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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青铜文化女性辨识问题解析

时间:2023-07-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本文将运用性别研究、女性主义以及文化遗产理论的分析视角,试探云南石寨山青铜文化遗产当中的性别辨识问题和女性遗产的相关问题。加之古今对男女辨识视角的不同,在有关石寨山的文章或论著中对石寨山青铜器上出现的人物形象常有将男女混淆的情况,此问题不仅涉及墓葬的性别辨识,更影响到下一步的更深层次的场景及其内涵辨析。

滇青铜文化女性辨识问题解析

沈宁

(云南省博物馆)

云南虽地处祖国西南边陲,但植物动物有色金属等自然资源和生态体系丰富,作为少数民族大省,具有全国少有的文化多样性特点。时至今日,云南青铜文化的材料不断发现和补充,现在全省16个地州市中有15个都发现了青铜文化遗存,几乎遍布全省。云南的青铜文化,前辈学者们按地理范围将其分为滇西、滇西北、滇中、滇东、滇东北、滇南、滇东南等不同地区。不同地区的青铜器从外观上来看都各具特色,其中滇中地区的石寨山和李家山尤其以其具象化的立体“装饰”纹饰而闻名。虽然正统的历史文献对滇人的记述非常少,且石寨山的古墓葬尚没有文字记载发现,但如此立体具像化的纹饰却给研究者们打开了另一扇了解古滇人文化和女性遗产的大门。

“云南行省”始于元代,云南简称“滇”。前辈考古学家们多以“最先发现、最具代表性的遗址或墓地”这一原则来命名某一区域的相近文化类型,“滇青铜文化”中“滇”取自云南石寨山古墓群发现的“滇王之印”之“滇”字;但石寨山古墓群所处时期的“滇”的范围尚不明确,此“滇”与今日之“滇”在学术内涵上不可轻易混淆。两个“滇”字是否可以从意蕴及实际意义上等同一致还需更多的考古证据和深入研究。杨帆先生认为,“滇”本无意,仅是汉文对少数民族发音的汉译字,并非如“颠”,有“倒流”之意,在《史记》中也仅为族名。因此,仅对于“滇”就颇有争议。为避免含混,本文中的“滇青铜文化”仅指云南石寨山古墓葬群所代表的有明确指向的青铜文化,并不涵盖现今整个云南行政区划内的青铜文化。

在现今云南行政区划内所有的发掘出土器物中,石寨山古墓群和与其比邻的李家山古墓群出土器物可谓最为精美、最具代表性。石寨山墓葬群位于云南中部滇池池畔、昆明市晋宁区区划范围内。目前的研究中,大部分学者们将其断代为战国中后期至西汉末存在的一支高度发达的青铜文明。自1955年晋宁石寨山古墓群首次大规模发掘至今,以丰富多样的青铜器为代表的石寨山文化吸引了国内外诸多学者的极大关注。没有书面文字的石寨山文化和史书上的零星记载,更使其披上了神秘的面纱。尤其是石寨山古墓群M6出土了“滇王之印”,这一方金印与《史记·西南夷列传》记述“元封二年,天子发巴蜀兵击灭劳浸、靡莫,以兵临滇。滇王始首善……举国降,请置吏入朝。于是以为益州郡,赐滇王王印,复长其民”相符,从文献和考古资料两方面力证了石寨山墓葬群是王墓所在地,加之石寨山古墓群出土器物与其他青铜文化迥异的风格而闻名于世。

