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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括户、治赋与分封及其影响

时间:2023-08-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经过这次检查,结果,“视乙未之数增二十余万户”。在这个基础上,蒙哥曾先后多次分封。1256年,正式拟定了诸王岁赐钱谷。当时,蒙古统治者于正额赋税之外,临时性的征派很多,且催缴急迫。在呼罗珊,阿儿浑也奉诏进行了户口调查和整理赋税的工作。

元史:括户、治赋与分封及其影响

蒙哥即位的第二年(1252年),即遣使籍汉地民户。从窝阔台七年(1235年)胡土虎籍民以来,“差徭甚大,加以军马调发,使臣烦扰,官吏乞取,民不能当,是以逃窜”[500]。1238年,华北大蝗旱,“初籍天下户得一百四万,至是逃亡者十四五,而赋仍旧,天下病之。公(耶律楚材)奏除逃户三十五万,民赖以安”[501]。邢州是被封为答剌罕的巴歹、乞失里黑的封邑,受封之初,民万余户,其后日减月削,到蒙哥即位时,才五七百户。这表明:当时逃亡的情况确十分严重。但另一方面,诸王投下却又大量招收户口,以为私属。这就从根本上危及政府的财赋收入。这次检括重申了“诸王、公主、驸马并诸投下不得擅行文字、招收户计”的规定,对乙未(1235年)分封之诸投下户数,又“从新再行抄数”。无论什么人所有之人户,均以现居登记入籍,与本处民户一体依例当差,违者本人处死,财产没官。所有军前俘到人户寄居在外者,即就本处入籍纳税,“主人不得识认起移”[502]。经过这次检查,结果,“视乙未之数增二十余万户”。以后,政府又一再在某些地区进行了户口检括。在这个基础上,蒙哥曾先后多次分封。《元史·食货志·岁赐》所列之“壬子年元(原)查”或“壬子年查认过”之说,屠寄认为:“元查云者,不过将前此赐户之逃亡者重加检核而已。”[503]亦即检核其实有民户数而加以正式之认可。1256年,正式拟定了诸王岁赐钱谷。

当时,蒙古统治者于正额赋税之外,临时性的征派很多,且催缴急迫。于是真定的地方官“以公需数敛烦民,会其岁费征之,以纾急一时。其后天下例之”[504]。蒙哥即位后,它便作为一种正式的税收确定下来,每户岁纳银六两,名之曰“包垛银”或“包银”。由于百姓无法交足,1255年政府下诏征逋欠钱谷。史楫上言:“兵后生意未苏,民恐不堪。如银与物折,各减二数,庶民力少宽,且无逋负。”[505]它得到了蒙哥的同意,改为只征四两,其中二两输银,二两折收丝绢、颜色等物。百姓多加了一重负担,但临时性的征派依然如旧。

户口调查在西方诸省以及斡罗思等处,都曾依照诏令普遍执行。《元史·宪宗纪》载:三年(1253年),“遣必阇别儿哥括斡罗思户口”。根据蒙古军前所俘掳,即为私属的惯例,此类私属多有寄留外地的习惯,不单是术赤后王在华北有其属民,蒙哥等人在西征中也在西方留有自己的属民。西欧来蒙古的教士鲁不鲁乞在取道高加索西归时,经过铁门关,“来到一个阿兰人的市镇。这个地方属于蒙哥汗所有,因为他已经征服了那个地区。”[506]必阇赤别儿哥的任务,可能就是对此类人户的清查。(www.xing528.com)

在呼罗珊,阿儿浑也奉诏进行了户口调查和整理赋税的工作。“因压榨和勒索的实施超过了极限,特别是农民被临时赋课(‘avāriz)的征收搞得倾家荡产,乃至他们谷物的产量尚不到向他们征收的赋税(mu’ūnāt)的一半,所以他下命叫所有斡脱和财政、行政总管在他们和百姓打交道时应自我节制。每人应视其等第和物力,按照估定交纳派给他的数字,例外的是那些因成吉思汗和合罕的法令而被蠲免了赋课之扰者,即:穆斯林中的大赛夷(sa’id)和优秀的伊祃木(imam);他们称为也里可温(erke’ün)的基督徒中,僧侣和学者;偶像教徒中,他们叫做脱因(toyin道人)的教士、著名的脱因们;还有在所有这些种类的人中,那些年老和无力谋生者。”[507]赋额大体规定“一个富人交十个的那(dinar),一个穷人交一个的那”。牲口税及百抽一,不及者免之。从前此的取民无限制到比较合理的定额征收,无疑是一个进步,因此颇得中亚人民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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