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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时代国家认同与传播关系研究

时间:2023-08-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其三,从政治意义上看,“中国”是指嬴秦在完成“六国毕,四海一”之功业后的统一帝国。汉帝国时期,位于西北的外族政权则以“汉”称中国。[23]考察“中国”群体的构成,早期“中国人”仅指中原“诸夏”之居民。“中国”国家认同的主体包括国家领土范围内的主流文化群体和其他副文化群体。

隋唐时代国家认同与传播关系研究

“中国”一词,历经不同的社会形态和历史变迁而累积形成了纷繁多重的含义。其一,从地理疆域意义上看,“中国”,或指“国之中心”(即国都),或指“中原绿洲地区。其二,从文化地理意义上,“中国”,或指与“夷狄”对举的华夏文化发源繁衍之所在,或是指与“四方”合为“天下”的“居中之国”(即“中夏”)。其三,从政治意义上看,“中国”是指嬴秦在完成“六国毕,四海一”之功业后的统一帝国。其四,在外域诸国视角下,“中国”一个具有独特文明、幅员辽阔的远东国家。

在地理疆域意义上,一方面,“中国”的意思,最早指国家的都城,即“王畿”的所在,如《诗经·大雅·民劳》中有云:“民亦劳止,汔可小康,惠此中国,以绥四方。”直至汉朝“中国”的这重含义仍然被沿用,比如“《集解》刘熙注曰:‘帝王所都为中,故曰中国’。”[11]另一方面,“中国”还意指“中原”,如司马迁史记》在《孟子·荀卿列传》中云:“所谓中国者,于天下乃八十一分居其一分耳。”[12]又如《周书·梓材》中云:“皇天即付中国民越厥疆土于先王。”[13]这里的“中国”都是指“中原”。

在文化地理意义上,首先,“中国”意为“天下之中”,与“四方”合为“天下”,[14]进而形成了“以中央为核心,众星拱北辰,四方环中国的‘天地差序格局’”[15]。这种“中夏—四方”的“天下观念”本是殷商人的价值本源,发展到后世逐渐成为中原王朝处理对外关系的一个重要理念来源。其次,“中国”还是与“夷狄”相对而存概念,是指居于“华夏”文化发源地之所在的“诸夏”之国,比如《礼记·王制》有云:“中国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中国、夷、蛮、戎、狄,皆有安居,和味,宜服,利用,备器。”[16];又如《公羊传·禧公四年》称:“南夷与北狄交,中国不绝若线。桓公救中国而攘夷狄,卒怙荆,以此为王者之事也”[17];又《史记·楚世家》载:“我(楚国)蛮夷也,不与中国之号谥!”[18]

在政治意义看,嬴秦统一六国以后,“中国”一词意味着以“皇帝”为最高统治者具有统一疆土的庞大帝国。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序》中提道:“夫山西饶材、竹、旄、玉石;山东多鱼、盐、漆、丝、声色;江南出棻、梓、姜、桂、金、锡、连、丹砂、犀、玳瑁、珠玑、齿、革;龙门、碣石北多马、牛、羊、旃、裘、筋、角;铜、铁则千里往往山出置。此其大较也。皆中国人民所喜好,谣俗被服饮食奉生送死之具也”[19]太史公笔下的“中国”俨然是一个地域风貌各异、地方物产丰富的统一多元社会。(www.xing528.com)

再从外部世界看,公元前5世纪的希腊作家希罗多德在其诗中曾称中国中原居民人为“极北人”(Hyperboréens),意为“居住在比北风地更遥远地区的人”。[20]此后,罗马人则以“赛里斯”(Sères)称中国,别称“丝国人”,“公元前1世纪时,斯特拉波(Strabon)就曾写道,大夏(巴克特里亚)的希腊人‘将其帝国一直扩大到赛里斯人和福利是人的边陲’”[21]。汉帝国时期,位于西北的外族政权则以“汉”称中国。《萍洲可谈》卷二曰:“汉威令行于西北,故西北呼中国为汉”;基于“唐”的声威,至宋明时期,外人乃以“唐”称中国,如《萍洲可谈》卷二曰:“北人(按指中国人)过海外,是岁不还者,谓之‘住蕃’;诸(蕃)国人至广州,是岁不还者,谓之‘住唐’”。[22]“‘唐’称中国,始于唐,宋时仍沿袭之,且正式公文中亦用之,迄明代亦复如此。……《明史》卷三二四‘真腊国’条曰:‘唐人者,诸蕃呼华人之称也,凡海外诸国尽然’”。[23]

考察“中国”群体的构成,早期“中国人”仅指中原“诸夏”之居民。然而随着异族的内迁,在异族“汉化”“改宗”的同时,“中国人”种开始不断“混血”。据《资治通鉴》记载,西晋武帝一代关于移居内地的外族:“咸宁三年(公元277年)诸胡(西北杂虏、鲜卑、匈奴等)二十万口来降;太康五年(公元284年)匈奴二万九千三百人来降;太康七年(公元286年)匈奴等胡十余万口诣雍州降;太康八年(公元287年)匈奴万一千五百口来降;太康十年(公元289年)奚轲(夷种)男女十万口来降。太康元年(公元280年)时全国人口仅一千六百万……则武帝一代移入之外人,约当全国人口总数三十分之一”。[24]西晋武帝一代尚且如此,更何况永嘉南迁后,北朝社会为“五胡”所统治的近两百年间的胡汉融合时期(即“五凉四燕三秦二赵及夏成汉”,除前凉、西凉、北燕为汉人政权外,其余皆为胡人所统。[25]隋唐帝国时代,族群凝聚之趋势则更加显著,《旧唐书》卷二(太宗本纪)上载贞观三年(公元629年)的户部奏言,曰:“中国人自塞外来归及突厥前后内附、开四夷为州县者,男女一百二十余万口。”[26]以此观之,早在一千五百年前,“中国人”群体就不再是单纯地基于地缘、血缘、血统而凝聚的中原汉人族群,而更是基于文化认同而不断吸纳外来“他者”、通过通婚混血形成的“我们”文化群体。这正如许倬云所指出的:“中国”,不仅是一个政治共同体,而且还是一个文化综合体。[27]

基于“中国”这一概念在能指和所指上的丰富多元性,也基于“中国人”群体本身的多族群混血凝聚的特征,本书所指涉的“中国”国家认同,其同样也具有丰富的意义来源。这个“意义群”主要包括:以“中夏—四方”为格局的华夏传统价值,以“统礼仪,一制度,一天下,财万物”为核心的“大一统”帝国,以“华夏—夷狄”为特征的多元族群结构,等等。“中国”国家认同的主体包括国家领土范围内的主流文化群体和其他副文化群体。他们基于共有或关联的文化特质和历史记忆,一方面,在传统帝国权力的语境下,借助同样的汉字符号和发达的交通驿道,在与“中国”社会中的其他群体的交往互动之中,不断地对所属社会内部的社会规范、制度和组织规则进行解读和内化,进而逐渐积淀形成对于“中国人”这一文化主体的意义,形成“weness(我们)的想象,即“中国”的集体认同;另一方面,在中外邦交的语境下,基于不同的符号系统和经验系统,“中国”作为行动者(actor)通过以其他国家行动者为参照物,不断地获得对“自我”特殊性的意义,同时通过“我-他”关系中的“他者”行为来确定和调整“自我”在权力关系中的相对身份和位置,进而建构形成的“Usness”(我群)共同体想象,即“中国”的社会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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