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天津税捐整顿及继续征收|文史资料选辑

天津税捐整顿及继续征收|文史资料选辑

时间:2023-10-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天津特别市建立后,该处即成为天津特别市政府直属的征收机关。在民国17年财政年度里,该处实收各项捐款93万余元,占当时全部财政总收入397万元的23.4%。到民国24年,全市全年共收14800元。据统计,4个月内有过路车940辆次,收入2976元,同时临时各分卡开支达1036元,大有得不偿失之势。

天津税捐整顿及继续征收|文史资料选辑

(1)当税

天津特别市建立以后,警区内当税由天津县政府移交市财政局接管,继续照旧征收。在移交当时,五个警区界仅有当铺13户,计一等当铺2户,二等当铺1户,四等当铺10户。民国17年度(由17年7月至18年6月底)实收当税890元,民国18年度实收1966元。当商兴盛时期,警区内约有30余家,后来因内战频仍,地方不靖,大批当铺迁往租界,是以税源锐减。

天津以抵押贷款为业的,除去当铺以外,还有一种代当,也叫小押,或叫转当局。民国19年2月间,市民祝某具呈市政府,以代当行业,盘剥更甚,请求取缔。市政府转令财政局核议。财政局认为,这种代当,剥削农民,更为残酷,过去未征过当税,今后更不宜视同当铺纳入征税范围。至于是否取缔,或者加强管理,建议交由社会公安两局拟议办理,因此,代当行业未作为当税的征收对象。

税收数无多,本不到为税收重点,但其税源潜力,并不为小,不能轻视。民国18年间,财政局为了整饬收入,曾召集当商公会负责人,对当商营业中存在的问题,从加强管理、促进业务繁荣出发,共同商定改进三点意见:①当息问题,当铺贷款利息原为月息3分,后改为2分5厘,但租界内当铺仍为月息3分,似乎警区当铺不无吹亏,经过研究,为减轻平民负担,并保持竞争性,仍以低息为宜,至多不得超过2分5厘。②减利问题,当铺经营习惯,为照顾当户回赎,每届旧历年末一个月内(即腊月一个月内)减收利息5厘。今后仍照旧日习惯办理,不作变动。③日历问题,当铺当票上的日期,历来使用阴历,这牵涉到计息月份和天数问题,因阴历短的月份29天,长的月份30天,遇到有闰月的年份,一年内可收进13个月的利息。经过研究,认为为了符合国民政府法令,以改用阳历为宜,这样就为当户每月多争取了一天的占用时间,同时没有了闰月。以上三点意见,财政局于是年4月呈报市政府核准施行。嗣后,河北省政府曾于民国22年(1933)制定了《河北省典当营业暂行规则》,令饬各地实行。民国23年3月国民政府内政部又拟定了管理典当规则草案,发到各地,让主管官署参考地方情形,签注意见具报。

(2)房捐

房捐和后面所要谈到的铺捐、车捐、乐户捐,都是工巡捐务处经征的捐目。天津特别市建立后,该处即成为天津特别市政府直属的征收机关。首任处长为刘怀瑛,薪俸待遇低于市属各局局长,月薪400元,又公费160元,全局机构庞大,多达128人,每月经费开支53000元。在民国17年财政年度里,该处实收各项捐款93万余元,占当时全部财政总收入397万元的23.4%。民国18年财政年度收入又比上年增9千余元。房捐为该处收入的大宗,在民国17年财政年度里,实收359000余元,约占该处全部收入的40%。当时五警区内,除一部分边沿地区,如北边的席厂、白庙,南边的万德庄、八里台,以及由县划归市区的东楼、佟楼、谦德庄、土城等28个村庄,尚未开征房捐外,在工巡捐务处的纳捐户,竟多达34072户。

