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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期讨论:理学、家族与海外回响

时间:2023-11-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小宗家祭礼略》接着使用超过全文一半的篇幅讨论几项具体的祭礼问题。而小宗的祭祀活动集中在节日中,其祭“止于清明七月等俗祭而已”。可是李光地觉得只有这样的俗祭安排是不妥当的。况《家礼》尚有四时之祭,皆用仲月。第三点和墓祭有关。对李光地而言,上举三点都是极其重要的问题。但有些参与祭祀的亲人在整个祭祀过程中队伍不整齐,行止不严肃,李光地也无法认同。此外,还有上坟扫墓的日子问题。

祭期讨论:理学、家族与海外回响

《小宗家祭礼略》接着使用超过全文一半的篇幅讨论几项具体的祭礼问题。介绍这些问题的讨论对于我们了解闽南地区的祭祖活动不无小补。首先是四时祭祀的问题。在这里,我们知道大宗家庙本有春秋二祭,小宗则无。李光地道“吾家大宗时祭,旧止春秋。其奉祀祖考者则否”。而小宗的祭祀活动集中在节日中,其祭“止于清明七月等俗祭而已”。可是李光地觉得只有这样的俗祭安排是不妥当的。他指出:

吾思古人合诸天道,春禘秋尝,乐以迎来,哀以送往。盖春秋之义大矣。怵惕恻怆之心,自近者始,不当于远祖独行之也。若欲以清明七月俗节当之,则清明为春暮,七月为秋始,迎来太迟,送往太骤,亦失礼经之意。[69]

春秋二祭是有深意的,如果欲将清明、七月的俗祭权当春秋二祭以建构其合理性也因为其于季节中的时间不适合而不宜。因此需要另外安排春秋二祭,但是并不需要因此废除俗祭。李光地建议:

今欲定于二分之月,别卜日为春秋祭。而清明、七月,则循俗荐馔焚楮,如《家礼》俗节之祭而已。况《家礼》尚有四时之祭,皆用仲月。今春秋而外,有冬节、荐鲜,可当冬夏二祭,其礼稍杀于春秋可也。[70]

如此一来,则一岁四时祭祖礼备,而且古礼之深意与时俗之习惯可以并行不悖。

第二个需要处理的问题则与忌日有关。李光地提醒读者礼记》曰“君子有终身之丧,忌日之谓也”。因此“祭为吉礼,而忌则丧之余也”。可见四时或节令祭祖和先人忌日有本质上的差别。而李光地所目睹的现象是“今俗废春秋吉祭,而反于忌日饮酒食肉,谓之受胙”。这基本上是“吉凶溷杂,非人情,殆不可用”。除了上述恢复春秋二祭的主张之外,对于先人忌日,李光地认为应该:

今逢忌日,亦当稽朱子《家礼》及《语类》所载,变冠服,不饮酒食肉,终日不宴亲宾。志有所至,乃近于正。生忌则不然,礼稍杀而情稍舒可也。[71]

这样就可以导正礼俗,恢复忌日原有的意义。

第三点和墓祭有关。李光地讨论道:

墓祭原起于奠后土之神,为祖考托体于此,岁祭焉,所以报也。今祭墓者,丰于所亲,于土神辄如食其臧获而已。简嫚之极,必干神怒。[72]

由于祖先遗体托身于地下,所以所谓的墓祭,原来是为了奠祭后土以为报答。可是这样的古义于李光地当时已经不为乡里亲族所知。大家基本上是将祭祀重点集中在先人,所以祭品丰盛,而对于墓旁的土地神则敷衍了事。因此李光地提醒读者:

故今定墓祭牲馔,祖考与土神同。奠献则依《家礼》,先祖考而后土神。自内而外,非尊卑之等也。[73]

按照《家礼》的意见,在墓祭时等同对待先人与土地神,而且本着由内而外的原则,可以先向先人行礼,而后方及土地神。

对李光地而言,上举三点都是极其重要的问题。他认为“此数者皆大节目,苟失礼意,不可不正”[74]。而在正之的过程中,时而追求古礼之意与民俗两不冲突,时而指出民俗之非并往往以朱子《家礼》为主要标准。李光地整体上对于民俗是采取比较任之由之的态度,所以“其余如元旦、五月节、中秋、重阳节,此等皆可不拘丰俭,循俗行之。所谓事死如事生,节序变迁皆寓不忍忘亲之意”[75]。

除了这些“大节目”之外,李光地对于一些细节也提出了自己的意见。首先是祭品规模,他建议:(www.xing528.com)

