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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民族文化自治法研究:非国立机构创立权

时间:2023-08-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各族民族文化自治组织的代表在和平友谊宫举办各种活动,如晚会、节日、展览、圆桌会议,定期在这里会面商谈乌拉尔地区各民族问题。[67]类似的“圆桌会议”在各个民族文化自治组织成立的机构中经常进行,既可以在不同民族文化自治组织之间举办,促进民族间的关系,也可以在民族文化自治组织与政府机关之间进行。这条非常细致地列举了国家机关在发展民族文化权利方面要履行的义务。

俄罗斯民族文化自治法研究:非国立机构创立权

文化机构的种类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如剧院、文化中心、博物馆图书馆、俱乐部、艺术学校、档案馆等。民族文化自治组织可以创立各种形式的机构用于发展民族文化。例如,在斯维尔德洛夫州,成立了州和平友谊宫,主要工作是巩固民族和平,发展民族间关系,保持居住在乌拉尔中部的民族文化和传统。各族民族文化自治组织的代表在和平友谊宫举办各种活动,如晚会、节日、展览、圆桌会议,定期在这里会面商谈乌拉尔地区各民族问题。[65]

圣彼得堡,成立了威普斯族博物馆、木偶剧院,展出威普斯族的传统生计方式——木头加工、织布等,使外界更多地了解其民族文化。[66]

在托姆斯克市,希腊族民族文化自治组织定期在自己文化中心举办圆桌会议,邀请政府领导参加,共同协商民族文化自治组织与市政府的合作策略,发展民族文化,商讨共同制定各项与发展民族文化有关的法律法规,如市《民族文化教育法》。[67]类似的“圆桌会议”在各个民族文化自治组织成立的机构中经常进行,既可以在不同民族文化自治组织之间举办,促进民族间的关系,也可以在民族文化自治组织与政府机关之间进行。因为民族文化自治的活动如果没有政府的财力支持将很难开展,当然,还有其他方面的帮助,所以民族文化自治组织与政府领导人的“圆桌会议”更加具有现实意义。(www.xing528.com)

在伊万诺夫州,在州鞑靼族民族文化自治组织的领导下建了清真寺和穆斯林文化教育中心;在阿尔罕格尔斯克州,鞑靼族民族文化自治组织与国家机构就建立清真寺的问题达成了协议(鞑靼族在该州的人数为85,000人,信仰伊斯兰教,故需要建清真寺),同时积极促进鞑靼共和国与阿尔罕格尔斯克州的经济往来。[68]

如同民族文化自治组织发展本民族语教育的权利一样,发展文化、成立各种文化机构也必须和当地政府机关积极合作,由政府机关给予民族文化自治组织财力保障及其他方面的支持。离开了国家机关的帮助,民族文化自治组织的活动将举步维艰,这也是国家机关的必须职责。因此,《俄罗斯联邦民族文化自治法》第14条规定:“联邦权力执行机关、俄罗斯联邦各主体权力执行机关依据俄罗斯联邦法律、俄罗斯联邦各主体有关文化的法律及本法,应在制定和实施地区民族文化发展计划时考虑民族文化自治组织的建议;对民族文化自治组织提出的将实施民族语言教学大纲的学校、研究民族历史、文化、民族学、传统劳动方式、民间工艺品的课程列入国家教育标准的建议进行审议并做出相应决定;使国立和市立文化机构的活动满足民族文化需求;在国家和市立档案馆系统建立相应的有关隶属于某些民族共同体的俄罗斯联邦公民文化、历史、社会生活的部分;帮助民族文化自治组织成立非国立的(社会的)民族文化机构,开展非国立(社会的)多种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保护隶属于某些民族共同体的俄罗斯联邦公民的宝贵财富的历史文化古迹,这些古迹同时也是俄罗斯联邦文化遗产的一部分;采取其他措施为保护、再生、发展民族文化创造条件,实现隶属于某些民族共同体的俄罗斯联邦公民的文化权利。”这条非常细致地列举了国家机关在发展民族文化权利方面要履行的义务。只有国家机关与民族文化自治组织互相积极互动、协调起来,才能实现民族文化的发展和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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