房捐征收,化费的人力也比较大,外勤的调查人员通常是组成两套人马,除以一套人马来应付一些新建、翻修、改建,需要重新核定捐额的以外,还不时组织更大的人力,对旧有的纳捐户进行复查,特别是对过去遗留下来的、为逃避重罚而造成的欠捐户和捐实不符户,要专门成立清理股,进行清理工作。在复查中如发现间数、租价不符及时予以纠正,并要房主补捐受罚。

(3)铺捐

民国17年天津建市时,规定铺捐等级和捐额如下:

①普通营业

特等,每户按月纳捐40元;头等,30元;副头等22元;二等,16元;三等,12元;四等,8元;特五等,6元;五等,4元;特六等,2.5元;六等,1.8元;特七等,1.3元;七等,8角,八等,5角;九等,3角,共14个等级。

②特殊营业

栈房 头等,每户按月纳捐22元;二等,16元;三等,12元;四等,8元;五等,4元。

饭馆 头等,每户按月纳捐30元;副头等,22元;二等,15元;三等,12元;四等,8元;五等,4元。

戏园、茶馆 头等,每户按月纳捐30元;二等,22元;三等,15元;四等,12元;五等,8元;六等,4.4元;七等,2.2元,

澡塘 特等,每户按月纳捐40元;头等,30元;副头等,22元,二等,16元;三等,12元;四等,8元;五等,4.4元;六等,2.2元。

当铺 头等,每户按月纳捐40元;二等,30元;三等,22元。

根据民国18年统计,五警区内纳捐的商铺,共有17990户,民国17年财政年度铺捐收入29万余元。18年为289000余元,约占工巡捐务处全部收入的32%,居第二位。

(4)车捐

民国17年建市后,规定车捐捐额和现有纳捐车辆数如下:

汽车:月捐3元,年捐30元,当时共有516辆。洋车:月捐2角,年捐2元,年捐只限自用车辆,捐照上注明只限自用,不拉散座,纳捐车辆共有16662辆。马车:月捐一元,年捐10元,当时共有169辆。轿车:月捐0.7元,当时共有145辆。大车,月捐1.5元,当时共有2062辆。小车和手车:月捐0.3元,当时共有5523辆。地扒车:月捐1.5元,当时共有1995辆。

民国18年7月,又有原直隶汽车管理局(民国17年2月开办),划归工巡捐务处兼办的城厢营业汽车捐,每月每辆征捐3元,同时征收3元工巡捐,共有160辆。另有京津汽车路车捐一项,因事关养路,改由工务局接管,称平津汽车路捐。民国22年8月末,又转交河北省第一路局接管。

自行车由公安局征收车牌费,标准仍照民国15年底各租界联席会议议定、自民国16年2月起实行的办法,每辆车每年征收自行车挂号费1元,发给一个号牌,全市通行,不另收捐。据民国18年统计,全年共收6367元,过去此款向留公安局作办公费补助,是年才规定报解市库。到民国24年,全市全年共收14800元。

民国17年度,车捐实收17万余元,民国18年实收16万余元。即年起,于每年冬季河道期间,征收各地大车入市捐,在西营门、南营门、西于庄、小王庄四处设卡收捐,规定每次收捐3角,发给临时执照,有效期为3天。据统计,4个月内有过路车940辆次,收入2976元,同时临时各分卡开支达1036元,大有得不偿失之势。

(5)乐户捐

民国18年间,天津市社会局所属的妇女救济院院长张人瑞签呈市长崔廷献,以该院收容痛苦无依的妇女,特别是逃离地狱的妓女,多属寅夜潜逃,身无长物,所有衣服被褥须由院方置备。由于经费短绌,要求从工巡捐务处征收的乐户捐项下拨给十分之一,同时,社会局长鲁荡平也找到财政局请求协助。磋商结果,把妇女救济院要求提取一成一节,作为笔误,改为在乐户捐外附征一成。后来经市政会议审议决定,在乐户捐的门牌捐部分,加征二成,从当年三月实行。(www.xing528.com)

