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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概念及分类-《合同法学》第2版

时间:2023-08-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民法典》第843条规定:“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了技术成果转让合同、技术成果许可使用合同,主要以技术成果为客体,也往往涵盖了转让方或者许可使用方的服务行为。

技术合同概念及分类-《合同法学》第2版

技术合同,指内容主要与技术的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等相关的合同。《民法典》第843条规定:“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由此可见,民法典是从法律关系的客体即技术或者技术服务来定义技术合同。技术合同具有如下特征。

(一)技术合同的客体

技术合同的客体包括技术成果、技术秘密、技术人员的服务。在《民法典》第二十章中,技术合同从类型上分为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或服务合同等子类型,这些合同有些主要以技术成果、技术秘密作为客体,有些则主要以技术劳务和劳务成果作为客体。技术成果指利用科学技术知识、信息和经验作出的涉及产品、工艺、材料的技术方案,包括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技术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技术劳务,指当事人就科学技术、工艺、材料所作的研究开发、技术指导、咨询和服务等劳动行为。

技术开发合同以当事人风险共担的方式确定各自在技术开发中的工作范围、技术成果的归属、使用以及开发失败风险的分配,所以技术开发合同的客体既包括技术成果,也包括技术劳务。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了技术成果转让合同、技术成果许可使用合同,主要以技术成果为客体,也往往涵盖了转让方或者许可使用方的服务行为。

技术咨询或服务合同,包括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和技术中介合同,主要以技术劳务和劳务成果为合同关系客体。(www.xing528.com)

(二)技术合同目的的多样性

技术合同当事人有时以开发未来的技术成果并且风险共担作为合同目的,例如技术开发合同;有时以技术成果的永久性转让或者一定期间的许可使用作为合同目的,例如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许可使用合同;有时则以技术知识、信息和经验提供给受托人或受培训人作为合同目的,例如技术咨询、服务、培训和中介合同等。所以,不同于《民法典》中其他有名合同,当事人缔结技术合同的目的多样化,有时以技术成果买卖、技术成果使用为合同目的,但更多地是以技术劳务、知识、信息和经验作为合同目的,而其他有名合同,当事人缔结合同目的比较明确,如买卖合同以标的物转让作为合同目的。

(三)技术合同适用多个法律

技术合同由于涉及无形资产和知识、经验的服务,所以适用多个法律。具体商业交易中,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可能涉及民法典、专利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侵权法,技术咨询或服务合同可能涉及民法典、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侵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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