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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中国精神,培育核心价值

时间:2023-10-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此时正值中国旧的封建王朝崩塌,新的共和制国家建立之际,国内政局扑朔迷离,社会暴力事件四起,新旧制度交替时代对李大钊的人生观、价值观、社会观的形成产生深远影响。其次,李大钊分析了群德丧失的危害,它将会导致亡国。再次,李大钊提出初步改造群德的方法,此时的他受到改良主义的影响,希望用改良的方法解决问题。

弘扬中国精神,培育核心价值

李大钊出生于1889年,自1907年9月18岁时开始在天津政法学堂读书,1913年6月毕业,1914年1月又远赴日本留学,直到1916年5月回国。此时正值中国旧的封建王朝崩塌,新的共和制国家建立之际,国内政局扑朔迷离,社会暴力事件四起,新旧制度交替时代对李大钊的人生观价值观、社会观的形成产生深远影响。就其求学生涯阶段而言,李大钊对于中国精神问题思考中最具价值的莫过于他对中国政治与社会的分析与批判。

总体来讲,这个阶段李大钊开始关注社会,对社会有自己的畅想,敢于直面社会问题,并对中国人的“群德”“德义节操”丧失问题,即中国精神问题多有反思。辛亥举事后不到一年,李大钊在《言治》杂志上即发表了对时事的关注:“自统一政府成立以迄今日……原望其有彼岸之可达,乃迟迟数月,固犹在惶恐滩中也”,除旧有问题之“牵滞”外,未来有三大问题,即:党私、省私、匪氛“百思恐不获免”,[1]他尤其担忧“以暴易暴”风气对民德的影响。宋教仁暗杀事件引发李大钊对中国人德义节操问题的思考,最终他认定群德已衰,“神州光复之后,吾群德之堕落,乃反有江河日下者哉!痛矣,吾群德之衰也!”[2]所以他反复呼吁“改进立国之精神”。在《暗杀与群德》(1913年5月)、《论民权之旁落》(1913年6月)、《原杀》(1913年9月)、《风俗》(1914年8月)、《厌世心与自觉心》(1915年8月)等文章中,李大钊一再阐述群德丧失问题,从政治、文化传统与社会心理角度分析群德丧失的问题,对中国精神进行了初步的思索和分析。

首先,李大钊对频繁出现的以暴易暴、暗杀等群德丧失现象,分析了其产生的原因,认为群德丧失有相当深刻的政治、文化和社会心理背景。

从政治上讲,群德丧失“论者佥谓起于政治之不良”,主要原因在于前清之专制政治。清末,先烈志士为了反抗专制政府,“将欲惩其元恶以警厉众,是不能不出于暗杀”,是迫不得已采取暗杀手段。而共和建立后,暗杀之风愈演愈烈,则是“不良政治之余波耳!”李大钊认为,前者所谓的“政治之不良”具体指的是清末专制政治;而后者“不良政治之余波耳”中的“不良政治”则指的是“基于暴力”的罪恶,他说“不良政治基于暴力,为世间一种罪恶;暗杀手段亦基于暴力,亦为世间一种罪恶”。前者和后者的共同点都是希望“以暴力求政治上之幸福”[3],这样的德义节操求不得真幸福。

从文化角度来讲,中国自古即有任侠成风之历史文化,“秦暴而荆轲献匕,韩亡而子房椎车”,及至晚清之际,“吾族男儿……相率乞灵于铁血者,则有吴樾之炸五使,徐伯荪之殪恩铭,燕都桥下,精卫飞来,良弼门前,彭公尽节”。[4]李大钊认为这些人的行为是中国传统任侠之风的延续,他们的行为是英雄行为,他们的暗杀活动在于锄奸和弘扬社会正气,或者是在复活群德。但是,共和制之后的暗杀活动则不是英雄所为,而是盗贼所为,“向者崇侠之风,适开今者好杀之渐”,“嫉良妒能,仇怨相寻,杀机环报”[5]。为此,李大钊发出暴力流毒何时能穷尽的感慨,但是他却并未消极绝望,而是大力呼吁国人以自觉之心培养爱国心,改变群德丧失问题。针对陈独秀在《爱国心与自觉心》一文中所提到的,不似欧美国家“为国人共谋安宁幸福之团体”,中国不是为国人谋幸福的国家,国已是恶国,“呜呼!国家国家,尔行尔法!吾人诚无之不为忧,有之不为喜!”[6]李大钊也从文化角度进行了分析,他对东西方文明进行了比较,得出结论:“东西政俗之精神,本自不同。东方特质,则在自贬以奉人;西方特质,则在自存以相安。风俗名教,既以此种特质精神为之基”。[7]所以,期盼旦夕改变爱国心并非易事,感慨文人志士“辄为厌世之云雾所迷,此际最为可怖”,希望大家要自觉“改进立国之精神,求一可爱之国家而爱之,不宜因其国家之不足爱,遂致断念于国家而不爱。更不宜以吾民从未享有可爱之国家,遂乃自暴自弃”[8],“一面宜自觉近世国家之真意义,而改进其本质……一面宜自觉近世公民之新精神……为奋其精诚之所至以求之”[9],不要绝望灰心,而要奋发作为。

