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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传统建筑审美文化核心比较简论

时间:2023-08-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文艺复兴时期伟大的建筑学家阿尔伯蒂说:建筑艺术“无疑的应该受艺术和比例的一些确切的规则制约,无论什么人忽视了这些法则、法式或规则,一定会使自己狼狈不堪”[1]。可见,建筑上的法则、法式或规则,对于建筑型制的创造具有重大指导作用。何谓建筑的“法则”?所谓法则,是针对某一建筑类型、建筑体系或建筑形式中的问题所做的规范性约定。

中西传统建筑审美文化核心比较简论

文艺复兴时期伟大的建筑学家阿尔伯蒂说:建筑艺术“无疑的应该受艺术和比例的一些确切的规则制约,无论什么人忽视了这些法则、法式或规则,一定会使自己狼狈不堪”[1]。可见,建筑上的法则、法式或规则,对于建筑型制的创造具有重大指导作用。何谓建筑的“法则”? 所谓法则,是针对某一建筑类型、建筑体系或建筑形式中的问题所做的规范性约定。西洋的“五柱式”,[2]中国的“营造法式”[3]以及古典的、现代的、后现代的“建筑语言”,都可以归于或涉及“法则”这一层次。中、西方传统建筑都经过了那么长的发展时期,都在发展中建立了自己的一套规制原则,在漫长的历史时期,这些规制的内容或有所改变或被充实,但其所据以制定的总的原则却始终被恪守着。然而由于中、西方所处的地理环境、所具有的文化观念等的不同,中国在传统建筑方面更侧重的是审美主体的心理属性,这主要体现在“儒家所追求的情与理的统一,也就是礼与乐的统一,道家所向往的心与物的统一上。然而无论是儒家的情与理的统一,还是道家的心与物的统一,都主要是一种心理的和谐,而不是物理的和谐。这种和谐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也需要依赖审美对象的物质结构,但更为重要的是取决于审美主体的心理结构”[4]。而西方传统建筑更多地注重于外在的形体、比例、尺度、均衡等美的原则并且将其转化为数的比例,将建筑量化,体现一种数的和谐,即一种物理的和谐。

【注释】

[1]阿尔伯蒂著,王贵祥译:《论建筑》卷六,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0 年版,第2 页。

[2]指古罗马五柱式(陶立克、塔斯干、爱尔尼科、哥林斯、混合式)。(www.xing528.com)

[3]北宋崇宁二年(1103 年) 由官方颁布的一部房屋营造典籍和“规范”。

[4]周来祥、陈炎:《中西比较美学大纲》,安徽文艺出版社1992 年版,第12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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