然而,自石寨山古墓群发现至今半个多世纪,虽名家著述颇多,但极少涉及女性考古问题,更难以为专题论述。20世纪早期,来自西方的“女权主义”带来了对于民族和性别话题的讨论和研究,从而让“女性”这一存在于人类历史肇始的问题开始引起人们的重视。环视当下,在所谓的“男女平等”幌子下,隐藏了现今社会对女性过多的束缚、扭曲和不公,女性同样工作自食其力,参与人类文化的创造,但在承担更多社会角色的同时却同样背负着以往社会赋予女性的照顾家庭、男尊女卑等诸多枷锁,无论时间和工作压力、强度的多寡,人们,甚至很多女性自身都觉得家庭内部的劳动分工主要应由女性承担,大多数人都以此为一种“合理的安排”,把如此枷锁“自然化”、“合理化”,可以说如今的女性扮演着女性和男性的双重社会角色。但即便如此,现今女性仍然受到社会的忽视,并被边缘化,甚至承受工作歧视、性侵、家暴等反文明的对待。庆幸乘着性别研究、女性主义研究、历史学考古学和文化遗产学等相关学科知识体系的架构和学术体系不断完善的东风,女性考古问题被提上了议程,并成为当下研究的热门话题。而且,以往考古学研究的角度单一,由此忽视了研究对象身后所蕴含的对社会现象的解释,因此多角度、多理论视角的对研究对象本身和其所处社会及其现象进行分析和诠释已成为考古学发展的必然。本文将运用性别研究、女性主义以及文化遗产理论的分析视角,试探云南石寨山青铜文化遗产当中的性别辨识问题和女性遗产的相关问题。笔者不揣简陋,以作试释。

石寨山出土青铜器由于埋葬年代久远,加之出土后的氧化,如今立体具象人物的面相已不太清晰。而且就性别研究的深度而言,现今也有很多具女性化相貌的男性。加之古今对男女辨识视角的不同,在有关石寨山的文章或论著中对石寨山青铜器上出现的人物形象常有将男女混淆的情况,此问题不仅涉及墓葬的性别辨识,更影响到下一步的更深层次的场景及其内涵辨析。由此,将此问题清晰化,深究一些有关石寨山纹饰、场景人物的性别元素,以将滇人的男性和女性辨识具体化,更有利于后续的研究。

由于石寨山出土器物上的人物形象众多,兹将器物上有争议的表现人物阐述如下:

例1,石寨山M18出土的一具大型铜俑(图一)。很多图录都定为女性。此俑发髻高束,发间配有发簪,双耳饰环,双手饰镯,极具今天的女性打扮特征,以现今的装扮视角和习惯来看似是女性,或许这也是该人物被定为女性的原因。

例2,石寨山出土的另一组铜舞俑(图二)。石寨山第二次发掘报告上称:“四人皆为妇女,其中一人吹葫芦笙,三人作舞蹈姿势……四人服饰相同,都是梳银锭式发髻,髻根上绕长飘带一条,两端向背后下垂,戴耳环,手上亦戴大圆环或筒状镯,右肩上挂一条宽带,带上系有短剑,腰间亦束带,于腹部挂一圆形扣饰,背上披罽,下端缀一带尾的兽皮,后衣襟极长,拖于足后,两膝下各束带一条,一端顺脚下垂,跣足。”此四人铜舞俑同样如石M18:1持伞铜俑一般发髻上戴饰,双耳饰环,双肘饰镯,服饰飘垂,极具现今女性扮饰特征,因此报告上定为了“妇女”形象。

(左)图一石M18:1持伞铜俑(云南省博物馆藏)

(右)图二石M17:23铜舞俑(云南省博物馆藏)

例3,石M13:64四人铃舞鎏金铜扣饰(图三)。此扣饰表现的四人头戴似羽状的高帽,右手持铃作舞蹈状,衣裙下摆轻微飘拂,犹似女子作舞。报告中仅以“四人舞蹈”作称,没有明确说明性别。

图三 石M13:64 四人铃舞鎏金铜扣饰(中国国家博物馆藏)

例4,石M13:65八人乐舞鎏金铜扣饰(图四)。此扣饰所体现的人物分上下两层“表演”,上层四位“表演者”动作以舞蹈为主题,下层则是以击拍乐器奏乐为主题,整个扣饰通体鎏金。与石M13:64情况同,此扣饰在报告中也没有专门说明,仅以“八人乐舞”描述。

(左)图四 石M13:65 八人乐舞鎏金铜扣饰(云南省博物馆藏)

