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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检查验收结果

时间:2023-09-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架空线路一侧或上方搭设或拆除防护屏障等设施时,必须停电后作业,并设监护人员。2.施工现场的配电线路架空线路宜采用木杆或混凝土杆。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接地与防雷1)施工接地方法类别工作接地:在电气系统中,因运行需要的接地称为工作接地。施工现场由专用发电机供电时,必须将发电机的中性点直接接地,并采用TN-S 接零保护系统,且应独立设置。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截面不应小于 2.5 mm2 的多股绝缘铜线。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检查验收结果

1.施工现场的外电防护

(1)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生活设施和堆放构件、材料等。在架空线路一侧施工时,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外缘应与架空线路边线之间保持安全操作距离,安全操作距离不得小于表2-5 的数值。

(2)旋转臂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 10 kV 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缘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 2 m。

表2-5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注: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不宜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 10 kV 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缘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 2 m。

(3)施工现场开挖非热管道沟槽的边缘与埋地外电缆沟槽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0.5 m。

(4)施工现场不能满足条中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按现行行业规范规定搭设防护设施并设置警告标志。在架空线路一侧或上方搭设或拆除防护屏障等设施时,必须停电后作业,并设监护人员。

2.施工现场的配电线路

(1)架空线路宜采用木杆或混凝土杆。混凝土杆不得露筋,不得有环向裂纹和扭曲;木杆不得腐朽,其梢径不得小于 130 mm。

(2)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铝线,且必须假设在电杆上,并经横担和绝缘子架设在专用电杆上;架空导线截面应满足计算负荷、线路末端电压偏移(不大于 5%)和机械强度要求;严禁假设在树木或脚手架上。

(3)架空线路相序排列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在同一横担架设时,面向负荷侧,从左起为L1、N、L2、L3;和保护零线在同一横担架设时,线路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侧,从左起为L1、N、L2、L3、PE。

② 动力线、照明线在两个横担架设时,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侧,从左起为L1、L2、L3;下横担从左起为L1、(L2、L3)N、PE。

③ 架空敷设档距不应大于 35 m,线间距离不应小于 0.3 m,横担间最小垂直距离:高压与底压直线杆为 1.2 m,分支或转角杆为 1.0 m;底压与底压,直线杆为 0.6 m,分支或转角杆 0.3 m。

(4)架空线敷设高度应满足下列要求:距施工现场地面不小于 4 m;距机动车道不小于6 m;距铁路轨道不小于 7.5 m;距暂设工程和地面堆放物顶端不小于 2.5 m;距交叉电力线路:0.4 kV 线路不小于 1.2 m;10 kV 线路不小于 2.5 m。

(5)施工用电电缆线路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不得沿地面明设;埋地敷设深度不应小于 0.6 m,并应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少于 50 mm 后的细砂然后铺设砖等硬质保护层;穿越建筑物、道路等易受损伤的场所时,应另加防护套管;架空敷设时,应沿墙或电杆做绝缘固定,电缆最大弧垂处距地面不得小于 2.5 m;在建工程内的电缆线路应采用电缆埋地穿管引入,沿工程竖井、垂直孔洞,逐层固定,电缆水平敷设高度不应小于 1.8 m。

(6)照明线路上的每一个单项回路上,灯具和插座数量不宜超过25 个,并应装设熔断电流为15 A 及其以下的熔断保护器。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接地与防雷

1)施工接地方法类别

(1)工作接地:在电气系统中,因运行需要的接地(例如三相供电系统中,电源中性点的接地)称为工作接地。在工作接地的情况下,大地被作为一根导线,而且能够稳定设备导电部分对地电压。

(2)保护接地:在电力系统中,因漏电保护需要,将电气设备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和机械设备的金属构件(架)接地,称为保护接地。

(3)重复接地: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为了保证接地的作用和效果,除在中性点处直接接地外,在中性线上的一处或多处再接地,称为重复接地。

(4)防雷接地:防雷装置(避雷针避雷器、避雷线等)的接地,称为防雷接地。防雷接地的设置主要作用是雷击防雷装置时,将雷击电流泄入大地。

2)施工用电基本保护系统

施工用电应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 380/220 V 三相五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其保护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由专用变压器供电时,应将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直接接地,并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2)施工现场由专用发电机供电时,必须将发电机的中性点直接接地,并采用TN-S 接零保护系统,且应独立设置。

