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合并财务报表数理分析原理-三亚学院教学改革研究论文集

合并财务报表数理分析原理-三亚学院教学改革研究论文集

时间:2023-09-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所以:根据分录定理3可知再由期初调整分录假设:EWQ=EW+EQ+E0,可得:依据数理分析原理可知:(Ⅰ)式左边为公司合并财务报表;(Ⅰ)式右边第一项[EW+s(ΩW)],为母公司期末公司财务报表;右边第二项[EQ+s(ΩQ)],为子公司期末公司财务报表;右边第三项[E0+s(ΩR)]为公司合并调整分录,是对母、子公司财务报表加总数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数理分析原理-三亚学院教学改革研究论文集

设某个给定的会计期间,母公司W的期初分录为EW,本期全部经济业务的分录(不含结账分录)集合为ΩW,则母公司W的期末财务报表可表示为EW+s(ΩW)。子公司Q的期初分录为EQ,本期全部经济业务的分录(不含结账分录)集合为ΩQ,则子公司Q的期末财务报表可表示为EQ+s(ΩQ)。设EW+EQ经过分录E0的调整后可作为合并主体的期初合并分录EWQ,即EWQ=EW+EQ+E0,并称E0为期初调整分录。现在是要根据ΩW和ΩQ求出合并主体本期业务的分录集(不含结账分录)ΩWQ,从而得出合并主体期末财务报表EWQ+s(ΩWQ),此即为所求的合并财务报表。以上就是所谓的“合并财务报表数理分析原理”。为了更加严密地阐述“合并财务报表数理分析原理”,我们进一步分析如下:

实践业务表明,在合并财务报表系统中,一般ΩWQ≠ΩW∪ΩQ(ΩW∩ΩQ=0),这是因为:

1.ΩW∪ΩQ中有些分录不能直接作为合并主体的分录,这又可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ΩW∪ΩQ中所代表的经济业务不构成合并主体的经济业务,譬如子公司从母公司购入存货,是母、子公司各自分别做出的分录,因此不是合并主体的分录,合并主体对此项业务不做任何账务处理分录。

第二种情况,ΩW∪ΩQ分录中所代表的业务虽然也是合并主体的业务,但作为合并主体的分录,其会计科目不同,譬如,母公司以普通股交换子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

第三种情况,ΩW∪ΩQ分录中所代表的业务也是合并主体的业务,合并主体所作的分录仅有金额不同,譬如,子公司对企业集团外部销售购自母公司的存货。(www.xing528.com)

2.ΩW∪ΩQ中并不包含所有合并主体的经济业务,例如,购买法下对子公司净资产确认公允价值及商誉。所以,要想由ΩW∪ΩQ中的分录得到ΩWQ,就需要对ΩW∪ΩQ中的分录进行调整、抵消、更正或补充。一般可以采用更正错账的规则来调整ΩW∪ΩQ:①如果ΩW∪ΩQ中的分录不是ΩWQ的分录,属于第一种情况时,加上其逆分录,即是抵消分录。如果属于第二种情况时,加上其逆分录,再加上其更正分录,即是合并主体的业务分录,亦称科目更正分录。如果属于第三种情况时,不抵消原分录,仅加上一个金额更正分录,即将ΩW∪ΩQ中分录的金额增加或减少到作为合并主体业务时的金额。②对于ΩW∪ΩQ中不包含的合并主体业务,作为合并主体的分录,并入ΩW∪ΩQ。这种分录称为补充分录。③以上所做的这些分录统称为本期业务调整分录,以ΩR表示。经过本期业务调整,ΩW∪ΩQ中不属于ΩWQ的业务分录经调整,或被抵消,或变为ΩWQ中的业务分录,在并入补充分录后,则可得到ΩWQ

所以:

根据分录定理3(1)可知

再由期初调整分录假设:EWQ=EW+EQ+E0,可得:

依据数理分析原理可知:(Ⅰ)式左边为公司合并财务报表;(Ⅰ)式右边第一项[EW+s(ΩW)],为母公司期末公司财务报表;右边第二项[EQ+s(ΩQ)],为子公司期末公司财务报表;右边第三项[E0+s(ΩR)]为公司合并调整分录,是对母、子公司财务报表加总数的调整。所以,要编制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只要求出合并调整分录E0+s(ΩR)即可。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