(右)图五 石M12:26 贮贝器局部(中国国家博物馆藏)

例5,石M12:26贮贝器(图五)。报告上称为“杀人祭铜柱场面盖虎耳细腰铜贮贝器”,冯汉骥先生分析为“诅盟”场面贮贝器,易学钟先生又解释为汉代周礼等古代礼仪不存而“求诸野”的原型。在直径32厘米的器盖上有人物一百余,其中铸身最大者在报告上称:“楼上中央坐一梳银锭髻的女人,此人较其他的大一些,就其在整个场面中的位置观之,当是主持祭典的人。”而在冯汉骥先生和易学钟先生的文章中又都认为此人物系男子形象。

例6,石寨山出土贮贝器M12:2腰部所刻图景(图六)也颇有争议,并且其中重要人物的性别问题直接影响到对该图景所表现内容的理解和阐释。石寨山第二次报告中描述贮贝器M12:2为:“腰部似巡狩之图,残存部分有乘肩舆的四组,舆内各坐一人,皆为妇女。”然冯汉骥先生则有疑问:“在《报告》中以为‘似巡狩之图’,若如《报告》所言,肩舆中皆为女子,则‘巡狩’之解释似为不当,因‘巡狩’应为‘滇王’之事,而非女奴隶主之事。细察此图,亦为一种前往播种的仪式图景。”由于石寨山文化尚未有自己的文字或记载发现,在此情况下,图景或场景所表现的人物形象的性别问题影响甚至左右着对整个场景的诠释。

图六 石M12:2贮贝器腰部所表现的场景拓片

以上诸例石寨山出土器物上的人物形象是笔者发现性别较有争议的,而且,很多文章都是对人物形象直接认定性别,并没有一一推理为何如此认定。由此也可观之,石寨山出土器物上的人物形象的性别问题始终都比较含糊不清,缺乏专题的深究和推理。下文笔者将试对石寨山器物上表现人物的性别辨识进行一点粗陋的分析。(www.xing528.com)

当下的性别研究及其理论远比我们平日认为的要更为广泛和深远。通常认为的女性和男性的二元世界,其实充满着更多的可能性和多元化。在日常主流的两性二元世界背后还隐匿着双重性别和反向性别的少数群体。他们虽然被主流社会边缘化,但并不代表他们不存在。由此在性别研究中掀起两性二元世界以及多元性别的研究潮流。性别研究中的性别分类概念可作为分析石寨山文化女性遗产研究的敲门砖。在《性属制造》一文中,作者对“性”(Sex)、“性征”(Sex Categorization)以及“性属”(Gender)作了区别分析,笔者理解归纳为:“性”,也即“生理性别”,主要指的是先天与生俱来的性别属性;“性征”也可称为“性别分类”,指的是社会对“生理性别”赋予的从外表看上去的两性分类和外在展现,比如声音、相貌、着装等;而“性属”,即“社会性别”,则是分属于“男性”或“女性”的适当行为规范以及外在表现的一套社会约定俗成,比如走路时女性挽住男性的胳膊由此体现男女的主导和依附关系,比如通常人们所认为的女性在家庭里是家务的主要承担者和孩子的主要抚养角色,再比如孩子的姓名听上去是男孩还是女孩等等。

由于石寨山古墓葬的“性征”与我们现今当下的男女“性征”或不尽相同,因此,石寨山墓葬背后所隐藏和蕴含的当时的社会状况,尤其是男性和女性的社会角色和相互关系以及地位或许与现在社会的状况也有所区别。

