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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儒道禅之情:慈悲种类与区分

时间:2023-11-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大、小慈悲在佛典中,除了对慈悲的定义有区分外,对慈悲的种类也有着各种各样的区分。以此类推,声闻、辟支佛的慈悲与菩萨慈悲相比为小,但是相比凡夫人的慈悲又为大……然而,这种大、小慈悲的区分虽然简洁,却不够清晰。(二)三缘慈悲所谓三缘慈悲就是众生缘慈悲、法缘慈悲和无缘慈悲,对于此,在《大智度论》和《大涅槃经》中都有集中的论述。再次,这种慈悲是一种广博的慈悲。

论儒道禅之情:慈悲种类与区分

(一)大、小慈悲

在佛典中,除了对慈悲的定义有区分外,对慈悲的种类也有着各种各样的区分。其中最简单的区分就是将慈悲分为大慈悲和小慈悲两种。

《大智度论》认为“诸佛心中慈、悲名为大,余人心中名为小”[19],也就是说佛的慈悲为大慈悲,余人的慈悲为小慈悲。那么余人又是指哪些人呢?“凡夫人、声闻、辟支佛、菩萨慈悲,名为小;诸佛慈悲,乃名为大。”[20]相对于佛的慈悲,菩萨、声闻、辟支佛、凡夫人的慈悲都是小慈悲,所以余人很显然就囊括了后面的这些人。但是即便是在菩萨、声闻、辟支佛、凡夫人中,《大智度论》认为也是有区分的,“菩萨大慈者,于佛为小,于二乘为大,此是假名为大;佛大慈、大悲,真实最大。”[21]也就是说,相对于佛的慈悲,菩萨的慈悲为小;但是相对于声闻、辟支佛的慈悲,菩萨的慈悲又为大。以此类推,声闻、辟支佛的慈悲与菩萨慈悲相比为小,但是相比凡夫人的慈悲又为大……也就是说,大小之分只是相对的,所以相对中的大小为“假名”的大小,真正的即绝对的大慈悲只有一个,即佛的慈悲。

那么佛的慈悲为何为大慈悲呢?

首先是因为其慈悲之大。“大慈从大人心中生,十力、四无所畏、四无碍智、十八不共法大法中出,能破三恶道大苦,能与三种大乐,天乐、人乐、涅槃乐。”[22]也就是说,佛的慈悲产生于“大人”即觉悟者心中,出自根本“大法”,能破“大苦”,能与“大乐”,所以其慈悲为大。

其次是因为其慈悲之广、之深。“大慈遍满十方三世众生,乃至昆虫,慈彻骨髓,心不舍离。三千大千世界众生堕三恶道,若人一一皆代受其苦,得脱苦已”[23]。也就是说,佛的慈悲不仅予以任何空间中的人——“十方”,而且予以任何时间里的人——“三世”;不仅予以人,而且予以物;不仅给予的范围广,而且予以的程度也深,“慈彻骨髓”。

再次是因为其慈悲之彻底。“以五所欲乐、禅定乐、世间最上乐,自恣与之皆令满足;比佛慈悲,千万分中不及一分。何以故?世间乐欺诳不实,不离生死故。”[24]一般的慈悲虽然也能予人快乐,但这种快乐只是“世间乐”——小慈悲,它并没有脱离生死苦海,所以可能会由于因缘的变化产生变化——“欺诳不实”,因此这种乐是不可靠、不彻底的,是有限度的。与之相比,佛的慈悲由于是建立在觉悟生死的基础上的,所以它的拔苦与乐是可靠的、彻底的、无限的——其所拔的是根本性的苦,其所予的是根本性的乐。

而且在《大智度论》看来,小慈悲(“世间乐”)不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且不能从实际上解决现实的问题。“小慈,但心念与众生乐,实无乐事;小悲,名观众生种种身苦心苦,怜愍而已,不能令脱。大慈者,念令众生得乐,亦与乐事;大悲,怜愍众生苦,亦能令脱苦。”[25]也就是说,“小慈悲”看起来是慈悲,但其实它只是一种心灵性、应然性的慈悲,即它意识到了自己应该对众生拔苦与乐,实际上它并不能将应然性变为实然性,也不能将心灵性变为现实性,即不能将意识变为行动。故而,这样的慈悲是空想性的慈悲,并不是真正的慈悲。与之相比,佛的慈悲不仅有“心念”,而且有实有;不仅有“怜愍”,而且有实实在在的“能令脱苦”。也就是说,佛的慈悲不仅是心灵性、应然性的意识,而且是现实性、实然性的行动。因此,佛的慈悲为大慈悲。

然而,这种大、小慈悲的区分虽然简洁,却不够清晰。这种不清晰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这种分法本身不够清晰,因为大、小慈悲中的大小只是相对的大、小,即它是无法清晰界定的大、小;二是对佛的慈悲本身没有清晰的界定,实际上,在佛典中,佛的慈悲有着丰富的内涵。所以在这种两分法之外,又出现了一种影响更大的三分法——三缘慈悲。

(二)三缘慈悲

所谓三缘慈悲就是众生缘慈悲、法缘慈悲和无缘慈悲,对于此,在《大智度论》和《大涅槃经》中都有集中的论述。

所谓众生缘慈悲,“十方五道众生中,以一慈心视之,如父如母,如兄弟、姊妹、子侄、知识,常求好事,欲令得利益安隐。如是心遍满十方众生中,如是慈心,名众生缘”[26],“慈之所缘一切众生,如缘父母妻子亲属,以是义故,名曰众生缘。”[27]