民国17年度乐户捐实收89000余元,次年实收84000余元,约占工巡捐务处总收入的10%左右,居于末位。

(6)摊捐

天津建市后,晓市摊捐仍由工巡捐务处负责继续征收,收捐后发给摊捐执照,凭以在晓市营业,捐率仍为每摊每季收捐2元,相沿多年未作变更,全年平均收捐约在4000余元左右。

(7)广告

天津建市后,最初还是沿用旧日规定,继续办理。到民国19年(1920)1月,为了划一起见,规定新的征捐办法如下:

①游行广告捐 警区内对参加游行广告的,每人每日征捐1角,共携带乐器及执旗牌与化装等项的,每人每日征捐5角。以汽车、马车载运的,每辆车每日征捐1元。

②特许广告捐 分为道旁、墙壁、屋顶三种,均以一年为期。道旁每方尺全年征捐2元;墙壁上油画字粘纸等,每方尺全年征捐1元;屋顶广告,如安置木架等,每方尺全年征捐1元,如加设电灯的,每方尺全年征捐2元;凡在自己店门悬挂广告旗帜及铁木牌匾,横出马路但不妨碍交通、影响观瞻的,每季收捐2元,不足一季的,也按一季计算。

③公设广告牌捐 警区内有公设广告牌栏140处,临时广告张贴处192处,两项合计20462方尺,以1市尺作为一个单位,每日收捐2分,每月收捐1角,全年收捐1元,至于四个单位以上的,还可酌量减收。

④临时广告系指临时散发的传单广告,按告白纸张面积大小计算收捐,未满1方尺的,每百张收捐1角;1方尺以上,未满2方尺的,每百张收捐2角;2方尺以上的,按比例计算收捐。

国货物品的告白,免征捐款。

此外在电车公共汽车及娱乐场所内,悬挂广告的,每方尺每季纳捐2元。在电影院或在街衢用灯光映出广告的,每份每季收捐2元。

民国20年又规定,各种广告其内容须经社会局审定,方准张贴、悬挂或散发。办法是先由办理广告商人向社会局呈请,经审定后发给证书,然后持赴财政局捐务征收所按类交捐。

至于广告牌坊费,民国17年7月后由工务局接管,继续照旧征收。自民国20年起,也移由社会局审查内容,然后到捐务征收所交捐。

民国17年度实收广告捐801元,牌坊费3140元。民国18年度实收广告捐814元,牌坊费2542元。民国19年度实收广告捐461元,牌坊费1106元。民国20年度牌坊费并入广告捐,实收3559元。民国21年度实收3261元。

(8)冰窖捐

天津建市后,天津县未把冰窖捐移交财政局。财政局发现后,径直通知各冰窖商将应交捐款直接送缴。天津县政府闻讯后,曾致函要求把所收捐款拨还,被财政局顶了回去,成为市县交接中的一段插曲。财政局接办冰窖捐,仍照原定捐额征收,后又批准增添1户,全市共达11户,每年分2月、8月两次由冰窖商交纳,每年全部捐款为6600元。

民国20年7月,天津开征营业税阶段,冰窖商等联名具呈财政局,请求援照出售冷水和开水炉等业得专案免税的规定,免征营业税。财政局经过研究,以该商等专作冰业,和出售冷水,事同一律,且既已交纳冰窖捐,应准免征营业税,以免重复。于是,从此以后直到民国25年1月明令宣布裁减冰窖捐以前,几年来始终免征营业税。