首先,配饰、扣饰辨识。从石寨山出土的大型铜俑来看,滇人的女性和男性均高鼻大眼,并具有亚洲人的面貌特征,双眼与面部较为齐平,没有欧洲人的深目特征,但仅从面相来看很难辨识性别。另外,以往的有些研究石寨山古墓葬的文章在讨论墓葬性别时以配饰,如耳环、手镯、珠串、发簪等作为女性墓葬的标识,并以兵器作为男性墓葬的识别特征。这些识别标准或都属于现今社会的一些“性别分类”体系,但数千年以前的滇人不一定也如我们现今一般。笔者曾在之前的文章中通过墓葬出土随葬品的统计和对比,以及墓葬整体信息的呈现,发现在女性墓主墓葬中有兵器随葬,而男性墓葬中同样有大量珠宝饰品陪葬。因此,现今社会“性别分类”的某些标准并不能用来衡量两千多年前的滇人男女。同时,笔者在进行墓葬随葬品对比的时候发现,在林林总总的随葬品中“扣饰”只有男性墓葬中才有,加之滇人游猎习俗尚重,腰间系带以扣相接并作为装饰是男性征战、游猎所必需。由此,笔者认为扣饰是滇人男子的标准配置。

基于现在与两千多年前不同的“性征”识别标识,笔者在一些对滇人男性和女性的“性征”问题上存在异议。比如例1中提及的大型铜俑,仔细观察此俑腰间系带扣以为装饰,虽此形象从发饰、耳饰、腕饰来看极具现今女子的性征特征,但在滇人的性别分类体系中则应该为男子。再如例2中的“四人舞俑”,此四舞俑腰间束带并配扣饰,且同时还挂配短剑,除了扣饰为男性装扮标识以外,短剑的装配在石寨山的出土陪葬品中也仅见于男子形象,这一点在一些扣饰和具象化的贮贝器上都可以看到。如石M10:53四牛鎏金骑士铜贮贝器上的佩剑男子(图七),此特点同样符合在石寨山其他青铜器场面上体现出的当时滇人征战尤多的状况。因此,此四人铜舞俑虽姿态优雅作舞蹈状,但同样是男子形象而非乐舞女性。同样的情况可见例3、例4,这两件扣饰均为“乐舞”题材,而其上所表现的人物形象虽翩翩起舞,有耳饰和镯饰,但从其装束上来看,腰间带扣扣饰明显,因此,乐舞人俑所表现的应为男子形象。

(左)图七石M10:53四牛鎏金骑士铜贮贝器局部(云南省博物馆藏)

(中)图八石M20:2持伞铜俑(云南省博物馆藏)

(右)图九 石M12:3/ M13:227 持伞铜俑(云南省博物馆藏)

其次,发髻辨识。以墓葬陪葬品的组合对比加上之前对滇人男子配有扣饰的特征反推,滇人女子没有系带扣的习俗,通襟的齐膝长衫(图八)是她们的主要着装。这一点与冯汉骥先生文章中的相关论述相符:“滇族妇女的服装……无论贵贱皆服一宽大对襟式外衣,衣长仅及膝下。”除此之外,从滇人的发式也可辨识端倪。从出土的石寨山器物上的人物形象来看,滇人无论男女均蓄长发,但发髻的式样有所不同。相对而言滇人男子的发髻均盘于头顶或稍后的位置(图九),而女子的发式从纹饰表现上看则相对多样(图十)。冯汉骥先生曾在《云南晋宁石寨山出土文物的族属问题试探》一文中特别分析过滇人女子的发式,认为不同发式的女子或代表着不同的族属,并同样服役于奴隶主,而其中的身形较大者因有侍从服务于周围,应为女奴隶主的形象。这些重要女性的形象不仅雕塑的尺寸相对而言都会大于一般的普通众人,且多数通体鎏金,发髻均盘为银锭状拖垂于颈后位置(如图十右下角较大者)。在石寨山墓葬中陪葬青铜器上的各种人物活动场面上,“滇族是它们所要表现的主要对象,其他各族都不过处于从属的地位”。如此滇文化中所呈现的身形较大较重要者必然体现着滇人的重要中心位置,则这种脱垂于颈后的银锭发髻必然属于滇人的显贵女子无疑。在石寨山的其他铜俑上也出现同样的发髻,如石M20:2持伞铜俑(图八),此女子双手作抱环状,双手中所持的是铜伞,很明显是为奴隶主持着伞盖遮挡(据出土器物中同类现象推之,参见图十二局部)。从动作所体现的尊卑而言,此俑应为侍从,但发式同样也是脱垂于颈后的银锭发髻。因此,结合滇人显贵女子与侍从女子都梳着如此发髻可揣测此种发髻应是滇人女子盛行、通行的发型样式。由于石寨山青铜器上表现出的滇人当时的显赫地位,其他发髻样式应属旁类。

