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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共抗战时期军事档案大本营训令

时间:2023-08-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大本营训令令字第一号兹颁国军战争指导方案,仰即遵照实施之。第三战区迅将目下侵入淞沪之敌,陆海军及其空军陆上根据地,扫荡扑灭,以准备敌军再来时之应付,同时对于浙江沿海敌可登陆之地区,迅速构成据点式之阵地,阻止敌人登陆,或乘机歼灭之。第四战区除对敌海陆空之扰乱,完成战备态势外,应充分准备参加第二期之作战。空军空军应集中主力协同陆军,先歼灭淞沪之敌,尔后任务另指定。

国共抗战时期军事档案大本营训令

大本营训令 令字第一号

兹颁国军战争指导方案,仰即遵照实施之。此令。

大元帅 蒋〇〇

民国二十六年八月二十日

战争指导方案

一、本大元帅受全体国民与全党同志之付托,统率海陆空军,及指导全民,为求我中华民族之永久生存,及国家主权领土之完整,对于侵犯我主权领土,与企图毁灭我民族生存之敌国倭寇,决以武力解决之。

二、大本营之组织如系统表。

大本营设参谋总长、副参谋总长各一员。参谋总长指挥大本营各部,辅助大元帅策划全局。副参谋总长襄助参谋总长指挥幕僚,达成全任务。

三、大本营对于作战指导,以达成“持久战”为基本主旨,因此将军令、政略、财政、经济、宣传、训练,划为六部,分担任务,各应本主旨,适切运用,紧密联系,俾获最后之胜利,为共同一致最高之原则。

四、为统帅指挥之便利计,将全军区分为四战区(战区区分及战斗序列,号令规定颁发之),主战场之正面在第一战区,主战场之侧背在第二战区。

五、国军对敌第一期作战,预期至本年十月下旬为止,各部在此期间内,应达成如左之任务,以确立我第二期对敌作战之基础:

甲、第一部

第一战区

近迫该当面之敌,实行柔性之攻击,以吸引其主力,俾我第二、第三战区之作战,得从容展布。但如敌军企图真面目与我决战时,则应毅然尽全力以防制之。

第二战区

打破敌军惯用包围行动之企图,使其对我第一战区,不敢放胆施行正面之攻击,同时牵制热河以东之敌军,使其对青岛、淞沪之作战,不能转用兵力。

第三战区

迅将目下侵入淞沪之敌,陆海军及其空军陆上根据地,扫荡扑灭,以准备敌军再来时之应付,同时对于浙江沿海敌可登陆之地区,迅速构成据点式之阵地,阻止敌人登陆,或乘机歼灭之。

第四战区

除对敌海陆空之扰乱,完成战备态势外,应充分准备参加第二期之作战。

第五战区

本战区作战之特性,为对敌强行登陆之作战,故以立于主动地位,确占先制之利,根本打破敌军登陆之企图。此为作战指导上之第一要义。纵使敌军一部先行登陆,务必迅速围攻而歼灭之,不使后续兵团藉此以为安全登陆之掩护。此为作战指导上之第二要义。必要时,在指定地区之范围内,扼要固守,绝对限制敌军之进展,运用机动部队而歼灭之,以确保我国军南北两战场作战连系之中枢。

海军

淞沪方面实行战争之同时,以闭塞吴淞口,击灭在吴淞口以内之敌舰,并绝对防制其通过江阴以西为主,以一部协力于各要塞及陆地部队之作战。

空军

空军应集中主力协同陆军,先歼灭淞沪之敌(以敌舰及炮兵为主目标),尔后任务另指定。

第一至第四预备军

除别命所示者外,各依指定之地区,迅速集中完毕后,根据各战区前方会战之经验,各自实施(必要时可与中央各军事学校联络)适当之战时教育,并保有随时应战之机动性。

直属诸部队

与预备军同。

后方勤务部

直接受第一部之指导,适应各战区作战之要求,完成通讯、交通诸设备,充实弹药器材诸项补充。对集积运输之要领,即务必分散配置,顾虑对空遮蔽,以避免敌空军及炮兵之轰炸,且能不失时机补充前方,并考虑第二期作战之物资充足法为要。

乙、第二部

内求社会内部之安定,以树立长期抗战之基础,外谋国际舆论之同情,使敌国受孤立无援之压迫。

丙、第三部

安定金融,整理税务,紧缩支出,筹发公债及募集外债。

丁、第四部

扩张产业、广辟资源,以极力讲求自给自足之方法,纵使国际间之交通,被敌遮断,我国军与民众战时生活上必需之资源,不因此而受重大之威胁。

戊、第五部

永保精神动员之团结巩固,并将国军为自卫而应战之决心与事实,昭告国际朝野,免为敌人反宣传所蒙蔽。

己、第六部

以军事化之目的,组织及训练民众,使人人皆有为国牺牲之决心与技能,并防制汉奸间谍之暗中活动与蔓延。(www.xing528.com)

六、为达成上项任务起见,如何策定方案,预定实施步骤,参谋总长督令第一部与各战区司令长官、海军司令、空军司令,各预备军司令长官、各直属部队长等,分别详细拟就候核。其余各部,即自行酌定之。

大本营组织系统表

附记:

1.——指挥线,……指导线。

2.本大元帅未正式就职以前,暂以军事委员长名义指挥之。

各战区作战地域如左:

第一战区 冀省及鲁北

第二战区 晋察绥

第三战区 苏南长江以南)及浙江

第四战区 闽粤

第五战区 苏北(长江以北)及鲁省

战斗序列系统表[略]

一、传达法 用书面送达

二、命令受领者

参谋总长 程潜

副参谋总长 白崇禧

第一战区司令长官 大元帅兼 由徐主任永昌分达该区各集团军总司令

第二战区司令长官 阎锡山 并由本区司令长官分达该区各集团军总司令

第三战区司令长官 冯玉祥 同右 副司令长官 顾祝同

第四战区司令长官 何应钦 同右 副司令长官 余汉谋

第五战区司令长官 大元帅兼 副司令长官 韩复榘 同右

第一预备军司令长官 李宗仁 副司令长官 白崇禧

第二预备军司令长官 刘 湘 副司令长官 邓锡侯

第三预备军司令长官 龙 云 副司令长官 薛 岳

第四预备军司令长官 何成濬 副司令长官 徐源泉

海军总司令 陈绍宽

空军总司令 大元帅兼

大本营第一部部长 黄绍雄[竑]

大本营第二部部长 张 群

大本营第三部部长 孔祥熙

大本营第四部部长 吴鼎昌

大本营第五部部长 陈公博

大本营第六部部长 陈立夫

大本营后方勤务部部长 俞飞鹏

大本营管理部部长 朱绍良

首都防空司令 谷正伦 副司令 黄镇球

三、通报受领者

军政部部长 何应钦

训练总监 唐生智

军事参议院院长 陈调元

国民政府国防部史政局与战史会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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