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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招投标实务:招标文件合同条款风险分析

时间:2023-08-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若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则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工期也要相应顺延。不可抗力事件风险的承担方应当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由承担方向保险公司投保解决。

建筑招投标实务:招标文件合同条款风险分析

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和投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通过对招标文件中发包人的责任、义务的理解和可履行情况的分析,预测可能违约的风险,招标人就可以在编制招标文件时采取措施,减少工程建设过程中索赔事件的发生,降低索赔事件带来的风险。

5.2.3.1 施工场地条件和交付时间的风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发包人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信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道路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样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www.xing528.com)

发包人若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则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工期也要相应顺延。

招标人在招标策划时,可根据工程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进展的情况和招标人工作人员数量、工作协调能力及其他履行情况的估计,在专用条款内将时间适当延长。当根据工程建设需要或经济分析比较不宜延迟时,可在招标文件中以竞价或不竞价的方式确定费用,委托承包人办理,降低因不能履行义务而引起索赔的风险。

5.2.3.2 合同价格风险

合同价款的方式有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招标人应根据工程项目的情况按5.1节中的相应方法选择招标计价方式。固定价格合同可以在专用条款划定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例如,当价格有异常波动情况时,招标人在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中划定可调主要或大宗材料的名称,规定波动风险的范围(如价格在5%内波动时,风险由承包人承担,超过5%以上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涨价的70%,承包人承担涨价的30%)。异常涨价风险价格可按实际施工期间材料政府指导价与招标时政府指导价的差值计算材料价值,既可减少索赔纠纷,又能防止投标人在分析综合单价时采用不平衡报价,增大索赔金额的风险。

5.2.3.3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风险

招标人应根据工程项目专项资金的准备和到位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拟定支付时间、支付比例和支付方式,在合同签订后必须遵照执行,并承担违约责任,补偿因违约造成的承包人的经济损失。

5.2.3.4 工程师的不当行为风险

工程师是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或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从施工合同的角度看,他们的不当行为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发包人承担。招标人在招标时可以根据工程师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综合素质、职业道德品质情况在招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时对工程师的职权进行明确和限定,以降低因其行为不当而给招标人带来的损失。

5.2.3.5 不可抗力事件的风险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当事人在招标投标和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以及不能克服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包括战争、动乱,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等有考古研究价值的物品,物价异常波动,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风险的承担方应当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由承担方向保险公司投保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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