综合以上分析,以男子有扣饰装饰腰间和女子梳脱垂于颈后的银锭式发髻为主要辨识标准,发现石寨山青铜器上表现的男女形象有共同的规律可循,即对襟长衫和拖垂至颈后的银锭样发髻是滇人女子的辨识标准(图十一局部图),而腰间扣饰、挽于头顶稍后位置的发髻及佩剑是滇人男子的辨识标准。我们现今的男子以兵器、女子以身上配饰为辨别标识的“性征”体系在对两千余年前的文化解释中似乎并不完全适用。因此,石寨山青铜器上体现出来的“性征”与我们当今社会对男女的“性征”相异,有一套自己独特的体系。

图十 滇人女性的发型(云南省博物馆青铜展展板

前文提到性别研究中的“性属”概念,意在于任何社会情况和状态下都有一种合适、恰当的基于性别的行为规范和外在表现,从而通过社会角色的区别和分工,构建、生产、再生产出“主导”和“次地位”的“性征”及其相应的社会分配,由此搭建出基于家庭、经济以及政治等领域内的男性和女性的相互关系和权力构架体系。就既定的社会状况而言,“性属”的约定俗成无疑是男性霸权下的社会产物。而且,如此构架出的两性关系及其相应的权力结构已然成了一种不成文的“社会秩序”,并反过来使这种基于“性征”的“性属”及其分配合法化,从而滋养着两性关系的互动和社会结构的建构,甚至成为一种嵌入式的社会机械化掌控体系。当人们提及社会有所不同,正是因为人们人为地创造了各种区别和界限,比如不同的性别分类、不同的种族分类、不同的人群分类,而这些非自然的人为分类最终使得“父权制”“种族主义”以及不平等压迫等得以确立并成为一种社会正常反应和现象从而构建出一种看似自然而不同的社会规则。于是乎,社会框架下的“性属”离不开社会的周遭环境和具体行为,两者相互影响、相互作用而最终成就了社会两性框架及其相应体系。

简言之,对于“性属”而言,这些约定俗成并不是自然发生的,或者说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一种社会创造物,并基于“性征”,通过对男女两性体格、力量等方面的对比而构建一种涵义上的创造,由此通过两性之间的互动和相互关系而达成“性属”的搭建,可以说“性属”由此必须存在于男女两性的一种社会关系体系当中。而从出土器物上的人物形象、人物场景表现来看,滇人男女同样无法逃脱这种两性社会关系体系。

首先,乐舞娱乐并非滇人女子专属。以我们现今的“性属”判断来看,从事乐舞娱乐的行当多由女子为之,虽也有男子从事,但社会大众也认为乐舞娱乐是女子的专属。从例2的发掘报告对“四人皆为妇女”的判断,可见在撰写报告之时学者们进行性别判断所依靠的社会认识。但例2、例3、例4的人物形象其实均为男子舞俑。而据报告描述,在石M12:2鼓形贮贝器上也有女子舞乐的场景,“有二人抬一铜鼓,作舞蹈之状,二人击一铜鼓,边击边唱,最外一周残存妇女十二人,亦作舞的姿势,以上的妇女,都梳银锭式发髻,对襟长衣,耳上及腕上戴环及镯”。因为此件器物没有在馆展出,不可亲眼所见,幸好在前辈学者的著述中多有论及方可见其面目(图十一)。按照报告描述,这些人物形象均梳银锭式发髻,从拓片看,鼓面的大多人物都梳着脱垂于颈后的银锭发髻,并着对襟长衫,应为女子乐舞。两千多年前乐舞的目的,或纯粹乐舞,更或以巫术、祈祝、祭祀为主要目的。但无论目的如何,滇人乐舞娱乐类型的事务无论男子或女性都可承担。因此,在女子乐舞这一点上,石寨山墓葬随葬品中所体现的滇人的“性属”观念也与两千余年后的我们有所不同。