(3)当施工现场直接由市电(电力部门变压器)等非专用变压器供电时,其基本接地、接零方式应与原有市电供电系统保持一致。在同一供电系统中,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4)在供电端为三相五线供电的接零保护(TN)系统中,应将进户处的中性线(N 线)重复接地,并同时由接地点另引出保护零线(PE 线),形成局部TN-S 接零保护系统。

3)施工用电保护接零与重复接地

在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PE 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护零线应自专用变压器、发电机中性点处,或配电室、总配电箱进线处的中性线(N 线)上引出。

(2)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绝缘导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使用绿/黄双色线做负荷线;保护零线(PE 线)必须与工作零线(N 线)相隔离,严禁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混用。

(3)保护零线上不得装设控制开关或熔断器;保护零线的截面不应小于对应工作零线截面。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截面不应小于 2.5 mm2 的多股绝缘铜线。

(4)保护零线的重复接地点不得少于 3 处,应分别设置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以及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

4)施工用电接地电阻

(1)接地电阻包括接地电阻、接地体本身的电阻及散流电阻。由于接地线和接地体本身的电阻很小(因导线较短,接地良好)可忽略不计。一般认为接地电阻就是散流电阻。它的数值等于对地电压与接地电流之比。接地电阻分为冲击接地电阻、直接接地电阻和工频接地电阻,在用电设备保护中一般采用工频接地电阻。

(2)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 4 Ω。在 TN 接零保护系统中重复接地应与保护零线连接,每处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 10 Ω。

5)施工现场的防雷保护

多层与高层建筑施工期间,应注意采取以下防雷措施:

(1)由于建筑物的四周有起重机,起重机最上端必须装设避雷针,并应将起重机钢架连接于接地装置上。接地装置应尽可能利用永久性接地系统。如果是水平移动的塔式起重机,其地下钢轨必须可靠地接到接地系统上。起重机上装设的避雷针,应能保护整个起重机及其电力设备。

(2)沿建筑物四角和四边竖起的木、竹架子上,做数根避雷针并接到接地系统上,针长最小应高出木、竹架子 3.5 m,避雷针之间的间距以 24 m 为宜。对于钢脚手架,应注意连接可靠并要可靠接地。如施工阶段的建筑物当中有突出高点,应如上述加装避雷针。在雨期施工应随脚手架的接高加高避雷针。

(3)建筑工地的井字架、门式架等垂直运输架上,应将一侧的中间立杆接高,高出顶墙2 m,作为接闭器,并在该立杆下端设置接地线,同时应将卷扬机的金属外壳可靠接地。

(4)应随时将每层楼的金属门窗(钢门窗、铝合金门窗)和现浇混凝土框架(剪刀墙)的主筋可靠连接。

(5)施工时应按照正式设计图纸的要求,先做完接地设备。同时,应当注意跨步电压的问题。

(6)在开始架设结构骨架时,应按图纸规定,随时将混凝土柱子的主筋与接地装置连接,以防施工期间遭到雷击而被破坏。

(7)应随时将金属管道及电缆外皮在进入建筑物的进口处与接地设备连接,并应把电气设备的铁架及外壳连接在接地系统上。

(8)防雷装置的避雷针(接闪器)可采用φ20 钢筋,长度应为 1~2 m;当利用金属构架做引下线时,应保证构架之间的电气连接;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 30 Ω。

4.配电箱及开关箱

(1)电箱与开关的设置原则:施工现场应设总配电箱(或配电室),总配电箱以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以下是用电设备。

(2)施工用电配电箱、开关箱中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短路保护器、过载保护器,其额定值和动作整定值应与其负荷相适应。总配电箱、开关柜中还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3)施工用电动力配电与照明配电宜分箱设置,当合置在同一箱内时,动力与照明配电应分路设置。

(4)施工用电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厚度为 1.2~2.0 mm)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不得使用木质配电箱、开关箱及木质电器安装板。

(5)施工用电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无外来物体撞击的地方,其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

(6)施工用电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严禁于地面上拖拉。

(7)施工用电开关箱应实行“一机一闸”制,不得设置分路开关。开关箱中必须设漏电保护器,实行“一漏一箱”制。

(8)施工用电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参数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在开关箱(末级)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 30 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 0.1 s。

