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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学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培养

时间:2023-08-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加强对学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培养,是国际私法课程教学的首要任务。国际私法是以涉外民事关系为调整对象、以解决不同法域之间的法律冲突为中心任务的法律部门,在培养学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方面,结合该课程的自身特点,要特别突出以下几点:1.平等互惠理念。这是一种对实质正义的追求,是社会主义公平正义法治理念的一种体现。

加强学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培养

“法学类专业人才的培养应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这是《国标》中设定的法学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第一句话。加强对学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培养,是国际私法课程教学的首要任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实践经验的总结,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构成其基本内容。国际私法是以涉外民事关系为调整对象、以解决不同法域之间的法律冲突为中心任务的法律部门,在培养学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方面,结合该课程的自身特点,要特别突出以下几点:

1.平等互惠理念。坚持外国法与国内法平等理念是思考、解决国际私法中法律适用这一核心问题的前提。在解决涉外民商事纠纷过程中,本国法院有时会适用外国民商实体法,这是司法机关在解决其他类型纠纷中没有的现象,为此,要解决好坚持国家主权原则与适用外国法之间的关系,将适用外国法看成本国主权主动作出的让渡,是保障国际民商事交往正常进行的要求,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是一种国家之间相互对等的表现。在国际私法中,互惠不仅仅体现在法律适用方面,在文书送达、域外取证、外国法院的判决及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等方面一般都以互惠为前提,平等互惠是解决国际私法问题的一个基本出发点。

2.和谐共存理念。国际私法产生的直接原因之一是各国民商实体法存在着冲突,国家主权平等原则要求在尊重这种冲突的前提条件下,找出解决这种冲突的合理路径,在肯定差异下和谐共存;不能强迫与大多数国家在同一个问题上有不同规定的国家修改自己的立法,以消灭这种法律冲突,国际私法统一化运动也是在求同存异原则指导下进行的。我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在国际民商事交往中倡导和谐合作、共同发展。在教学中,贯彻和谐共存理念应成为国际私法课程的一项任务。(www.xing528.com)

3.追求实质正义理念。在国际私法中,关于是追求形式正义还是实质正义的讨论已经很久了,当今国际私法学界形成了基本一致的认识:追求实质正义是国际私法的基本理念之一。在实践中也将这一基本理念贯彻到各国的立法和司法活动中,近年来,一些国家的立法中出现了诸如加强对弱者利益保护的条款,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就是其中一个代表。该法第29条规定:“扶养,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扶养人权益的法律。”这是一种对实质正义的追求,是社会主义公平正义法治理念的一种体现。在国际私法课程教学中,不仅要给学生分析透彻,而且要转化为他们自己所秉承的基本理念。

4.多边主义理念。“多边主义应是当代国际私法法律选择方法的主流和方向。纵观国际私法(冲突法)法律选择方法的发展,经历了从传统单边主义—传统多边主义—新单边主义—当代多边主义的嬗变过程。”[2]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坚持多边主义发展我国国际私法是顺应国际私法主流的价值取向,是应该坚持的理念。教学中要讲清这一发展过程,使学生了解国际私法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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