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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纵横:官司终结,耗时4年

时间:2023-08-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95年5月2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此案作出判决如下:原告周林胜诉,两被告赔偿周林经济损失共计200万元,并在一家全国性报刊上公开向周林赔礼道歉。

法制纵横:官司终结,耗时4年

1991年6月,周林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状告北京奥美光机电联合开发公司生产的“宽带仿生波谱治疗仪”侵犯自己的专利权。被告则在1992年3月向中国专利局复审委员会就周林的频谱技术提出质疑,并请求撤销周林的专利权。从此,一场围绕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耗时4年的官司拉开了帷幕。

1993年5月,中国专利局复审委员会作出决定,维持周林的专利权。1994年3月10日,经原告和被告双方同意,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中科院上海技术物理所和国家标准物质检测中心对双方的产品进行了比较性鉴定。1994年12月22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当庭认定:周林所享有的专利权为有效专利,上述两单位所进行鉴定为有效鉴定,被告方(奥美公司和追加的第二被告华奥公司)已构成侵权。1995年5月2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此案作出判决如下:原告周林胜诉,两被告赔偿周林经济损失共计200万元,并在一家全国性报刊上公开向周林赔礼道歉。

官司打到这种程度,给周林带来的只是一份苦笑。因为,一场官司就耗去他4年时间,更何况还有如下这些让人眼花缭乱的案子:(www.xing528.com)

福州一家医疗电器厂,在印刷厂印制了频谱商标标贴、说明书和包装箱后,就开始组装和销售假冒的频谱治疗仪:大连工业品贸易中心未经周林同意,便申请了企业的第二名称“大连周林生物频谱仪经销公司”;广东某人的“ST宽谱治疗仪”的广告上竟赫然印上了周林的名字和获奖证书。一时间,“波谱”、“宽谱”、“多谱”纷纷出世,不一而足。

形形色色的假冒侵权案,严重干扰了周林公司的科研工作和新项目开发进程。为此,周林决定,即使倾家荡产,也要和假周林们把官司打到底,将胜诉官司所得费用全部用于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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