② 使用于潮湿场所时,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 15 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 s。

③ 总配电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 30 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 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I)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t)的乘积不应大于 30 mA·s(I·t≤30 mA·s)。

(9)加强对配电箱、开关箱的管理,防止误操作造成危害,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在其箱门处标注编号、名称、用途和分路情况。

(10)施工现场电器装置:

① 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量应匹配。手动开关电器只许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 5.5 kW 的动力电路。容量大于 5.5 kW 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启动装置控制。各种开关的额定值应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定值相适应。

② 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使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5.施工现场照明

(1)单项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2)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

(3)施工照明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 3 m,室内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 2.4 m。

(4)一般场所,照明电压应为 220 V。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粉尘和狭窄场所,照明电压不应大于 36 V。

(5)潮湿和易触及照明线路场所,照明电压不应大于 24 V。特别潮湿、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应大于 12 V。(www.xing528.com)

(6)手持灯具应使用 36 V 以下电源供电。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和耐潮湿。

(7)施工照明使用 220 V 碘钨灯应固定安装,其高度不应低于 3 m,距易燃物不得小于500 mm,并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不得将 220 V 碘钨灯做移动照明。

(8)施工用电照明器具的形式和防护等级应与环境条件相适应。

(9)需要夜间或暗处施工的场所,必须配置应急照明电源。

(10)夜间可能影响行人、车辆、飞机等安全通行的施工部位或设施、设备,必须设置红色警戒照明。

6.施工现场变配电装置

(1)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无灰尘、无蒸汽、无腐蚀介质及无振动的地方。成列的配电屏(盘)和控制屏(台)两端应与重复接地线及保护零线做电气连接。

(2)配电室和控制室应能自然通风,并应采取防止雨雪和动物出入措施。

(3)配电室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配电屏(盘)正面的操作通道宽度,单列布置不小于 1.5 m,双列布置不小于 2.0 m;

② 配电屏(盘)后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 0.8 m(个别地点有建筑物结构凸出的部分,则此点通道的宽度可不小于 0.6 m);

③ 配电屏(盘)侧面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 1 m;

④ 配电室的天棚距地面不低于 3 m;

⑤ 在配电室内设值班或检修室,该室距配电屏(盘)的水平距离大于 1 m,并采取屏蔽隔离;

⑥ 配电室的门向外开,并配锁;

⑦ 配电室内的裸母线与地面垂直距离小于 2.5 m 时,采用遮拦隔离,遮拦下面通行道的高度不小于 1.9 m;

⑧ 配电室的围栏上端与垂直上方带电部分的净距,不小于 0.75 m;

⑨ 配电装置的上端距天棚不小于 0.5 m;

⑩ 母线均应涂刷有色油漆(以屏(盘)的正面方向为准),其涂色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中母线涂色表的规定。

(4)配电室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耐火等级应不低于 3 级,室内应配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配电屏(盘)应装设有功、无功电度表,并应分路装设电流、电压表电流表与计费电度表不得共用一组电流互感器。配电屏(盘)应装设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器。配电屏(盘)上的各配电线路应编号,并标明用途标记。配电屏(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停、送必须由专人负责。

(5)电压为 400/230 V 的自备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修理室等,在保证电气安全距离和满足防火要求的情况下克合并设置也可分开设置。发电机组的排烟管道必须伸出室外。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室内严禁存放储油筒。发电机组电源应与外电线路电源联锁,严禁并列运行。发电机组应采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并须独立设置,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 4 Ω。

7.临时用电设施检查与验收

(1)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安装完工后,必须会同主管单位的质量安全、动力部门验收合格(填写验收表格)才允许通电投入运行。验收时应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① 开关、插座的接线是否正确及牢固可靠,各级开关的熔体规格大小是否与开关和被保护的线路或设备相匹配。

② 各级漏电开关的动作电流、动作时间是否达到设计要求要求。

③ 对接地电阻(工作接地电阻、保护接地电阻、重复接地电阻)进行测量。

④ 保护接零(地)所用导线规格,接零(地)线与设备的金属外壳,接地装置的连接是否牢固可靠;对电气线路、用电设备绝缘电阻进行测量。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验收可分部分项进行。

(2)现场电气设备必须按下面规定时间定期检查,并列表报主管单位备查。

① 每天上班前的检查内容:

保护水泵的漏电开关(应上、下午上班前的检查);

