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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通史第五卷:都掌蛮消亡的原因及影响

时间:2023-08-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都掌蛮由于长期受到周围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影响,内部民族成分和文化因素比较复杂。这些“大姓”,应当是有声望的民族首领,或者有资格充任某一民族地区统一指挥机关的政治代表。至于调整永宁、马湖、叙州三地辖区,则是为了切断都掌蛮和土司制度的联系,借以达到集中管理和杜绝后患的目的。永乐、宣德两朝,因都掌蛮“叛乱”,总兵官梁福、都督李敬和监察御使杨灿相继出兵,或剿或抚。

四川通史第五卷:都掌蛮消亡的原因及影响

川南的都掌蛮,即历史上长期活动于南广河流域“叙南六属”之地的僰人,是使用铜鼓、行悬棺葬的僚人中的一支[127]。明人曾省吾撰文说,都掌主要分布在叙州府的戎、珙、筠、高、长宁、庆符等处,其地“东连永宁(今四川古蔺、叙永),南接芒部(今云南镇雄),西通乌蒙(今云南昭通),北达马湖(今宜宾屏山)……唐宋以来,置州内府,不过羁縻”,明初“悉改为县,流官钤治,属之戎县,办纳税粮,已为编民”[128]。但是,由于种种原因,长期兵连祸接,干戈不息,从洪武至嘉靖,“凡遣将十一征”[129],万历初,明朝统治者又发动了一场大规模的军事进攻,经过这次血腥屠杀,“都蛮至是尽灭”[130]。所以人们从此之后就几乎再也找不到都掌人的活动信息了。

图5-25 珙县洛表明代悬棺

明人论都掌,往往把改流看成是引发矛盾的关键,似乎这是由于明朝推行改土归流的必然结果。但是,历史发展过程却并非如此简单。认真剖析其中这一过程,可以看到,军事镇压仅仅是表面现象,贯穿在这一系列军事征剿行动背后,既有统治阶级内部政策的纷争,也有汉夷之间的民族矛盾;既有政治因素,也有经济因素,更有社会人文因素。

根据记载,洪武六年(1373)六月,四川行省请置叙州府。十年(1377)五月,明王朝调整县级政区,并庆符入宜宾,并筠连、珙入高县。由此推定,明初叙州府领宜宾等九县[131],这一境域范围至迟在洪武十年五月之前就已经形成了;而都掌改流和叙州府的建置有着密切的联系,改流的时间也只能发生在洪武六年六月至十年五月这四年之内。《明史·土司传序》称,明初“西南夷来归者,即用原官授之”,所以洪武一朝正是新政权对前代土司制度“大为恢拓”的时期。洪武八年(1375),置黎州长官司,以云南人芍德任长官。德“祖仕元,世袭珙州六番招讨使。明氏亡,夷民溃散,德奉母还居邛州,至是四川守臣招之,德遂来朝贡马,且请置官司,诏以德为黎州长官,赐印信及衣服绮帛”[132]。芍德离职归家,尚且主动招抚,锡之爵位。而都掌“前代皆土官”[133],为何明王朝又弃之不顾呢?叙州所领九县中,珙县在元代为下罗计长官司,筠连,元属永宁路,长宁、戎县,元属马湖路,元明易代,并未取消永宁、马湖两地土司制度,却拨出部分地区改隶叙府,另置流官,这又是何道理?明初百废待兴,改土归流,不是当务之急,可见都掌改流的确是一件特殊的事情。

都掌蛮由于长期受到周围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影响,内部民族成分和文化因素比较复杂。明代都掌以“寨”为单位,尽管数以千百计,但是没有材料证明它们已经形成了稳定和统一的指挥机关。众所周知,土司制度的建立是有条件的。从封建王朝方面看,“其道在于羁縻”,而从少数民族方面看,“彼大姓相擅,世积威约”[134],双方都有权威,所以双方的联系才会建立在互相都能认可的政治秩序的基础上。这些“大姓”,应当是有声望的民族首领,或者有资格充任某一民族地区统一指挥机关的政治代表。分析万历年间的材料,还看不出都掌蛮的“寨主”享有指挥全部都掌人的政治权力;据此推论,他们的前代土官所领俱村囤,生产结构的原始形态,决定了政治结构必然带有较大的自发性,这种漫无统属的状况,又决定了他们在元明易代之际不可能像其他土司那样,采取有领导有组织地向明王朝表示归顺的步骤。当时明朝统治者急于求得四川政局的安定,以便经营滇、黔两省,再加上汉族移民大量进入都掌聚居各县,改变了这一地区的人口社会构成。凡此种种,也许就是明初都掌未设土官的原因。

