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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污染指标与水质标准

时间:2023-08-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污水的污染指标用来衡量水在使用过程中被污染的程度,也称为污水的水质指标。当污水排入水体后,通过物理、化学和生物因素的共同作用,使污染物的总量减少或浓度降低,使水体部分或完全恢复原状,这一现象称为水体自净。这些标准详细说明了各类水体中污染物的最高允许含量,以便保证水环境质量。

污水污染指标与水质标准

一、污水

污水是生活污水、工业废水、被污染的雨雪融化水和其他排入城市排水系统的污染水的统称。其中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形成的混合污水称为城市污水。

水经处理后的最终去向有:①排入水体;②灌溉农田;③重复利用。

长期以来排放水体是污水的主要归宿,这样做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水体的稀释与净化能力,但另一方面,却恰恰是水体普遍受到污染并丧失自净能力的主要原因;农田灌溉同样利用土壤的净化能力;重复利用是污水最为合理也最具现实意义的排放途径。

二、污水的污染指标

污水的污染物可分为无机性的和有机性的两大类。无机性的包括矿粒、酸、碱、无机盐、氮磷营养物、氰化物、砷化物和重金属离子等。有机性的包括碳水化合物蛋白质、脂肪、芳香族化合物、高分子合成聚合物等。污水的污染指标用来衡量水在使用过程中被污染的程度,也称为污水的水质指标。常用指标分述如下。

1.反映有机污染物的指标

城市污水中含有大量有机物质,其中一部分在水体中因微生物的作用而进行好氧分解,使水体中溶解氧含量降低,甚至完全无氧;在无氧时,有机物进行厌氧分解,放出恶臭气体,水体变黑,使水中生物灭绝,水体被严重污染。

由于有机物种类繁多,用现有的分析技术难以区分与定量,所以在实际工程中采用间接、综合的污染指标表示。

(1)生物化学需氧量(BOD):BOD是一个反映水中可生物降解的含碳有机物的含量的指标。污水中可生物降解的有机物的转化与温度、时间有关。为便于比较,一般以20℃温度下经过5天时间,有机物在好氧微生物作用下分解前后水中溶解氧的差值称为5天20℃的生物需氧量,即BOD5,单位通常用mg/L表示。BOD越高,表示污水中可生物降解的有机物越多。

(2)化学需氧量(COD):由于BOD只能表示污水中可生物降解的有机物的量,并易受水质的影响,所以,为了更精确地表示污水中有机物的量,也可采用COD,即在高温、有催化剂及酸性条件下,用强氧化剂(K2Cr2O7)氧化有机物所消耗的氧量,单位为mg/L。化学需氧量一般高于生化需氧量,两者的差值即表示污水中难生物降解的有机物量。对于成分较为稳定的污水,BOD5值与COD值之间保持一定的相关关系,其比值可作为污水是否适宜于采用生物处理法的一个衡量指标,所以也把该指标称为可生化性指标。该比值越大,污水越容易被生化处理。一般认为该比值大于0.3的污水才适于生化处理。

(3)总需氧量(TOD):由于COD依然会受到污水中还原性无机物的干扰,因此仍有一定误差。TOD是利用高温燃烧原理,将水样注入含氧量已知的氧气流中,在900℃高温下燃烧,使水样中的有机物燃烧氧化,然后测定消耗掉的氧气量,此即总需氧量。由于在高温下燃烧,有机物氧化彻底,故有TOD>COD>BOD。

(4)总有机碳(TOC):TOC也是目前广泛使用的一个表示有机物浓度的综合指标。它和前三个指标的不同之处在于,它不是从耗氧量的角度而是从含碳量的角度反映有机物的浓度。总有机碳TOC和总需氧量TOD一样,利用高温燃烧原理氧化分解有机物,然后通过分析燃烧产生的CO2量,并将其折算成含碳量来表示水样的总有机碳TOC。

2.悬浮固体

水中固体物质按其存在形态的不同可分为三种:悬浮的、胶体的、溶解的。悬浮固体是水中呈颗粒状的固体物质,在条件适宜时可以沉淀。把水样用滤纸过滤后,被滤纸截留的残渣,在105~110°C温度下烘干至恒重,所得重量称为悬浮固体(SS),单位为mg/L。悬浮固体分为有机物和无机物两类,反映出污水进入水体后将发生的淤积情况。

3.pH值(www.xing528.com)

酸度和碱度是污水的重要污染指标,用pH值来表示。pH值对保护环境污水处理及水工构筑物都有影响。生活污水和城市污水呈中性或弱碱性,工业废水则依工厂生产产品及工艺的不同而变化。

4.氮和磷

目前,为防止水体富营养化,无机营养物氮、磷的去除已成为污水处理的主要目标。

5.有毒化合物和重金属

这类物质对人体和污水处理中的生物都有一定的毒害作用。如氰化物、砷化物、酚以及重金属汞、镉、铬、铅等。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给出了这类有毒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限制。

三、水体污染与水体自净

水体污染是指排入水体的污染物在数量上超过了该污染物在水体中的本底含量和水体的环境容量,从而使水体发生物理和化学变化,破坏了水体固有的生态系统和水体功能,降低了水体的使用价值。

造成水体污染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如向水体排放未经处理的城市污水和工业废水,施用的化肥农药及地面污染物随雨水径流进入水体,大气中的污染物质沉降或随降水进入水体等。这些都会使水体在色、嗅、味、浊度、酸碱度、有机物和无机物含量等方面发生变化,并使汞、铅、铬等重金属及酚、氰化物、有机氯等有毒物质在水体中出现,还会带来水中溶解氧的急剧减少等不良后果,对人体健康渔业、工农业等造成严重危害。

当污水排入水体后,通过物理、化学和生物因素的共同作用,使污染物的总量减少或浓度降低,使水体部分或完全恢复原状,这一现象称为水体自净。水体自净的过程很复杂,经过水体的物理、化学和生物作用,使排入污染物质的浓度,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向下游流动的过程中自然降低。但水体自净有一定的限度,即水环境对污染物质都有一定的承受能力,即环境容量。污染物的排放超过水体相应的环境容量,即会破坏水体的自净能力,尤其是有机污染物,会使水体溶解氧急剧减少,水体变黑变臭。同时,随着城镇区域化的发展,要充分考虑水体的环境容量,并从整个区域的角度考虑水污染控制问题。

四、水环境标准

1.水环境质量标准

我国已有的水环境质量标准有《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GB12941-91)》,《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等。这些标准详细说明了各类水体中污染物的最高允许含量,以便保证水环境质量。

2.污水排放标准

为保护水体免受污染,当污水需要排入水体时,应处理到允许排入水体的程度。我国根据生态、社会、经济三方面的情况综合平衡,全面规划,制订了污水的各种排放标准。可分为一般排放标准和行业排放标准两类。一般标准有GB8978-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CJ18-86《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25-93《城市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等;行业标准有GBJ48-83《医院污水排放标准》,GB3544-83《造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8-83《合成洗涤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9-83《制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1-83《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1-84《石油化工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84《纺织印染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3-85《重有色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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