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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健康法原论》中的健康概念演变及其社会性特征

时间:2023-07-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健康的社会性特征意味着对一个人来说的健康对另一个人来说可能为患病。世界范围内最早提出健康概念中包含社会因素的是Blum,此观点一提出就在国际范围内产生了重大影响。他经研究得出健康的概念不仅仅包含生理、心理状态,环境因素特别是社会环境因素的影响也不容忽视。

《公共健康法原论》中的健康概念演变及其社会性特征

究竟什么是健康?怎么样才算得上健康?由于定义健康的文化是多样和充满争议的,[12]对健康和健康权的定义在国际上也是争议颇多,[13]可以说,一个单一的、适用于所有目的和情境的“健康”定义是不存在的。[14]

1.早期的健康概念:生理与心理健康

人类社会早期对健康的定义是单一的,仅指生理机能完善、没有疾病。患病意味着一个物种成员所具有的自然组织功能的偏离,是一种不适的状态。一个人身体的主要部位如果不觉得有任何的不适感,那可以说是处于健康状态。[15]这种“健康就是没病”的健康观影响至20世纪上半叶,目前在我国普通民众观念中也颇具市场。随着对医学及心理健康方面研究的深入,人们逐渐意识到心理健康的独特价值,认为健康是指身体的生理机能的正常运转以及心理的良好状态,是心理与生理两方面都健康,如《布莱克法律词典》定义健康为“身体、心理或者精神的强壮、健全或者完整状态,良好状态;没有疾病”[16]

2.现代健康概念:生理、心理和社会健康

上述定义立足于生物学的角度,偏重于强调人的生理、心理机能的完善。但人除了拥有自然机能外,还有社会属性,在某种程度上,社会属性的作用更大,健康的定义也应是社会性的。对健康的评价不仅仅只描述客观的事实状态,同时也涉及价值判断。健康标准既需要生物学指标,如体重、身高等描述性的要素,还需考虑社会标准、价值衡量等因素。一些历史上曾被认为是疾病的,用今天的视角来看就是常态的、可以接受的,典型的如同性恋,1990年世界卫生组织在修改后的“国际疾病分类手册(ICD-10)之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中将同性恋从原有的“成人人格与行为障碍”的名单上删除,我国对同性恋的态度也在逐步变化,例如《中国精神障碍分类及诊断标准》(第三版)已将同性恋排除在病态之外。世界上有的国家已立法承认同性婚姻的效力。

健康的社会性特征意味着对一个人来说的健康对另一个人来说可能为患病。因此,健康的定义在各种行为、症状或确定有病的正常线索中,会产生相当大的交叉与重叠。由于文化传统和群体的影响不同,这种交叉或者重叠也会增加或者减少。[17]所以,1946年WHO宪章就定义“健康是生理、心理和社会的良好状态,不仅仅是没有疾病和虚弱”[18]

世界范围内最早提出健康概念中包含社会因素的是Blum,此观点一提出就在国际范围内产生了重大影响。他经研究得出健康的概念不仅仅包含生理、心理状态,环境因素特别是社会环境因素的影响也不容忽视。针对当时理论界提出的影响健康“五花八门”的因素,他归纳为“环境、遗传、行为与生活方式、医疗卫生服务的健康影响模式”[19]。这种创造性的由归纳得出的健康影响模式影响深远,使得不少西方学者以此为基础建构了“枝繁叶茂”的模式理论结构,代表巨著颇丰。[20](www.xing528.com)

后来的发展焦点集中在Blum提出的“社会因素”的理解上,大部分学者把社会因素集中在社会适应性和社会环境两方面,但具体论述各异:有提出“四要素”的,如1989年世界卫生组织的新定义“一个人在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社会适应性健康和道德健康四个方面皆健全”;也有提出“五要素”的,典型的如身体、情绪、社会、具有增进健康的生活方式以及精神与哲理健康,等等。[21]

世界范围内虽然健康定义繁多[22],但都是以Blum提出的健康影响模式为基础展开的。本书同意WHO宪章中的健康定义[23],认为健康是个体在特定的社会条件下所能达到的保持身体机能、心理状态、社会状态最好程度的一种状态。

具体言之,首先,生理健康与心理健康联系紧密,一方面,生理健康是精神健康赖以产生的物质基础,是心理健康的物质承受者。身体机能完整极大影响精神健康,我国立法上承认对造成被害人死亡的或侵害被害人身体使其身体机能产生重大损害而导致被害人家属或者被侵害人精神极度痛苦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另一方面,心理层面心理应激、人格特征等对于某些疾病的易患倾向影响巨大,[24]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情绪状态能够强烈影响不同认知加工过程,[25]从而引发身体处于亚健康、疾病和死亡的状态。

其次,不能忽视健康对良好的社会状态的要求,如个体的社会适应性、良好的工作和个人习惯、人际关系和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等[26]英国《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27](1985年版)、美国《不列颠百科全书》[28](1995年版)给的健康定义中都包括社交能力等社会状态。这也与人们对于健康的认识逐渐深入有关,从单纯认为健康是身体机能正常到重视心理状态适宜,再到着眼于社会层面,寻找健康背后人们生活和工作的各种因素,包括贫穷、社会排斥、住房困难、儿童早期发育方面保障的缺陷、不安全的就业条件和高质量的医疗系统的缺乏等。[29]婴儿死亡率下降主要归功于母亲营养状况的改善,以及婴儿喂养和照料的改善,而不是产科服务的提高。随着饮食、居住、公共卫生条件和个人卫生的改善,斑疹伤寒的死亡率也在没有特定医学原因的情况下大幅度地下降了。[30]

归纳来说,健康观念从以生物机能为重点的一维模式到以重视生物和心理健康的二维模式再到以生物、心理、社会状态为核心的三维模式。可以看出,健康定义是时代性的、阶段性的,谈论健康、健康的实现需利用一定时期的社会条件才能“达到最好的程度的一种状态”,这就决定了“国家在可资利用的资源范围内确保个人和人群健康所需条件的义务”[31]。这也为国际所公认,如《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ICESCR)规定各国“根据各个成员方的实际情况而调整”制定“最高可达到的身体和精神健康标准”,[32]1946年《世界卫生组织宪章》也言明了健康是“可以获得的最高的标准”。

总之,健康是能够维持正常的物种功能所需的需求,是“所有人权享有的基础,参与社会政治与经济生活的前提”[33]。保护健康已然为现代文明之标志,1946年《世界卫生组织宪章》中就有“健康是每个人的重要权利,不因种族、宗教、政治信仰、经济或社会条件而有区别”的规定;《联合国宪章》中明确规定了健康的定义;《普遍人权宣言》更是规定了人人都有平等获得健康的权利,“人人有权享受为维持他本人和家属的健康和福利所需的生活标准”,并强调了对社会弱势群体要有基本的生存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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