洪武六年(1373)正月,筠连州滕大寨蛮编张攻打庆符、江安等地,指挥袁洪率军围剿,编张败走,“遂降筠连州为县,属叙州”[135]。筠连从此改流,但其事应在六月设置叙州府之后。另据朱国祯《皇明大事记》卷20记载,称都掌于“国初诣大军降,随地安插,入籍输赋,分山都六乡,水都四乡,皆隶戎县”。所谓“诣降”,提供了一个重要情节,表明这些地区改土归流同样是通过军事镇压来实现的。至于调整永宁、马湖、叙州三地辖区,则是为了切断都掌蛮和土司制度的联系,借以达到集中管理和杜绝后患的目的。

然而事与愿违。洪武年间,“戎县夷出没不常,奏调叙南卫左千户所于本县守御”[136]。永乐、宣德两朝,因都掌蛮“叛乱”,总兵官梁福、都督李敬和监察御使杨灿相继出兵,或剿或抚。景泰元年(1450),“高、珙、筠、戎四县夷人并起,声言汉人每年公差下砦征粮害我,我当出报。遂缚公差于树,乱射杀之。各攻其本县,屠长宁,劫庆符、江安、纳溪”[137]。长宁被焚“庐舍千余区,县之公宇,既皆灰烬”[138]。都御史李匡入川,仍袭用剿抚两手政策,才将事态平息下去。天顺元年(1457),“芒部筠连夷妖言惑众,号天师神,围筠连凡九日”[139]。成化初,又因都掌蛮“流劫地方”,川贵守臣同时奏请调兵镇压。数十年来,矛盾不仅未能缓和,而且日积月累,仇隙更深。

这时,围绕如何解决都掌蛮问题,在统治阶层内部展开了一场争论。礼部尚书周洪谟主张恢复土司制度。他认为流官不通夷语,不谙夷情,“实难钤束”;而都掌所居,山川险恶,“剿不能尽,抚不足凭”,最好的办法是仿照九姓长官司事例,“择其众所推服者,许为大寨主,俾世袭,庶可相安”。[140]周的意见一度得到中央政府的赞同,并于成化初年准备设置都掌、箐前、大坝三长官司,后因他人作梗,事寝不行。但是,成化三年(1467)大举进攻都掌之后,仍于大坝置太平长官司,举永宁土人黄为长官,六年(1470),又“命四川筠连县夷首阿坎培为岔口巡检司巡检;以四川守臣言,流官巡检不通夷语,阿坎培熟知夷情,众夷信服故也”[141]。在这里,明朝政府并未完全否认设置土司的必要性,因为“以夷治夷”本来就是封建统治阶级的传统政策,何况都掌蛮问题是一个地区性冲突,倘能平安无事,即使设置土司,也无伤大局。但是周洪谟的意见仍然受到另一派人的反对。国子监学录黄明善就坚决主张只有诉诸武力才是解决矛盾的唯一途径。周、黄皆叙府人,但议论相左。周的基本倾向,即所谓羁縻之道,主要来自历史经验,而黄比周更现实,他的强硬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叙府境内以汉族缙绅地主为核心的地方权势集团的利益。

