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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原理:教育内容与目标的关系

时间:2023-11-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教育内容一词,也同样存在着广义和狭义的分野,而区别其广义与狭义的原因和标准就集中表现在它与教育目标的关系上。人类对于自为教育事业及其教育活动内容的选择标准和确定的原则,集中反映在其教育目标中。另一标准是学生的年龄特征和个性心理特征。

教育学原理:教育内容与目标的关系

1.教育内容的含义和意义

教育内容,究其实质是关于对受教育者施以什么样的精神影响,给予什么内容的文化的问题。它是构成教育活动的基本要素,是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进行交往、沟通的中介,是实现教育目标的根本保证,也是选择教育途径、形式和方法的重要依据。

2.教育内容与教育目标的关系

如同教育活动构成的其他要素一样,教育者、受教育者诸概念都可分别做广义和狭义的界说。教育内容一词,也同样存在着广义和狭义的分野,而区别其广义与狭义的原因和标准就集中表现在它与教育目标的关系上。如前所述,在人类自在的教育活动中,没有教育目标这种构成因素,而教育内容则是其必要的构成因素和不可缺少的条件。但如果把教育内容和教育目标的问题直接联系起来,则这里的教育内容就不是指自在教育活动的教育内容,而是指教育事业中教育活动的内容了。

在自在与自为的教育活动中的教育内容,二者无疑是有其一致之处的,即不论是自在的或自为的教育,其教育活动的内容从根本上来说,都属于人类所创造的文化,尤其是其中的精神文化。但两种教育活动中的教育内容,又具有很大的不同。其最根本的不同之处在于:作为自在教育活动中的教育内容是一种原本自在的文化,它具有泥沙俱存、鱼龙混杂、优劣共存的特点。而作为自为教育活动的教育内容,则是经过人们选择、过滤,被认为是最符合社会、国家、民族、时代和人类生存、发展需要的优良文化。教育事业中这种被人们认可、选定的文化的出现,是基于人们的审定与鉴别。这种审定与鉴别本身不仅反映出教育事业所具有的自为自觉的特点,并且可以从其确定的选择标准中透视出其政治立场、思想观点和所处的时代背景等诸多方面的特征。这样,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社会,乃至不同性质的国家,其教育事业所选择的教育内容也就会各具自己的特点,即反映着教育的时代性、民族性、政治性乃至阶级性,等等。(www.xing528.com)

人类对于自为教育事业及其教育活动内容的选择标准和确定的原则,集中反映在其教育目标中。

有明确的教育目标是学校教育的一个重要特点,也是取舍教育内容的一个重要标准。一定的社会观念、思想、知识、习惯、风俗等等文化因子,如果与教育目标相一致,教育则会以“拿来”的姿态予以吸收,纳入教育内容之中。所谓吸收,是指对积极的文化因子做出肯定性的判断,进而将这些积极的文化因子纳入教育内容之中。与之相反,一定的社会观念、思想、知识、习惯、风俗等等文化因子与教育目标相悖,教育则会以摒弃、拒绝的态度对待。所谓排斥,是指教育事业站在某些文化的对立面,抵制与清除劣性文化对受教育者的侵害,把这些文化因子对学生的消极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所以,教育目标是教育事业对文化进行选择的重要尺度。

另一标准是学生的年龄特征和个性心理特征。

在所有文化因子中,与学校教育目标相一致,又与学生的身心发展水平相一致的那部分文化因子,对教育内容具有最高的价值。一定的科学知识,高尚的道德规范,先进的观念和思想,等等,一旦与学生身心发展水平相一致,就会对学校教育起重大的促进作用。但是,这些文化因子的存在,具有自发自在和零散的特点。于是,人们就通过编写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对这些文化因子进行归纳整理,使之规范化、结构化、系统化、程序化。这样的文化因子便从自在的状态转化为自为教育的内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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