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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时代教师职业素养:爱国守法原则

时间:2023-11-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爱国主义精神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最高体现,教师就是要以崇高的爱国主义情怀,把爱国主义圣火一代代传下去。教师的职业是富于责任感的事业,教师的责任感是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守法是教师最基本的道德义务,也是爱国的必然要求。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依法执教是师德修养的现实要求。教师在教育工作中应严格遵守教育法规,依法办事,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应的责任。

信息化时代教师职业素养:爱国守法原则

爱国守法就是要求教师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祖国是一种高尚的道德情感,是每个公民应当自觉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教师的神圣职责和义务。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每个社会成员知法守法,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做法律禁止的事情。

爱国主义从内涵上来看,有三个层次:首先表现为一种情感,对自己祖国的一种归属感、认同感、尊严感和荣誉感,这种情感随着理性的认识要升华为爱国思想,最终要转化为爱国行为。也就是说,热爱祖国不仅表现在热爱自己生活的地域、疆土、国度,而且要关心国家的前途和祖国的命运,不仅表现在对祖国的深厚情感,更表现为民族自尊、自信、自强的精神,更要体现在为祖国的繁荣富强而努力奋斗的行动上。爱国主义精神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崇高的思想境界,是我们民族的性格和精神支柱。它是强烈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的体现,集中表现为祖国的荣誉、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爱国主义精神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最高体现,教师就是要以崇高的爱国主义情怀,把爱国主义圣火一代代传下去。

人民教师强烈的爱国之情,则表现为深深地爱自己的教育事业,满腔热情地教书育人,竭尽全力为祖国培养优秀人才。教师的职业是富于责任感的事业,教师的责任感是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教师承担着为国家为社会培养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伟大重任。正如苏霍姆林斯基所说的:对祖国的忠诚要靠忠诚地为祖国服务来培养。

教育事业是培养和造就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能够献身祖国现代化建设人才的事业,是谋全民幸福的事业。教育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和民族的未来;关系到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样的重任完全落在了教师的肩上。陶行知说,“教师的好坏简直可影响到国家的存亡和世运之治乱”。邓小平同志说,“教育是一个民族最根本的事业。四化建设的实现要靠知识、靠人才。”胡锦涛同志在会见全国优秀教师讲话时谈到,“教育对提高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作用。我们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教育创新,深化教育改革,不断强化素质教育,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因此,教师只有站在民族和国家的高度,才能更好地理解肩负的重任和所从事的崇高事业。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对于教师也是如此。教师必须以高度的爱国主义精神培养学生,让学生在深刻了解祖国的基础上,产生爱国之情,树立报国之志,付诸报国之行,这是区别其他职业的最大特点之一。

遵纪守法是社会向人们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每个人在社会生活中必须履行的义务。守法是教师最基本的道德义务,也是爱国的必然要求。教师的法纪观念如何,不仅反映着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而且直接影响着培养的下一代会是什么样的人。教师自觉地做到遵纪守法,可以直接影响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道德风貌的良性发展,这对于培养一代合格的社会主义新人,对于我们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是至关重要的。因此,教师应当十分注重培养自己良好的法纪风貌,严格依照法律进行职业行为选择。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www.xing528.com)

依法执教是师德修养的现实要求。教师在教育工作中应严格遵守教育法规,依法办事,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应的责任。在教育实践中,一些教师教育学生的方法简单、粗暴,动辄训斥、谩骂、讽刺、挖苦、羞辱学生,体罚甚至变相体罚,不尊重家长,对学生进行人格侮辱和心灵虐待,给整个教师形象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近年见之于报端的教师体罚学生事件屡见不鲜,除了自身师德修养不够之外,重要原因还在于一些教师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贫乏,不能依法执教。教师要深刻认识到,违法体罚给学生造成的危害是巨大的,甚至是无法弥补的。它不但是生理的,也是心理的;不但是肉体的,也是精神的;不但是学生自身的,也是关涉教师的;不但是现时的,也是未来的。

为了强化依法执教,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都对教师的品行要求做出了规定。实际上国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八条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遵纪守法的模范。教师要讲法律,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做法律禁止的事情。教育教学要遵循教育法律法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实际上就是在“执法”。因此,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一定要合法、规范、严谨,要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来指导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做到知法、守法和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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