应当指出,早在宋元时期,内地汉人就不断向南推进,渗透到了长宁、戎、珙各县,元明之际,又有大量外省人入户涌入四川,永乐时,泸州已是“杂四方之民也”[142]。靠近泸州的叙府,不能不受到这股移民浪潮的冲击。都掌人数,史无明文,如果估计为二至三万,那么,正德七年(1512),叙州府有24010户,有287773口[143],其中汉族肯定占了绝大多数。人口状况的变化必然影响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土著渐染华风,夷则仍有夷俗”,但是,“民俗夷变为华”[144]的现象同样是不可避免的。文化因素的作用也不能低估。嘉庆《长宁县志》卷2引旧志:“宋政和以来,儒风始盛,家诗户书,号为礼仪之邦。”同书卷10附录元经略使刘福《长宁怀古诗》:“农夫自昔勤多嫁,稚子尤能诵六经。”到了明代,长宁诗礼之家蝉联科第,已经屡见不鲜了。这些社会上层人物,各县都有,而且他们的文化素质往往和一定的经济实力与政治权势联系在一起,因此,无论从维护封建的传统观念出发,抑或是从确保自身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的角度来衡量,他们都不会接受“改流为土”的方案。

成化元年(1465)三月,明王朝指派四川抚臣汪浩、总兵芮成进军都掌,但同时把设置土官事宜一并交付汪、芮处理。由于赵铎起义军还在川西活动,故汪浩暂时滞留成都。芮成赴叙州,“知戎县汉民不欲夷人割置土官,而利其钤辖,乃不用本县勘报,惟召其邻县夷酋导参议王礼等诣都掌诸砦,谕以设官之意,诸夷大悦。其酋长率二百人诣叙州见成,自具马二十七匹为赴阕谢恩计”。九月,汪浩至戎县,“汉民不欲置土官者,以甘言啖浩,为成所招诸酋,虽授以官,终不能禁其劫掠”。于是汪浩表面上支持招抚,暗中玩弄阴谋,竟诱杀前来拜谒的各寨首领270余人,并捏造事实,诬称都掌无意归降。都掌人对汪浩恨之入骨,声言“欲脔其肉”。汪外强中干,急忙撤回成都,“官军夜行迷道,人马坠溪谷死者,不可胜计”。都掌蛮乃循江之南,“直抵江(安)、纳(溪)、合江,如履无人之境。诸县官民皆迁江北露次,浩往来江上,不敢南泊”。后因朝廷命继续招抚,于是都掌人又入京贡马,但汪浩“欲实前奏,终不与设官,夷人益恨,复抄掠”[145]。于是成化三年(1467)六月,明王朝又指派襄城伯李谨、兵部尚书程信再次进攻都掌。

设置土官的计划流产后,军事镇压便成为地方权势集团关注的焦点,黄明善是他们的政治代表,当然不甘寂寞,所以他抓紧时机,提出了一系列非常毒辣的建议。举例言之:第一,组织民壮,此即所谓乡民,他们不仅熟悉地形,而且可以充分利用土著汉人和都掌蛮之间的矛盾。第二,“都掌水稻十月熟,宜督民先取其田禾,则三月之内,蛮必馁矣”。第三,分路进发,各个击破,“小寨易攻者先取之,则大寨亦从而破矣”。第四,使用毒球行烟药矢,“毒球所熏,口眼出血,行烟所向,咫尺莫辩”,“夔州保宁等府皆善造之”[146]。明王朝兵部同时颁发“剿贼事宜”若干条,其中公然规定:“军士破贼所得财物,悉予之,将官不得侵夺。”[147](www.xing528.com)

成化三年(1467)十二月,李瑾、程信兵分四路,程亲督一军,由金鹅池,川军由戎县,贵州军由芒部,云南军由普市,向大坝合围。都掌蛮“恃险力拒”,明军果然发射“神枪劲弩”,并“乘风火其龙背豹尾二寨”。都掌蛮退守大坝,因明军缩小包围圈,乃走入天井、水磨二洞。程信“以石窒其门,守余月,贼死几尽”[148]。这次军事行动,至成化四年(1468)春方告结束,明军共焚寨2213座,焚米仓4792座,获铜鼓63面,收缴军器5000余件,都掌蛮被杀4607人,另有1293人被俘[149]

