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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建筑市场整顿和规范管理成果

时间:2023-08-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95—1998年,根据甘肃省建委关于整顿建筑市场的要求,市建设局会同工商、监察等行政部门,重点对建筑市场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定额造价管理进行治理整顿。根据嘉峪关市实际情况制定资质许可监管办法和监管标准,运用网络信息化手段实施监督管理。2009年,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市场准入行为,对外地进入嘉峪关市的166家建筑企业资质进行审核。

嘉峪关市建筑市场整顿和规范管理成果

一、市场整顿

建筑市场的管理从20世纪80年代起步。1990年遵照国家“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方针和“控制基建规模、压缩建设投资”的政策,建设部门制定《关于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的若干规定》,各建设单位必须按基建程序进行项目建设。

1995—1998年,根据甘肃省建委关于整顿建筑市场的要求,市建设局会同工商、监察等行政部门,重点对建筑市场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定额造价管理进行治理整顿。1999年,成立市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制定《嘉峪关市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实施方案》,严格规范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建设程序、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规定,全面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建筑市场。2003年,按照国务院六部委清理工程欠款电话会议精神,市建设局详细调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拖欠工程款情况,督促施工企业通过互联网上报清欠数据。至2004年年末,对76个工程项目进行清理,共清理出拖欠工程款4686.83万元,清还工程款1822万元。至2006年5月末,市建设局根据编制的清理工程还款计划,全部还清拖欠市属建筑企业工程款3410.64万元。2010年市建设局对投资50万元以上共137个政府投资项目和国企资金项目及新开工的18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专项治理,重点解决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二、招投标管理

1985年开始在全市建筑业实行建设项目投资包干、招标投标承包制。1987年,成立嘉峪关市建筑安装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工程招标办公室。当年安排12项重点工程进行试招标,择优选定施工队伍,实行投资包干或造价平方米包干,并制定奖罚办法。

20世纪90年代,市政府出台《嘉峪关市招标、评标、定标办法》,按照中央建设工程江苏现场会议要求,成立嘉峪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一步规范有形建筑市场。

2006年,办理招标投标项目72项,总交易额3.23亿元,进场公开招标率达100%。

2007年4月,嘉峪关市招标投标办公室成立,2009年更名为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在招投标管理中,严格把握招标投标的范围,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及国有资金控股占主导地位的工程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一律纳入招投标管理范围,对国有投资建设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严格执行国家和甘肃省关于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媒体上公开发布招投标信息。结合建设项目实际,采用综合评标法、最低评标价法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评标法方式,杜绝招投标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利用电子监控及录像设备对开标、评标活动实施电子化监管,对评标专家实行电子化抽取,杜绝了人情标。定期开展招投标回访,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不断规范和提高招投标管理水平,保证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和国有资金投资的安全运行。2010年,共办理招标项目269项,总交易额14.23亿元,公开招投标率达100%。

三、施工企业资质管理

1985年市建设局设立建筑管理站、施工质量监督站和定额管理站,当年重新审核签发52个全民或集体施工企业及建筑队伍的技术资格证书和施工许可证,建立信用档案。根据嘉峪关市实际情况制定资质许可监管办法和监管标准,运用网络信息化手段实施监督管理。对建筑企业资质实行年检制度,对有违法违规行为、信用档案中有不良记录或企业资质条件发生变化的,对其资质进行重新核定。1992年,对7家市属建筑企业、6家构件厂、11家装饰装潢企业、28家在嘉施工的外地企业及在酒钢公司施工的建筑企业实施监督检查,对砼构件厂资质进行重新申报、审核。1999—2001年,通过年检吊销资质等级企业1家,对城区2家建筑企业资质倒挂1年,吊销非等级企业资质6家,对提出申请资质升级的2家企业经过审核后上报省建委批准。(www.xing528.com)

2002年,根据国家建设部关于建筑业施工企业新资质就位标准和甘肃省建委的统一安排,成立嘉峪关市建筑企业资质就位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家对建筑企业资质进行审核,按资质标准就位管理,坚决杜绝无资质建筑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或取得资格证书的企业在资质许可范围外进行建筑施工。2009年,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市场准入行为,对外地进入嘉峪关市的166家建筑企业资质进行审核。2010年,市建设局制定《嘉峪关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对外来的41家监理企业的资质、监理人员派备及持证情况进行审查备案,规范嘉峪关市建筑企业的资质管理。

四、工程质量管理

市建设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受理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监督,依据相关规范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对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实施监督抽查。

1985年,共受理17个单位18项工程的质量监督。1990年,受理监督工程项目252项,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验收合格率66.7%,优良率30.7%。1992年对总建筑面积22.69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进行监督,对38项工程进行验收,合格35项,优良3项。

20世纪90年代后期,在建筑业中开展以“工程创优”“住宅工程无通病”为主题的活动,推行工程项目第三方监理制度,由监理单位对工程项目从报建、施工到竣工验收进行全过程监理,逐步建立“社会监理、政府监督、企业自检”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2006年,对131项建筑工程进行质量监督,建筑面积52.3万平方米,监督覆盖率达100%。2009年,监督房屋建筑工程519项,建筑面积25.4万平方米,总投资25.13亿元;监督市政基础设施30项,总投资9840万元,监督覆盖率达100%。2010年,监督房屋建筑工程344项(含上年接转项目92项)。根据监管建设项目多的实际情况,将监督人员分为四个监督组,坚持服务与监督相结合的原则,以抓监督、抓管理、保质量、促服务、见成效为标准,突出工作重点,不断提高全市工程质量整体水平。

五、安全管理

市建设局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办理安全生产备案手续,对工程的安全行为全程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核、上报和发放严格管理,对建设项目进行严格的总体安全评价。对建筑施工企业经理、副经理、建造师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持证上岗制度,坚持进行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坚持特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危险性较大工程专家库,监督施工企业编制危险性较大部分分项工程方案,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对施工企业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发安全停工通知书或安全整改通知书。2006年,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组织大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下发安全停工通知书和安全整顿通知书26份。2009年,制定《嘉峪关市建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举办建筑施工安全培训班,并对100项结转工程进行复工前的安全检查,对新开工的194项工程进行安全条件备案,对150项竣工工程进行总体安全评价。2010年,加强对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管,对239台塔式起重机、28台施工升降机进行统一登记和编号,对其中的162台塔式起重机进行使用登记,共办理安全条件备案284项,总体安全评价119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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