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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死磕律师,传递法治正能量

时间:2023-08-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不可否认,有些案件经过死磕律师的推动,给社会带来了积极的影响。但是,死磕律师的最大风险就是稍有不慎,就可能走向政府或者当局者的对立面。一旦政府采取措施,无论死磕律师的观点对错,都会影响其执业律师生涯的发展,甚至出现吊销律师执照的结局。通过参与各种法律公益活动传导法治正能量。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不做死磕律师,传递法治正能量

“死磕律师”来源于网络。死磕律师是社会上一些人对某类律师的贬义称谓。有律师将“死磕律师”定义为“叫板、较劲、不通融、不认输,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律师”。也有律师自豪地称自己为“死磕”律师。2013年7月,时任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吴庆宝在《环球时报》上发表的《死磕派律师更要维护法治社会》可能是最早见诸报端的文章。结合死磕律师的所作所为及社会上的一般看法,死磕律师一般具有如下特点:有崇高的法律信仰,有法律献身精神;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能够敏锐抓住司法机关或者政府的某些违法行为或者线索;不愿意向现实低头,不为困难妥协;夸大或者放大司法阴暗面,让办案机关或者个人无法承受舆论压力而改变做法;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不为当局者所认同。

不可否认,有些案件经过死磕律师的推动,给社会带来了积极的影响。但是,死磕律师的最大风险就是稍有不慎,就可能走向政府或者当局者的对立面。一旦政府采取措施,无论死磕律师的观点对错,都会影响其执业律师生涯的发展,甚至出现吊销律师执照的结局。

社会鼓励律师通过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勤奋的实干精神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参与各种法律公益活动(法律援助、公益诉讼)传导法治正能量。网络炒作、个案夸大、舆论造势等方法都不是成为“知名大律师”的便捷之门。

课后讨论题

结合所学知识,谈谈“胜诉”“败诉”的判断标准。(www.xing528.com)

【注释】

[1]实践中,“会见难”是影响刑事辩护的主要问题之一。“会见难”有两种:一种情况是看守所会见条件有限,不能及时安排会见。这种情况好处理。只要律师多次联系,一般都能见得上。另一种是没有法定理由不让会见,但现实中就是不予安排。此类情况各地都有报道。但总体情况来看,普通刑事案件的会见基本上都能得到保障。反腐败案件、在本地区有特别影响的案件,可能会存在有关领导或者办案单位指示不让会见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律师可以通过看守所和承办单位维权,不建议律师利用网络将矛盾公开化。律师应该把不能会见的情况向委托人讲清楚,争取他的理解和支持。

[2]律师需要根据委托期限提前多准备一些授权委托书。因为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也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律师阅卷也需要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亲自签名,不得复印。所以,侦查阶段参与诉讼的律师在会见时一般准备五份以上的授权委托书文本,会见律师书包里一定得带上红色印泥

[3]《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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