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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起诉和申诉的区别、异同

时间:2023-08-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刑事诉讼案件中被告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后有权上诉。刑事自诉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民事案件的双方当事人、第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均有上诉权。“申诉”有诉讼上的申诉和非诉讼上的申诉。但当事人提出申诉不能终止法院裁决的执行。通过比较,我们不难发现“告诉”、“起诉”、“上诉”、“申诉”等等法律用语之间的区别。

告诉、起诉和申诉的区别、异同

最近,有读者来信询问,“告诉”、“起诉”、“上诉”、“申诉”等几个法律用语的区别是什么?还有的读者来信询问什么叫自诉案件?什么叫公诉案件?什么叫抗诉?下面介绍一下有关知识。

大家知道,诉讼包括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诉讼过程一般划分为诉讼的提起、一审、二审等几个阶段。起诉是指诉讼的提起,泛指被害人、当事人或检察机关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即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理。刑事案件的起诉在于向法院揭露犯罪人及其犯罪事实并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在我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的起诉权主要是由检察机关行使,由检察机关起诉的刑事案件称为公诉案件。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向法院揭露控告犯罪人及其犯罪事实并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行为叫“告诉”,亦称刑事自诉。对法律规定告诉才处理的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由被害人直接向法院起诉(告诉、自诉)的,称为刑事自诉案件。民事案件的起诉在于请求法院通过审判解决民事纠纷。民事诉讼没有公诉案件,实行当事人处分原则,公民个人、法人、单位皆可作为原告人提起民事诉讼,检察机关一般不代表国家进行干预。

“上诉”是指一审法院判决以后,当事人不服判决,依法定程序和期限提请上级法院重新审理。在我国,上诉既是一项重要的审判制度,也是当事人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当事人提出上诉后,一审判决自然不生效,上一级法院必须进行二审。在刑事诉讼案件中被告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后有权上诉。检察机关认为人民法院对刑事公诉案件的判决,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方面确有错误的可以提出抗诉。刑事自诉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民事案件的双方当事人、第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均有上诉权。第二审法院对刑事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检察机关提出抗诉或自诉案件原告人提出上诉的,不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www.xing528.com)

“申诉”有诉讼上的申诉和非诉讼上的申诉。前者,当法院的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诉讼当事人或其他公民不服判决,依法向人民法院或检察机关提出重新处理的要求。但当事人提出申诉不能终止法院裁决的执行。经人民法院审查认定原判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方面确有错误的,应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再审不是诉讼的必经阶段,而是诉讼中纠正错判的特殊程序。后者,如国家公职人员、政党社团成员对所受纪律处分不服时,向上级机关申诉,提请重新处理。此外,选举基层人民代表时,公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如有不同意见,亦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

通过比较,我们不难发现“告诉”、“起诉”、“上诉”、“申诉”等等法律用语之间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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