保护一般水泵、振动器及手持电动工具的漏电开关;

潜水泵相绕组对外壳的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小于2 MΩ 的潜水泵严禁使用);

一般水泵、振动器、潜水泵的电缆引线的外绝缘层、开关、机身是否完整无损(上述内容有缺陷必须维修后才允许使用);

一般水泵、振动器、潜水泵电源插头的保护接零(地)桩头至机身的电阻(电阻大于 0.5 Ω时严禁使用)。

② 每周检查一次的内容:固定安装的分配电箱的漏电开关,保护非移动设备的漏电开关。

③ 每月检查一次的内容:现场全部配电箱内的电气器具及其接线,保护总干线的漏电开关。

④ 每半年检查一次的内容:接地电阻、全部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

⑤ 以上各项检查的内容必须按表格要求记录。

(3)施工用电交底验收制度的基本内容:

① 施工现场的一切用电设备的安全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时,设计者必须到现场向电气工人进行技术、安全、质量交底。

② 干线、电力计算负荷大于 40 kV·A 的分干线及其配电装置、发电房完工后,现场必须会同设计者、动力及技安部门共同检查验收合格才允许通电运行。

③ 总容量在 30 kW 及以上的单台施工机械或在技术、安全方面有特殊要求的施工机械,安装后应会同动力部门检查验收合格才允许通电投入运行。

④ 接地装置必须在线路及其配电装置投入运行前完工,并会同设计及动力部门共同检测其接地数值。接地电阻不合格者,严禁现场使用带有金属外壳的电气设备,并应增加人工接地体的数量,直至接地电阻合格为止。

⑤ 一切用电的施工机具运至现场后,必须由电工检测其绝缘电阻及检查各部分电气附件是否完整无损。绝缘电阻小于 0.5 MΩ(手持电动工具及潜水泵应按手持电动工具的规定)或电气附件损坏的机具不得安装使用。

⑥ 除上述第2、第3、第4 条规定的内容外,现场其他的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安装后,可由现场电气负责人检查合格后通电运行。

(4)施工用电定期检查制度的基本内容:

① 人工挖孔桩工程、基础工程使用的潜水泵,必须每天上午上班前检查其绝缘电阻及负荷线,上午、下午上班前检查保护潜水泵的漏电开关。

② 保护移动式(如一般的小型抽水机、打坑机)设备的漏电开关,负荷线应每周检查一次。

③ 保护固定(使用时不移动或不经常移动)使用设备的漏电开关应每月检查一次。

④ 电气线路、配电装置(包括发电机、配电房)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每半年检查一次。

⑤ 防雷接地电阻应于每年的3 月1 日前全面检测。

8.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知识

(1)进入施工现场,不要接触电线、供配电线路以及工地外围的供电线路。遇到地面有电线或电缆时,不要用脚去踩踏,以免以外触电。

(2)看到下列标志牌时,要特意留意,以免触电:

① 当心触电;

② 禁止合闸;

③ 止步,高压危险。

(3)不要擅自触摸、乱动各种配电箱、开关箱、电气设备等,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4)不能用潮湿的手去扳开关或触摸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

(5)衣物或其他杂物不能挂在电线上。

(6)施工现场的生活照明应尽量使用荧光灯。使用灯泡时,不能紧挨着衣物、蚊帐、纸张、木屑等易燃物品,以免发生火灾。施工中使用手持行灯时,要用 36 V 以下的安全电压

(7)使用电动工具以前要检查外壳,导线绝缘皮,如有破损要请专职电工检修。

(8)电动工具的线不够长时,要使用电源拖板。

(9)使用振捣器、打夯机时,不要拖拽电缆,要有专人收放。操作者要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等防护用品。

(10)使用电焊机时要先检查拖把线的绝缘好坏,电焊时要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等防护用品。不要直接用手去碰触正在焊接的工件。

(11)使用电锯等电动机械时,要有防护装置。防止受到机械伤害。

(12)电动机械的电缆不能随地拖放,如果无法架空只能放在地面时,要加盖板保护,防止电缆受到外界的损伤。

(13)开关箱周围不能堆放杂物,拉合闸刀时,旁边要有人监护。收工后要锁好开关箱。

(14)使用电器时,如遇跳闸或熔丝熔断时,不要自行更换或合闸,要由专职电工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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