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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执行:中止、终结与结案

时间:2023-08-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止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三)执行结案人民法院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行结案,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民事执行结案的方式包括:①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②裁定终结执行;③裁定不予执行;④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

民事执行:中止、终结与结案

(一)执行中止

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暂时停止,待这种情况消失后,执行程序再继续进行。中止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①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②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③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④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⑤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二)执行终结

执行终结,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不可能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以后也不再恢复。(www.xing528.com)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7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①申请人撤销申请的;②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③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④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⑤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⑥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三)执行结案

人民法院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行结案,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民事执行结案的方式包括:①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②裁定终结执行;③裁定不予执行;④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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