(9)赛马

天津建市后,华商赛马场继续营业,当年秋季开赛,仍照交慈善公益捐1万元。9月间,天津市政府接到天津警备司令部来函,以津市流民载道,影响地方治安,发起办理收客教养所,提议由华商赛马会加赛捐资、补助经费,请协助办理。市政府于是转令公安局与该会商洽,决定在10月10日、18日及11月18日加赛三天,所有凭票所得,除必要开支外,全部捐作该收容所的经费,并商定加赛所售马票,豁免印花税票。正办理间,忽然又接到国民党天津市党务指导委员会来函,以举办赛马属于赌博行为,请即禁止。市政府采取两面都不开罪的办法,一面下令通告赛马会即日停止赛马活动,并说禁止赛马的意见系来自国民党党务指导委员会,一面又将10月10日与18日加赛所得的款项677.61元和648.92元,共1326.53元开具支票送交天津警备司令部,说明将尚未举办的一场加赛,因市党务指导委员会函请禁止而取消的原委,致函该司令部知照。

嗣后社会局以市内游民遍地皆是,急待救济,拟议仿照湖南省办法,向商铺住户按月抽取乞丐捐,以之创办贫民工厂,案经市政会议通过。但试行之后,收数无多,不敷开办所需。又拟在工巡捐务处征收的房捐上附征一成为慈善捐,以应需要。在此之际,有人建议:开办贫民工厂、贫民医院,以及警备司令部倡办的游民收容教养所,均为市政当务之急,现在经费支拙,何不就在赛马会上打主意,增收赛马捐作为办理慈善救济事业之经费?经过华商赛马场的疏通,与市政府的考虑,于是又向国民政府行政院呈请,恢复市区的赛马活动,征收赛马捐,并规定捐率按赛马会售票收入总数的2.5%征收,得到批复核准,国民党市党部因亦从中有所分润,于愿已偿,也就不再作梗了。

在这期间,有个叫李宣威的,又拉拢一部分日本人投资组成一个万国体育赛马会,在东郊东局子地方兴建赛马场。由民国19年秋季开赛起,华商和万国两个赛马会统统按新规定交纳赛马捐,至于英商赛马会,经过一再交涉,也同意从同年开始,每年春秋两季,在6月、11月各交报效1万元,全年2万元。

民国20年张学铭就任天津市长后,以本市赛马捐与上海市比较捐率较轻,于是援上海市成例,把捐率改为5%,该两会承认试办一年。试办期满,两会以捐率过重,力难负担,要求酌减,提出按3.75%交纳。几经往返,最后经市政会议研究决定,每季开赛售票收入总数在百万元以内的部分,减按4%,在百万元以外的部分,仍按5%,分别抽取,并特准每季免税加赛一次,此外还准将每次应交捐款减免11分之1,自21年春季起实行。从此,每季开赛时,财政局每天就派员到场监视,每天下午结算后,记录下售票收入数额,俟季赛结束,再按捐率核算,由场照交。

据统计,建市后历年实收情况:民国17年度为10000元,民国18年度为117175元,民国19年度为118538元,民国20年度为222489元,民国21年度为213306元。民国20、21年度除去英商赛马会所交之2万元外,华商与万国两赛马会每年可共交20万元,以新捐率4%、5%分别推算,该两会春秋两季,每季开赛十几天,两季30多天,构成的全年售票收入总额,高达400万元,而当时财政局征收的税捐不下二、三十项,全局上下千百余人,长年累月,八方设卡,被人们攻击为罗掘俱穷的征收,民国20、21年度总收入都在415万余元左右,还抵不上设立两个赛马场的售票收入。

(10)比商电车电灯公司报效费

天津建市后,对于比商电车电灯公司所定报效费提取办法,仍照旧继续实行。报效费由电业鉴理处经收,特二、特三两区的报效费,由各该区公署经收。据统计,历年电业监理处经收的报效费如下:民国17年度为113202元,18年度为165843元,19年度为199137元,20年度为243739元,21年度为240533元。报效费原来并不只有此数,只因当时各机关用电及路灯用电,经常积欠电费,仅以17年7月一个月数字为例,各机关积欠电费即达21000余元,虽经市政府一再强调不得欠缴,但仍不能完全禁绝,于是比商公司在每年年终结算时,即将此项欠款全部扣除,以致上缴余数仅剩下这么多。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