正德九年(1514),都掌蛮在葛魁夷人普法恶的领导下举行武装反抗。普法恶“通汉语,晓符箓,妄言弥勒出世,自称蛮王”[150],“集僰、羿、苗、倮等夷烧香”,夷人“倾心事之”[151]。但是这次事件不仅具有秘密宗教的色彩,而且和外地移徙汉人有着密切关联。一方面,普法恶领导的武装斗争得到了富顺流民谢文礼、谢文义兄弟的赞助,另一方面,都掌蛮“与筠连县流民苏衡等争田有隙”[152],又是引发这场冲突的直接导火线。汉族人口移徙都掌地区是一个渐进过程,年代久远者,谓之土著,新来乍到者,称为流民;但无论何种类型,他们进入民族地区的共同目标,都是为了开拓土地。所以,“争田”这个情节是非常重要的。明代都掌生齿日繁,而移徙叙州各县的汉人也愈来愈多,一旦耕地不能满足需求,土地纠纷便会接踵而至。上述“争田”事件恰好表明:开初流官袒护汉族地主,都掌“屡诉不直”,乃杀人泄愤,地方政府进而制裁,“于是诸夷寨俱叛,众几万人”[153],土地纠纷很快就转为大规模的武装冲突了。

正德十一年(1516),副都御使马昊与都指挥杜琮奉命征剿,连破十余寨,普法恶败走涪州,为乡兵杀害,“余党推阿告为主”。十二年(1517),明军又连破数寨,“阿告等来降,乡兵邀功杀之”。明王朝乃“增高、珙、筠连田租千八百石,令指挥魏武度田,夺降人业给之军民”。当初杜琮曾与谢文礼交战,打了败仗,一直耿耿于怀,而今都掌受挫,认为有机可乘,遂募人暗杀文礼。这些举措,使都掌人的怨恨情绪更加高涨,于是在谢文义的号召下,爆发了第二次武装斗争,杜琮被杀,“自黎、雅以西,天泉六番皆相继乱”[154]。为了平息事态,明王朝逮捕马昊,另委卢雍进行招抚。但是都掌蛮的大片土地早已落入汉人地主之手了。

嘉靖时,都掌地区仍不安宁,四川巡抚张时彻、应大猷、严时泰“相继运筹,乃克底平”[155]。隆庆三年(1569),六县民邓通等“数入奏告难”[156]。在此之前,因珙县歇马坝“实诸蛮往来之冲”,故“修筑城堡,令永宁参将移驻于此”。隆庆五年(1571),又置建武千户所(今兴文县西南),专设总兵坐镇[157]。万历元年(1573),四川巡抚曾省吾奏请出兵,从而引发了明王朝对都掌蛮的最后一战

这次行动以凌霄(今兴文县西20公里凌霄山)、都都、九丝(今兴文县西南)三寨为目标。它们俱是都掌蛮的重要据点,地势十分险恶,易守难攻。成化之役,明朝发兵20万,历时近三载,“竟不能薄其内城而还”,故当时民谣云:若要凌霄破,星往月中过。然而曾省吾认为:“蛮据九丝,怙天险,而以都寨为左翼,凌霄为前障,自谓鼎足不拔之势也。然法有攻瑕,有困坚。攻瑕者乘其易,困坚者夺其援……今诚先取凌霄以撤障,障弊阕则堂奥孤;继剿都寨以剪其翼,羽翼折则巢窟丧,九丝如拉朽矣。”[158]万历元年(1573)四月,在曾省吾和总兵刘显的主持下,积粮20余万石,银70余万两,调集官军和永宁、水西、酉阳土司兵14万,首战凌霄。武举李之实充当明军内应,诱执凌霄寨蛮王阿苟。五月,阿苟义子阿幺儿坚守恶豹寨、落泪坎等处,以滚木垒石阻击明军。但明军大量使用军铳、七稍炮、佛郎机、铁菱角、百子铳等火器,势若雷电,“诸蛮尽堕坠凌霄之下”,阿幺儿、胡大汉、阿顺、阿叫、张庆才等90余人被俘,凌霄陷落。

图5-26 兴文县九丝山石刻(采自《四川历代碑刻》)

