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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佩尔三个文本形式原则的比较研究

时间:2023-08-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结合前文中对森佩尔文本与同时代建筑相关议题、同时代其他学科成果以及四项观念的讨论,则可以对森佩尔建筑理论和影响因素的关系做出阐述。通过上述对森佩尔三个文本共同的影响因素以及促成各文本自身特征的影响因素的阐述,可以得出关于森佩尔建筑理论特征和影响因素之间关系的2项结论。

森佩尔三个文本形式原则的比较研究

因为三个文本分别是对森佩尔早期、中期和后期的建筑思想的最恰当反映,上一点对三者之间总体关系的论述实质上也揭示森佩尔建筑理论影响因素的基础。结合前文中对森佩尔文本与同时代建筑相关议题、同时代其他学科成果以及四项观念的讨论,则可以对森佩尔建筑理论和影响因素的关系做出阐述。

《彩饰初论》最直接的影响因素是由考古学成果引发的彩饰之争。该文本对古希腊建筑崇高性的维护和哥廷根大学古典文化史传统有关。至于森佩尔在彩饰之争中选择彩饰论而不是彩饰怀疑论的立场,究竟更多源于高乌和希托夫的影响,还是出于森佩尔的个人审美倾向和反叛精神已经不得而知。可以确定的是,彩饰论的证明对森佩尔一生的建筑理论产生极其重要的影响。不仅三个文本的大部分共性(包括拓展非结构物范畴、提升非结构部分的地位、关注表面属性、建立彩饰观、非结构形态原则的相对独立性、表面属性原则的相对独立性)都与其有直接关系,第一个文本区别于后两个文本的特征,即后两个文本相对于第一个文本的变化也由彩饰论证明所促发。从《彩饰初论》的形式原则设定可以看出,森佩尔在1830年代就已经表现出和同时代多学科发展的密切关系。确定结构形态和材料力学属性的对应关系,和哲学家设定物质属性为建筑表达对象有关,当然,这一观点得到建筑界普遍接受,并不能是森佩尔建筑理论的特征。至于追溯建筑形式的演变过程,则一方面体现出森佩尔接触到的古希腊文化史从人类物质实践角度理解历史的新方式,另一方面和19世纪否定建筑和模仿对象关系的总体倾向相符。这两点又和各学科将对问题的诠释从统一的、精神的、先验的因素,转为变化的、物质的、现实的因素的总趋势相符。

《四要素》相对于前一个文本的延续性大多和彩饰观证明相关。除此,《四要素》的主要进展体现为建筑原型突破了同时代建筑界对风格普遍理解的限制,将研究从形式层面深入为主旨。对此,建筑界多用非欧考古学成果以及居维叶分类法的影响加以解释,前者提供了促使森佩尔不满足于传统分类方式的物质条件,后者则提供了突破方式上的借鉴。除了考古学和生物学成果的影响,四要素原型还和三个时代总特征相关。第一,19世纪建筑界都可以接触到非欧考古学成果,而森佩尔与众不同之处在于,他并不认为非欧艺术品是可忽略的,这和同时期考古学、人类学以及语言学人文学科跨文化视野有共同之处。第二,尽管森佩尔和居维叶的分类标准有显见的相似之处,但其中体现的探究现实之下本质的意图却是19世纪诸学科共有的,甚至可以将其视做时代精神。第三,最终将主旨定为材料以及材料的加工方式,和同时期开始将物质因素作为主要研究对象或影响因素的总体趋势相符。除了这些和整个时代发展相关的因素,四要素原型体现出的森佩尔个人特征有2点。第一,他将厘清建筑的原初意义和历史发展过程作为建立新秩序的必要前提,这使得他并不满足建立新秩序中材料属性和建筑形式的对应关系,而要回归到初始状态之中。第二,他建立的原型带有论证彩饰观的目的,正是该目的使得他确定了编织术(而不是其他技术艺术)和面性覆层(而不是三维结构)之间的对应关系,并将承重功能从原初围合物中分离出去。(www.xing528.com)

《风格论》相对于前两个文本的延续性部分始于第一个文本,主要和彩饰观证明有关;部分始于第二个文本,主要和四要素原型的建立有关。相对于前两个文本,《风格论》最重要的变化体现在2个方面。第一,形式原则的复杂性大为增强。激增的项数、分类方式、限定对象属性范畴、涉及因素数量以及形式原则论证和事实的不相符之处都可视做复杂性的体现。第二,对于前两个文本中就已经出现的对象做出了新的限定,如在材料力学属性之外设定了更多的影响因素和结构形态的关系、对墙体覆层面饰的等级划分、对透明覆层面饰地位的提升。这两个方面的变化似乎互不相关,但却有着内在联系。前者源于森佩尔对于建筑学在19世纪得到前所未有突显的物品属性做出了最积极的回应。甚至可以由此判断,森佩尔是第一个对建筑自身的复杂性做出最充分揭示的建筑理论家;因为不仅19世纪的总体论述并没有直面建筑组成部分的多样性以及之间关系的可变性,即使是古典时期的建筑著作,也存在通过强调建筑活动的精神意义而削弱建筑物品属性的倾向。这一点顺应了19世纪体现在各学科行业中的从注重抽象思考转为注重具体现实或对物质世界的作用的总体时代特征。后者则意味着森佩尔最终又将理想建筑的衡量标准回归到传统学科划分范畴的标准之中。相对于《四要素》,《风格论》最重要的变化可以归结为,从对传统学科框架的突破回退为受制于该框架的作用。与其将这一变化归结为森佩尔建筑理论的改变,倒不如说这是高度抽象的分类标准在应对实践复杂的实际情况后产生的必然结果。

通过上述对森佩尔三个文本共同的影响因素以及促成各文本自身特征的影响因素的阐述,可以得出关于森佩尔建筑理论特征和影响因素之间关系的2项结论。第一,森佩尔建筑理论相对于同时代建筑界的诸多“特性”,实质上,源于对同时代其他学科诸多“共性”的更积极回应。第二,森佩尔建筑理论所呈现的“超前”于同时代建筑思想的特征,一部分源于探求历史原貌的强烈意图,一部分源于对传统学科等级观念的回归。换言之,这些“超前”的特征居然源于“滞后”于同时代发展的森佩尔个人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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