图十一 石M12:2贮贝器器面拓片图像

其次,滇人女子占据的社会角色。上文已将滇人男女的性征阐述,由此石寨山一些贮贝器上的重要人物形象便可据所分析的特征来辨识男女,从而分析女子在滇文化中的社会角色和相应地位。石寨山第一次发掘的甲区1号墓出土了三件贮贝器,当时由于初次发掘,对石寨山的研究尚始,发掘报告中称为“四足器”“四耳器”,其中两件贮贝器都是以女性为主要表现题材。一件称为“鼓形飞鸟四耳器”(图十二),报告中描述器面有人物18个,有三者为男性,余为女性;女性中最大者跪坐于一方形矮台上,身后有持杖男子侍立,身前有捧盘跪侍者二人,立者一人,似皆为中坐者的侍从。另一件称为“鼓形四耳器”(图十三),其上铸有41人,当中有“4人抬一方形兜子,兜中坐一个女人,其服饰同于上一器中的监视生产者……乘兜而至者是主祭的奴隶主”。这两件铜鼓形贮贝器上体现的重要女子与笔者之前分析的滇人女性的“性征”相同,由发髻可知应为女性,而且从“铸身大于他者”“鎏金”等表现手法上来看,的确体现其位高权重的地位。再看石M20:1杀人祭祀铜鼓场面铜贮贝器上的重要女性形象也是如此(图十四),其上“二人抬一肩舆,舆内坐一人,梳银锭式发髻……舆左前方一人,向舆内人打躬行礼……舆左后方亦有倾身打躬者一人,随从一人”。石M20:1的这件贮贝器上表现的重要女性角色与之前分析的相类,而其重要的角色都可以从贮贝器上具象化的表现略可想见。笔者针对有重要人物形象表现的贮贝器进行排查,在石寨山所有以人物为表现对象的贮贝器上,除了石M1的两件贮贝器、石M20:1均以女性为主要表现对象外,还有石M12:1铜鼓形双盖贮贝器、石M12:2铜鼓形贮贝器等也均系以女性作为场面的主导角色;而以男性为主要表现对象的贮贝器有石M6:1叠鼓形战争场面贮贝器、石M10:53四牛鎏金骑士铜贮贝器、石M12:26诅盟场面铜贮贝器、石M13:356战争场面贮贝器器盖以及石M71:142狩猎场面叠鼓形贮贝器等数件。在石寨山古墓群的出土器物中,贮贝器可谓体量较大的重要器物,其上所表现的人物形象也是族中重要人物,从出镜的频次和比例来看,重要女子的形象与重要男子的形象出现的频率几乎对半。另外,汪宁生先生发现,石M1杀人祭祀场面贮贝器、石M20:1杀人祭祀场面贮贝器与M12:26祭祀场面贮贝器三件贮贝器上三个场面所表现的祭祀场面内容虽不尽相同,“但必非祭中心之柱或铜鼓……或为仪式中必须陈列者”。因为对贮贝器上场景纹饰的具体解读尚有争议,对同一场景有不同的诠释,所以此三件贮贝器是否均是祭中心之柱或铜鼓尚不可定论,但三个场景因为都有“柱”或“铜鼓搭砌为柱”的具体表现,至少说明三个活动发生的场地相同,或陈列相同。也就是说在如此重要的场地,女性主祭与男性一样同样可登“大雅之堂”,即贮贝器上重点体现的女性可谓占据或承担着当时社会的重要角色。而从场景所表现的场面来看,纺织、祭祀、农事等社会活动主要由女子主持并由女性担负;而战争、狩猎等活动,也许由于男性先天的体魄和爆发力等原因,主要由男性承担,几乎不见女子参与此类现场的表现。因此,就女性在当时的社会状况而言,或由于生产力不发达的原因,日常吃穿应为每日所需、必需之“大事”,由女性主掌,“或者说明当时的交易,像现在云南境内许多少数民族中一样,是由女子来进行的”。而从出土器物的表现来看,狩猎、战事对于滇人而言虽也常见,但却在日常生活中所占概率相对小,不为平常,从而造就了女性在滇人当时社会状况下与男子各有侧重、平分秋色的地位和社会角色。与同时期汉朝的女子相比,从石寨山文化的出土器物上体现出滇女子不同一般的分量。