时祭,春秋用羊豕,冬夏或一羊一豕。祢忌日及生忌日俱用羊豕。高曾祖忌日用牲馔,生忌日用牲果。元旦、清明、七月、除夕,用牲馔;端午、中秋,用果酒或一馔,俱角黍月饼之类。墓祭:祖考、土神,俱用特羊或特豕。[76]

如此,不同祭祖活动中祭品的丰盛简易一目了然,而相关节日祭祀活动之意义的轻重也就十分清晰了。

其次是关于祭祀典礼时的酹酒动作:

俗祭礼皆陈馔酾酒于祖考之前,并进汤饭已毕,然后主人酹酒于地而毕。亲宾以次拜而遂彻(撤)。不思酬酒于地之义谓何?以谓求魄于阴,则当求之而至,庶几享之,不当于神具醉饱之后而后求之也。今当奉数馔于神前,便行祭献之礼。宁可亲宾迭拜而进馔未终,不可羮饭既成而祭酒方始。[77]

一般人在祭祀活动时的酹酒动作总是在祭品上齐之后。人们并不清楚酹酒动作的意义其实在于迎请先人之魄,所以本该是先人之魄降临之后才有可能接受祭祀,安有先人饱食之后才迎请其魄的道理?所以应该先上几款祭品之后就酹酒行礼。在李光地的理解中:

魂之灵喻人,魄之灵喻鬼。故魂返而归于魄,人返而归于鬼。归于魄则无迹矣,归于鬼则无形矣。无形无迹,则其灵安在?曰静而常在者也。其有交相感通者何?曰魂魄人鬼相依而不相离者也。交则孰为主?曰魂为主而交于魄者,记忆是也。魄为主而交于魂者,寐梦是也。人为主而交于鬼者,祭祀感格是也。鬼为主而交于人者,吉凶警告是也。[78]

祭祀活动时,人主动向鬼交相感通,感通的其实是先人之魄。所以不先迎请先人之魄,则整个祭祀活动就只不过空有仪式而已。更何况,李光地不觉得鬼神之说只是神道设教而已。基本上“魄之灵不销”“魂之灵不灭”,而且作为“至精之物”的余气是“久之则弥馨,陈之则弥宝”。因此“圣人之制为墓藏祭享也,为使人勿弃也。其教人以顺事于生也,为使人可久也”。[79]所以祭祀先人的活动本就不能掉以轻心,处理好此细节上的原则问题,则“古礼之复也有渐”。[80]

至于祭祀活动的具体程序问题,李光地认为:

今时俗趋简,未能骤行三献之繁。或堂事狭隘,亲宾至有早晩,又未能齐同行列,以正迭拜之失。故只得主人先行读祝降献之礼,正其始终而已。其有行列参差,迟迟戾止,则自既灌而往者,吾亦未如之何。若夫酒冷饭残,以须亲宾之至而后降献,则断断乎其不可也。[81]

民间祭祀典礼趋于简化,更何况因为空间的限制,所以参与祭祀活动的亲人往往不会一时到齐,也很难集体行礼。因此只好由主祭者开始祭祀活动。但有些参与祭祀的亲人在整个祭祀过程中队伍不整齐,行止不严肃,李光地也无法认同。他提醒读者切莫为了等待其他参与的亲人而弄到酒冷饭残之后才开始典礼。

此外,还有上坟扫墓的日子问题。李光地强调:

近代多用寒食上坟,然稽之古义,庙者神之所栖,墓者魄之所藏也,春与阳气俱来,则神之伸,而庙祭宜殷。秋乘阴气而往,则魄之归,而墓祭为宜。然八月方行时祭,恐或人事物力,不能兼举。古人报土功以建亥之月,今定以十月扫墓,庶为得之。[82]

由于春天应该举行庙祭而墓祭当在秋季,所以寒食上坟是不适合的。但是八月又刚举行秋祭,恐怕负担太重。所以他建议十月方扫墓也可以。

最后一个问题其实很重要,可是李光地却轻描淡写地带过。之前已经提到旌义李氏有不论宗支,轮流负责筹办祭祀典礼的风俗。这在古礼中自然没有先例可言,于是李光地为之设想了一个理由。他说“直祭,非古也。然今欲均劳逸,且使祖考诸子孙妇,皆知苹蘩之义,而皆于宗子之家行之,亦未为失”。[83]对于现行的民间祭礼的新安排,李光地多为其提供一套解释,而不是加以苛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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