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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溪市革命老区发展史:经济困难与调整

时间:2023-10-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国民经济的严重困难基本上得以克服,农村经济开始向前发展。3月下旬,中共岑溪县委召开扩大会议,传达中央“七千人大会”精神。1962年5月15日,《人民日报》在第二版《工作研究》栏目以《岑溪建设山庄多种多收》为题,报道岑溪县大办山庄、建设山庄的情况,肯定岑溪人民向山发展、增加经济收入、克服经济困难、恢复农村经济的经验,鼓舞和增强岑溪人民大办山庄、发展经济的决心和信心。

岑溪市革命老区发展史:经济困难与调整

1959年下半年,粮食减产、减收,其他生产、生活物资紧缺,甚至出现因缺粮而患水肿、干痩病以至非病死亡的现象。11月下旬,中共岑溪县委召开扩大会议,研究部署贯彻执行中央“十二条”,开展整风整社和扫除“五风”(“共产风”、浮夸风、瞎指挥风、强迫命令风和干部特殊风)工作。1961年3月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讨论和制定《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农业六十条”)。1961年10月,县委要求各公社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取消人民公社的供给制,解散公共食堂。国民经济的严重困难基本上得以克服,农村经济开始向前发展。

(一)贯彻“八字”方针,全县经济开始好转

1962年1月1日至2月7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有7000多人参加的中央工作会议(又称“七千人大会”)。3月下旬,中共岑溪县委召开扩大会议,传达中央“七千人大会”精神。1962年9月,党的八届十中全会讨论通过《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简称“六十条”)。9月下旬,为贯彻执行“六十条”,县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决定全县划分为12个区200个乡,以乡为单位建立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实行“队为基础,三级所有”,适量分给每户家庭一些自留山和自留地,由社员自主经营。生产经营和分配由生产队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生产队内实行劳动工分制,按劳动工分为主进行分配,切实纠正平均主义和“不劳而获”。

从1962年下半年起,县委、县人委依照中央颁布的《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政策,对县内国营、集体工业企业,商业手工业进行一系列调整。(www.xing528.com)

1961年至1963年,由于县委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岑溪县的国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得到迅速恢复好转并向前发展。首先是农业方面的迅速恢复和发展。1961年起,全县粮食总产量仍然连续三年增产丰收,农林牧副渔业总产值逐年递增。其次是工商企业的迅速恢复和发展。通过调整,县级工业发展更加符合实际需求,工商企业支援农业力度增强。1964年底,全县第二产业总产值516万元,比1961年476万元增加40万元。商业方面,活跃农村市场,增加物资供应,财政收入不断增加,人民生活明显改善。

(二)大办山庄,开创岑溪山区社会主义建设新路

1960年,岑溪县委从“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实际出发,根据自治区林业厅野外调查队对全县山林资源调查的情况,采取以公社、大队和生产队为单位,大办集体山庄,开发和发展林业与多种经营生产的有力措施。6月,县委在吉太幸福山庄召开各公社书记、大队支书和县直机关单位领导共600多人参加的山庄工作会议(又称第一次山庄工作会议)。经过一年的实践,凡办山庄的社队,经济形势很快好转。1961年7月,召开第二次山庄工作会议,同时发出《关于划分山林、荒山经营管理范围的意见》,对公社、大队、生产队现有山林所有权及其经营管理范围作具体规定。1962年2月,县委根据各社队办山庄的具体情况及必须解决的问题,发出《关于建设山庄的指示》。1962年5月15日,《人民日报》在第二版《工作研究》栏目以《岑溪建设山庄多种多收》为题,报道岑溪县大办山庄、建设山庄的情况,肯定岑溪人民向山发展、增加经济收入、克服经济困难、恢复农村经济的经验,鼓舞和增强岑溪人民大办山庄、发展经济的决心和信心。1962年9月,县委再次召开山庄工作会议。1962年公社、大队、生产队调整后,仍保留各级山庄400多个,山庄专业队4500人。此后,在县委的领导下,各级山庄作为人民公社三级集体所有经济建设与发展模式固定下来,山庄在各社队遍地开花。1965年7月,《人民日报》发表由该报记者采写的《建设社会主义的山庄——岑溪县建设山庄发展多种经营的经验》的长篇通讯的同时,还发表题为《“山庄迷”赞》的社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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