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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溪漫话:骆越薪火与侗族文化

时间:2023-08-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骆越的一个分支,在民族大迁徙中,溯都柳江而上,来到今广西、湖南、贵州三省(自治区)毗连的都柳江和五溪流域定居,成为这里一个单一的民族。五溪还曾有一支侗族部落迁徙到了老挝,他们自称为康族。侗族社会遍布女神的踪迹。侗家女神的祭坛,以村寨为单位设立,称为“金萨”。“金萨”祭祀活动的主持者,亦概由女性担任,称为“登萨”。侗族人说,当年迁徙到五溪的侗族,分为三个部落。

五溪漫话:骆越薪火与侗族文化

百越”是中国南疆最早的开发者。百越由众多的民族组成,其中一支叫作骆越,主要分布在今广西左右江流域、广东雷州半岛、海南岛,以及越南东北部。他们以农耕为生,所种植的稻田称为“骆田”。骆越的一个分支,在民族大迁徙中,溯都柳江而上,来到今广西、湖南、贵州三省(自治区)毗连的都柳江和五溪流域定居,成为这里一个单一的民族。侗族人历史上自称为“干”“更”,均与“侗”音相近。在宋代文献中,侗族人有“僚”“伦伶”之称;明清时,称为“峒苗”“峒人”“峒蛮”;新中国成立后,定名为侗族。

五溪侗族的聚居地,主要分布在清水江、渠水、水和巫水流域,即贵州省的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铜仁市玉屏侗族自治县,湖南省怀化市的通道侗族自治县、新晃侗族自治县、芷江侗族自治县、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等地。清初,为数众多的侗族人自湖南迁徙到酉水上游的湖北省宣恩县境内。五溪还曾有一支侗族部落迁徙到了老挝,他们自称为康族。

侗族古歌《祖公上河》说,侗族的先祖和苗族、瑶族人一同从苍梧乘船出发,溯都柳江而上,来到今天定居之地。侗族人坐的是杉木船,船只轻巧,最先到达这里,占了山下的好地方;苗族人坐的是松木船,船只要重些,到得比侗族人晚,住到了山腰;瑶族人坐的是枫木船,船只最重,到得也最晚,只得住到山顶上。因此,侗族人大都住在依山傍水的平腴之地。(www.xing528.com)

人类从采集社会到渔猎社会,再到农耕社会,便逐渐完成了从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的转型。很早就进入农耕社会的侗族,却罕见地保持着母系氏族的女神崇拜。创世纪史诗《嘎茫莽道时嘉》中说,侗族至高无上的远古女神叫“萨天巴”,是一只金斑蜘蛛。侗语“萨”即祖母,“萨天巴”即“生育千个姑妈的祖母”。“萨天巴”命姜夫造天,马王修地。姜夫造四根玉柱撑起天篷,天地分离。她吐丝织网,网稳天篷。马王造湖造海,将地修平。她造火球挂于天,成了日月。她撒汗毛、虱子于地,育出万千植物动物。她还扯肉痣化为蛋,命猿婆孵出人类的女始祖松桑和男始祖松恩,至此人类才出现在世界上。侗族独有的“萨文化”由此形成。侗族社会遍布女神的踪迹。如在家中,有守护床头的女神“萨高降”;在野外,有守护山坳、桥头的女神“萨对”“萨高乔”。若有病痛,敬奉女神“萨两”;若染天花,敬奉女神“萨多”。连制作酒曲,也由一位称为“萨宾”的女神司管。汉族人称雷神为雷公,男性,而侗家人却称为“萨把”,即雷婆,变成女性了。侗家女神的祭坛,以村寨为单位设立,称为“金萨”。初建村寨,必先建“金萨”。“金萨”一般建在村寨背后的山脚下。不立塑像,是一个周围用石头镶砌的土丘。土丘内,埋着一套炊具,包括三脚铁铛架、锅、勺、碗、筷、火钳和菜剪,还有一套木制或银制的纺车和织机模型。“萨”是侗家人的衣食之神。“金萨”祭祀活动的主持者,亦概由女性担任,称为“登萨”。“登萨”有的是世袭,由婆婆传给儿媳,有的则由村寨中的女性占卜产生。

侗族人说,当年迁徙到五溪的侗族,分为三个部落。一个部落善于建筑,侗族才拥有鼓楼花桥和寨门;一个部落善于歌唱,侗族才拥有侗族大歌和琵琶歌;一个部落善于纺织,侗族才拥有侗布和侗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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