图十二 石M1鼓形飞鸟四耳器及局部线图

(左)图十三 石M1杀人祭柱场面铜贮贝器器盖部分(云南省博物馆藏)

(右)图十四 石M20:1杀人祭祀铜鼓场面铜贮贝器(云南省博物馆)

总结上文分析,石寨山出土青铜器上的人物形象的性别辨识,看似轻描淡写,在以往的相关文章论述中也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但性别辨识问题却牵系着很多具象场景甚至其内涵及意义的理解和阐释。而在科学产生确立以前,人们必然已注意到男女由于性征不同在社会中的不同“性属”问题,并加以利用,只是不如现代以及后现代时期一般把人类的认知和对自身的解读深入到科学理解的层面。石寨山青铜器具象化的场景表现正为今天的人们科学诠释其背后所代表的文化提供了一种独特的语言,通过这种独特的语言,石寨山独特的青铜器物让今天的我们看到了滇人当时的生活状况和活动场景,看到了滇人男女与我们现今不一样的生活方式,甚至男女不同的社会处境和相应角色。滇族的女性在既定的性属限制框架之内,也享有着和男性平起平坐的社会地位。同时,结合以往对石寨山文化的分析以及滇人所处的社会状况:诸如汉、滇及异域文化的融会交流,“贝币”的出现,虽为定居但游猎习性尚重等,综合来看,可以猜测,滇人所处的时期正是一个集“多方视角”的融汇时期,滇人所拥有的文化也是一个集多元文化碰撞和融合、甚至转型的合体。而在这种状况下滇人男女所处的社会地位同样也是相互碰撞和融合的,或正处于一种制衡状态之中。由于生产力状况和社会状况的影响和制约,滇人女性地位短时期内“不可撼动”,于滇文化而言绝对的男权并未完全建立。当然,滇人男女在当时社会状态下平分秋色的同时也可初见未来绝对男权逐渐开始确立的端倪。

再者,从文化遗产的角度来看,自20世纪60—70年代“遗产”作为学术界的一门新兴学科开始兴起之后,以往我们都把出土物称为“文物”,而自从近年来引入了西方“文化遗产”的概念,越来越多的应用当中都可以见到以“文化遗产”取代“文物”的提法。历史学家大卫·罗文索尔(David Lowenthal)于1985年出版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著作《过去是一个陌生的国度》,书中提到“拯救‘遗产’的行为实际上是一种对于‘过去’的救赎,背后隐藏的是当下人们的精神需求”。在社会的巨大变化背景下,“过去”由此被作为一个对象并被定义在相对于“现在”的“差异”之中,当“过去”开始被作为一种遗产而受到追捧的同时,这一新的角色凸显了对古物、遗物等作为身份认同和发展愿望的关注。而今,无论是从历史研究角度还是记忆研究角度,文化遗产已然成为一个民族文化和历史记忆的重要载体和传承方式。云南石寨山古墓葬出土的青铜器同样使得“滇人”这一族群得以在历史的长河中使自身从横向和纵向的周遭中显现出来,以其独特的表达方式展现着自我群体和他群的不同,同时也是滇人的青铜文明屹立于世界青铜文化之林的民族身份的集中体现。滇人的女性更是通过这种独特的方式发出自己的声音,表达着自身的社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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