从社会心理角度来讲,李大钊认为“群其形也,风俗其神也”,群德丧失问题“今其所扰,扰于人心也”,是因为“人心向道义,则风俗日跻于纯,人心向势力,则风俗日趋于敝”[10]。群体不仅仅是由单个人组成的,更是由众多的具有统一思想的个体组成,这些人丧失了思想,心死了,心死后必然带来群体的道德丧失。那么,人心何以会死呢?李大钊特别关注群体中的“中枢人物”,“风之以义者,众与之赴义”,中枢人物是群体的核心人物,他振臂一呼,应者云集。“世无论其否泰,要于其群有自宅之位”[11],也就是说,无论世道衰盛,重要的是群枢应当清楚自己在国家人群中所处的位置,尽到自己对于国群所负的责任。可是,现在国家的执政之人各个是勾心斗角、诈变机谲的寡言廉耻之徒,一般士人则攀龙附凤,依附权贵,为官害民,行恶多段。因此群体的心理自然是世风日下,人心向恶了!这将会导致群体什么样的心理变化呢?“夫山林草野之间,一夫狂呼,应者四起”[12]。(www.xing528.com)

其次,李大钊分析了群德丧失的危害,它将会导致亡国。“岂不痛哉!”国民“不死于暴君,不死与强敌,不死于水火,不死于疫疠,而将死于互杀、自杀以无噍类也矣!”[13]如此这般,国虽未亡,但犹如灭亡。

再次,李大钊提出初步改造群德的方法,此时的他受到改良主义的影响,希望用改良的方法解决问题。清末民初的中国,改良主义在许多知识分子中都有影响,比如严复就在1895年的甲午海战失败后,就认为中国的失败不完全是物质、技术的落后,更主要的是在于全民族精神状况的颓败,所以要改造“民智、民力、民德”,梁启超更是这一思想的主要代表。李大钊承袭了这种思想,他改造群德的方法可归纳为三点:第一,他认为“国民教育,乃培根固本之图”,主张通过加强国民教育以提升民德,从而增强民力,最终达到使民有权而不受专制政治涂炭。在李大钊那里,民德、民力、民权成为合而为一的整体,它们之间的逻辑是:民德培育出民力,民权借由民力而展现,三者缺一不可。加强国民教育提升民德的目的意在改变专制政治之压迫。第二,他认为群德问题的解决还在于每个个体的努力,“国一日未亡,责一日未卸,我尽我责”,[14]是为君子应当讲学明耻,崇尚道义,积少成多,蔚然成风,则可以拯救国群。李大钊因此鼓励“文豪”以己之笔唤醒国人,“民德沦丧……愤世者已极厌世之怀,当代作者,其有大声疾呼,以唤醒众生于罪恶迷梦之中者乎?”[15]并表现出强烈的中国精神培育的担当感,强调文人在社会中发挥作用的时刻,不是国家处于盛世时,而是在衰世。第三,对于导致民德丧失的行暗杀之人,李大钊表现出一种理想主义情怀,他认为可以用情、理感动他们,劝其悔悟,或许他们会“灵明一念,或有向阳之机”,使他们“人人良心上皆恶暴力,则暴力自隐,人人良心上皆悔罪恶,则罪恶自除”。[16]总体来说,以上几种方法都是提升群德的具体策略,并未指明群德建设的总目标和发展方向,仅仅属于李大钊就现象分析现象的范畴之内,他也尚无理论的、系统解决问题的方案。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与此同时,就在他留学生涯即将结束的前期,他思想上已呈现出质的飞跃,《民彝与政治》(1916年5月)和《青春》(1916年4、5月)两文的发表表明李大钊已开始从理论上思考民德建设问题。

应当强调指出:李大钊早期对于中国精神问题的思考具有相当重要的历史地位和意义。

从社会角度考察,国人对国家的认识,或依然盲目乐观,或悲观绝望,不知如何应对。只有个别知识分子在积极思考寻求解决办法,陈独秀对儒家传统社会的封建伦常制度、伦理观念做了深刻细致的揭露和分析,他对旧社会、旧思想、旧的观念开始采取一种破坏的态度;李大钊则相对比较温和,在承认旧社会弊端同时,对民德分析和批判的着重点在于强调建设,而不是专注于破坏,给人一线向上的生机和希望。从个人角度考察,李大钊对群德问题的分析切中时代脉搏,他对中国精神的思考为其思想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他以关注人的精神建设为起点,逐步重视培育中国精神的理论建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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