六月,进攻都都寨,“诸蛮皆殊死”,郭成、吴鲸乃放兵纵火,焚其哨楼,并部署“铳师数百”,以火器助威,都掌蛮鼓噪四出,明军遂攀岩而上,杀寨主阿墨。“九丝之蛮以万数,阿大、阿二、方三,其著者也。当是时,阿大阻鸡冠岭,而阿二、方三婴九丝城下,壁垒相望。”但凌霄、都都相继失守,给都掌在心理上造成很大压力。必须指出,当地汉人和都掌蛮的关系是比较复杂的,像胡大汉、方三等,实际上已经成为都掌蛮队伍中的重要成员;不过另一些人,例如长宁生员王希忠、珙县监生何钰,也和都掌首领保持某种交往,并受到信任,然而他们都属于地方权势集团的头面人物,在关键问题上是站在明王朝一边的。所以王、何二人皆主动协助明军开展攻心战,“日夜居寨中,绐言某欲杀,某归降,诸蛮由此稍稍自相携贰矣”。例如鸡冠、黄土诸寨降于刘显,母猪、吊喉岩诸寨降于郭成,印靶诸寨降于奢效忠,而九丝则更加孤立。但其山修广,四隅峭仄,明军围20余日,仍相持不下。至重阳节,“蛮俗以是日赛神,天大雾,昼晦”,都掌蛮认为气候恶劣,明军不敢贸然行动,遂饮酒酣睡。“谍者得其状”,告之明军,于是明军夜半冒大雨出发,“攀绳而上”,都掌蛮大乱,阿二阵亡,阿大、方三突围被俘,后皆遇害。这次军事镇压共焚寨60余座,焚营舍7000余间,斩4600人,俘2300余人,获铜鼓93面,拓地400余里[159]

大功告成后,明王朝改戎县曰兴文。此外还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其中最值得注意的莫过于以下两点:第一,实行民族同化。这次万历之役,明朝官方并没有公开提出彻底消灭都掌的口号,但在四川某些上层人士的心目中,所谓“根株悉拔,种类不遗”[160]似乎已经成为封建王朝的既定方针。内江人赵贞吉,穆宗时任礼部尚书,入阁预机务,隆庆四年(1570)致仕回籍,以其特殊身份,应该了解这场战争的原委。在他看来,诸葛亮征孟获,是“欲生之以广舆宇”,而曾省吾征都掌,是“欲灭之以靖华民”[161]。不过消灭的途径,不能只靠血腥屠杀,还必须从各方面采取强制性的同化政策,促使都掌人自然而然地走上“种类无遗”的道路。因此,明军攻克九丝,曾省吾就立即指示戎县令王慎:“兴学劝农,立纲陈纪。其于四乡,何以改其冠服,何以变其语言,何以移其心志,何以一其视听……务要施为得缓急之宜,举动有张弛之节。”[162]在这里,赵的说法暴露了问题的实质,而曾的指令便把要做的事情讲得更加具体和更加系统了。第二,“清出原占民田给主三万六千八百余亩,丈出蛮田并地一十四万八千余亩,拨给州县军民领种”[163]。这次清理“蛮田”实际上就是正德年间“夺降人之业”的继续。此时的内阁首辅张居正在致曾省吾的信中写道:“都蛮未平之先,蜀中士大夫求免其毒害而不可得,今既克复,遂欲窥其土田而有之,此私情之难徇者也……蜀人有倡为余党未尽之说者,皆欲利其土地耳。”[164]借助战争来猎取土地财富,本是汉人地主长期追逐的目标,现在他们如愿以偿了。然而,从都掌蛮方面来考察,丧失土地,等于釜底抽薪,再加上人员大量伤亡,社会组织被强行摧毁,一部分幸存者流散到了其他民族地区,另一部分,由于已经完全失去了独立生息的条件,也就无法保持原有的民族特性了。根据曾省吾本人交代:“都蛮既平,所有降者共老幼妇女千余,亦既变姓名,易冠服,列为编户矣。”[165]不久,这些编户就和当地人融为一体,于是,一个古老的民族至此彻底消亡了。

图5-27 兴文县西关口石刻(采自《四川历代石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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