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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建立家事审判的新机制

时间:2023-07-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家事法庭将案件审判与区域特点、乡情民俗等有机融合,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形成良性互动,探索创新工作机制,推动维权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如家事法庭成功帮助被判缓刑的外地户籍未成年犯张某联系到接受单位,最终使张某成为首个外地户籍在本地接受监管帮教的未成年犯。

探索建立家事审判的新机制

家事法庭将案件审判与区域特点、乡情民俗等有机融合,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形成良性互动,探索创新工作机制,推动维权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1.建立家事调查员机制,调动社会力量形成合力

为强化法院依职权调查职责、减少对抗式诉讼模式对弱势当事人诉讼能力的过多苛责,家事法庭借鉴台湾地区家事法院中家事调查官的做法,专门聘请了10名具有社工教育心理学等专业背景的基层工作人员担任家事调查员,负责在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权民事纠纷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根据法院的委托和指派对需要调查事项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详尽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或意见报告法院。虽然这些调查结果只是为法院提供参考,但是家事调查员的意见具有重要的影响力。[3]

2.建立心理干预疏导机制,持续关注家庭关系修复

家事法庭与专业心理咨询机构达成合作协议,由后者指定专人负责家事案件当事人的心理疏导。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心理咨询师可在离婚纠纷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前、判前、判后介入进行心理干预,为法院的审理工作提供良好的辅助。截至2014年11月,家事法庭已为24名未成年被告人进行了心理修复,为26对离婚纠纷当事人提供婚姻质量评估,促成7对夫妇重归于好。(www.xing528.com)

3.建立反家暴人身安全保护机制,保护家庭弱势群体

家庭暴力严重危害着家庭弱势群体的人身权利,影响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更是当事人诉求离婚的重要依据之一。探索如何采用司法手段阻断家庭暴力施暴者的侵害行为是家事审判的重要任务,为此,海沧法院联合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共同建立了反家暴人身保护综合协调机制,一方面通过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家暴受害人提供人身安全保护,使其免受家庭暴力威胁或侵害;另一方面为家暴受害人在特定场所内提供包括生活帮助、医疗救治、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心理疏导等在内的临时救助服务。同时,家事法庭还指导社区成立“海沧沐阳反家暴联盟”,制作发送《反家暴宣传手册》,针对家庭暴力维权问题,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家庭调解等服务。2014年9月,家事法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签发了厦门市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得到了有效执行,有力地保护了家暴受害者。[4]

4.建立外地未成年被告人监管机制,解决外地未成年人监管难问题

为切实解决司法实践中遇到的居住在海沧的外地户籍未成年犯因监管帮教难而导致的缓刑适用率低的问题,海沧法院家事法庭与海沧区司法局会签了《外地户籍未成年罪犯监管帮教工作规范(试行)》,把外地户籍的未成年缓刑人员纳入社区矫正范围,建立判后探视抚养档案,对外地户籍未成年犯进行监管帮教。如家事法庭成功帮助被判缓刑的外地户籍未成年犯张某联系到接受单位,最终使张某成为首个外地户籍在本地接受监管帮教的未成年犯。[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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