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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城县革命老区互助合作百废俱兴

时间:2023-10-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此时的大多数农民,一方面有发展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又有走社会主义互助合作道路的愿望和要求。此后,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生产运动在全县开展。1953年12月中旬,县委根据中共宜山地委指示,决定在第八区(古蓬)枝林乡那满屯常年互助组试办忻城县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4年1月28日,那满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正式成立。11月12日,县委扩大会议再次强调加快推进农业合作化工作。全县农业合作化运动再次进入高潮。

忻城县革命老区互助合作百废俱兴

1951年1月,县委、县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的规定和要求,在全县开展土地改革运动,历经宣传发动群众,划分农村阶级成分,没收地主的土地财产分给农民,组织动员发展生产四个阶段,到7月结束。据统计,全县143个村有共5270户22461个贫苦农民分到田地13363.3亩,1294户农民分得房屋1433间,2941户农民分得耕畜2240头,9104户农民分得粮食252206.5公斤、农具及衣物17072件。

土地改革后,贫雇农分得了土地,成为个体生产者,经济地位和生产积极性得到提高,一部分农民通过辛勤劳动发家致富。但是受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这种单家独户的分散经营模式,由于耕作方式落后,缺少劳动力、耕牛、农具,生产效率低下,加上个体农户力量薄弱,难以抵御自然灾害,许多农民的生活仍相当困难,有些地方出现了贫富两极分化的苗头。此时的大多数农民,一方面有发展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又有走社会主义互助合作道路的愿望和要求。1952年6月,县委、县政府积极响应党中央“组织起来,发展生产,走大家共同富裕道路” 的号召,引导农民走合作互助道路,建立互助组。此后,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生产运动在全县开展。1953年,全县建立互助组1896个,入组农户1.32万户,占农户总数的31.44%。到1954年,全县互助组达5004个,入组农户2.73万户,占农户总数的66.82%,其中常年互助组1957个,入组农户1.23万户,占农户总数的30%;季节性互助组3047个,入组农户1.51万农户,占农户总数的36.81%。

互助组的建立与发展,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在当时的条件下,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但是由于土地私有与集体劳动的矛盾,互助组在发展的过程中,问题逐渐显露。如入组各户的劳动力有多有少,劳动技能有高在低,互助过程不能体现能者多得,劳动力多、劳动技能好的农户的积极性受到打击;互助组按照自愿入组的原则,组织性较差,难以有效管理;互助组规模小、劳动力少,难以有效抵抗自然灾害。农民要求建立规模较大、组织性较强的合作形式。县委、县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定》精神,在继续大办互助组的同时,开始试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3年12月中旬,县委根据中共宜山地委指示,决定在第八区(古蓬)枝林乡那满屯常年互助组试办忻城县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4年1月28日,那满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正式成立。1955年6月,全县建立初级社264个,入社农户4808户,占农户总数的11.74%。

1955年8月26日,县委召开全县三级干部会议,部署在秋季前全面转入初级社的目标做好准备工作。9月30日,县委在《关于忻城县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报告》中明确提出了1955年、1956年两年完成农业社的布局,强调加快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步伐。11月12日,县委扩大会议再次强调加快推进农业合作化工作。会后,各地加快了扩社、并社步伐,全县农业合作化运动进入高潮。到1955年底,全县建立高级社1个,初级社767个,入社农户25469户,占农户总数的62.16%,其中初级社25107户,占农户总数的61.28%;高级社362户,占农户总数的0.88%。农业生产合作社经营耕地达26.36万亩。(www.xing528.com)

初级社是由个体经济转变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过渡形式,具有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互助组相比,初级社的部分土地改变了私有制,实行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的统一经营,社员在分工和协作的基础上统一组织集体劳动,有一定的公共积累,产品分配部分实现了按劳分配的原则,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

1955年10月1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要求有重点地试办高级的农业生产合作社。1956年1月4日,县委在《农业生产成绩与问题》中要求各地在全面规划、加强领导的方针指导下,大力宣传高级社的优越性,发动群众由初级社转入高级社。全县农业合作化运动再次进入高潮。高级社取消了土地分红,社员除保留5%的土地作为自留地外,其余的土地、山林全部入社,耕畜作价入社,基本生产资料全部归集体所有,产品按劳分配。到1956年,全县建立高级社121个,入社农户42610户,占农户总数的98.11%,经营耕地面积45.66万亩;初级社11个,入社农户675户,占农户总数的1.56%,经营耕地面积11844亩。

高级农业合作社建立后,完成了由农民个体所有制到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转变,基本上实现了主要生产资料公有制,调动了社员的生产积极性。1956年,全县农业生产呈现出农业合作化发展的好势头,当年粮食总产量达5388.73万公斤,比1955年的4826.82万公斤增加562.91万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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