增部主见知之条,益事律兴、厩、户三篇合为九篇。”在《唐律疏议》卷一《名例》篇中,对此详记为:“魏文侯师于里悝,集诸国刑典,造《法经》六篇:一、盗法;二、贼法;三、囚法;四、捕法;五、杂法;六、具法。商鞅传授,改法为律。汉相萧何,更加悝所造户、兴、厩三篇,谓九章之律。”

一直以来,有关《九章律》中的户、兴、厩三篇是由萧何创立或者仍为秦律的重新编制,甚至于《九章律》本身的存在形式都尚有争议。随着睡虎地秦墓竹简的出土,使得传统史书的记载得到部分印证和补充。如睡虎地秦墓竹简《为吏之道》一篇的文末附有两条魏国律文,为《魏户律》及《魏奔命律》;《秦律十八种》中也有《厩苑律》。说明诸如《户律》《厩律》等律名及相干法律规定在战国时期即已经出现并被使用。(www.xing528.com)

此外,目前所见秦律的律名已经30余种,应该还不是全部。律名包括《田律》《厩苑律》《仓律》《金布律》《关市律》《工律》《工人程》《均工律》《徭律》《司空律》《军爵律》《置吏律》《效律》《传食律》《行书律》《内史杂》《尉杂》《属邦》《除吏律》《游士律》《除弟子律》《中劳律》《藏律》《公车司马猎律》《牛羊课》《傅律》《敦(屯)表律》《捕盗律》《戍律》等。同时,1983年发掘的湖北江陵张家山汉简中发现的《二年律令》所见律令名也已近28种,[8]有《贼律》《盗律》《具律》《告律》《捕律》《亡律》《收律》《杂律》《钱律》《置吏律》《均输律》《传食律》《田律》《市律》《行书律》《复律》《赐律》《户律》《效律》《傅律》《置后律》《爵律》《兴律》《徭律》《金布律》《秩律》《史律》《津关令》。可见出土的汉律中包括了《九章律》中除《囚律》《厩律》外的所有律名,且相当部分律名与秦律相同或相似。其内容刑事、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均有涉及,系吕后二年(或有说法认为是“汉二年”)时通行使用的法律。作为一部建国初期使用的急就法典,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刑法性质十分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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