首先,这种慈悲是无私性的慈悲。这种无私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指这种慈悲不是自私自利的,也就是说它不只是拔己之苦,予乐于己,还要将这种慈悲予以他人,也即它不仅要度己,而且要度人;二是指所要给予的这个“他人”也不仅只是自己的亲人、周边之人,而是包括了所有的“十方五道众生”,因为如果只是慈悲自己的亲人、周边的人的话,这种慈悲不仅是狭隘的,而且从本质上讲,它只是自己的扩大化,所以仍然是自私性的慈悲。

其次,这种慈悲是一种平等性的慈悲,即平等之爱。对于任何众生,我们都要像对待我们的父母兄弟姊妹一样去对待他们,即“以一慈心视之”,所谓“一”心就意味着没有二心,即没有分别心。因此,真正的爱是没有分别心的爱,是没有差别性的爱,是没有特定对象的爱——因为所有的对象都应该是爱的对象,唯有如此,此种爱才能成为慈悲。

再次,这种慈悲是一种广博的慈悲。从空间上说,它要“遍满”“十方众生”(十方是指东、南、西、北、东南、东北、西南、西北和上方、下方,统指一切空间)中;从时间上讲,它要“遍满”“五道众生”(五道是指天、人、地狱、饿鬼、畜生,统指一切时间)中。从这个意义上讲,这种慈悲就是佛的慈悲。(www.xing528.com)

最后,这种慈悲是有源的慈悲,也就是以具体的众生(父母兄弟姊妹等)为对象的慈悲。也就是说,这种慈悲是非常具体的慈悲,如果众生身苦,那么它就拔其身苦,如果众生心苦,那么它就拔其心苦,它将众生视为一个个实体的存在,以解决众生实际的问题为己任,也就是说,它是源于众生的慈悲。

所谓法缘慈悲,“是诸圣人破吾我相,灭一异相故,但观从因缘相续生。诸欲心慈念众生时,从和合因缘相续生,但空五众即是众生,念是五众。以慈念众生不知是法空,而常一心欲得乐。圣人愍之,令随意得乐;为世俗法故,名为法缘”[28],“法缘者不见父母妻子亲属,见一切法皆从缘生,是名法缘。”[29]

如果说众生缘慈悲是源于众生的慈悲的话,那么法缘慈悲就是源于法的慈悲。在《大智度论》看来,众生缘慈悲是“以慈念众生不知是法空”(“法”在这里是指万法之法),也就是认为众生缘慈悲虽然做到了慈悲众生,但是却没能洞彻众生,即不知众生性本为空,原本就是因缘和合——“缘生”——的产物。因此众生的“相”原本虚妄,所以如果我们对此“相”起慈悲的话,一方面它显示出我们的无明,另一方面它还可能会因此而让我们生起新的无明——即执著于这个具体的相。所以,“圣人”要“破吾我相”“灭一异相”,“吾我相”就是指我们将要执著的那个相,“异相”就是指与诸法实相相对的相,即与各种现象的本来面目相对的相,这是我们应该“破”、应该“灭”的对象。所以《大涅槃经》说“不见父母、妻子、亲属,见一切法皆从缘生”,“不见”不是说完全看不到或者不去看,而是说不要被所见所迷,而阻碍了我们去洞见事情的真相,“父母、妻子、亲属”还是应该要见的,但是我们要透过所见,看见其背后更深的东西,洞见其本质,这样才是如实观照。

然而,法缘慈悲虽然破除了众生之“相”的障碍,却在无形中又给自己安置了一套新的枷锁——“法”的枷锁。“法”在佛教中是一个含义广泛的语汇,如上所述,除了表示一切存在或现象之外,有时也表示某个或某些存在或现象,有时也狭义地专指佛法。但是在这里,“法”是指构成万法之法,即构成有情、无情的根本的元素,也就是说,如果上面所讲的“相”只是现象的话,那么这些现象又是如何构成的呢?对于此,佛教有很多说法,比如“六大”说——又称为六界说——认为世间万相皆是由地、水、火、风、空、识六种根本元素的因缘和合而成;除此之外,还有“五蕴”说,认为众生是由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五种根本元素和合而成。法缘慈悲就是指源于这些法(根本元素)而起的慈悲,这种慈悲超越了源于现象而起的众生缘慈悲,是对其更为本质地揭示,但是法缘慈悲仍然缺乏对法的更为本质地追问;而且在这里,“法”作为根本元素,它本身也具有了实体的性质,因此当我们将其作为实有来追求时,就会产生法执,进而产生法障。

所以法缘慈悲虽然强调了对众生相的破除,但是在破除众生相的同时,却又生起了对法相的执著,也就是法有我无,所以它还不是最根本的慈悲。

所谓无缘慈悲,“无缘者,是慈但诸佛有。何以故?诸佛心不住有为、无为性中,不依止过去世,未来、现在世,知诸缘不实,颠倒虚诳故,心无所缘。佛以众生不知是诸法实相,往来五道,心著诸法,分别取舍,以是诸法实相智慧,令众生得之,是名无缘”[30],“无缘者不住法相及众生相,是名无缘。”[31]

如果说众生缘慈悲和法缘慈悲都是有所源的慈悲的话——前者源诸众生相,后者源诸法相,那么无缘慈悲就是一无所源的慈悲,因为它知道“诸缘不实,颠倒虚诳”。如果说众生缘慈悲和法缘慈悲都是有所执的慈悲的话——前者执于相,后者执于法,无缘慈悲就是一无所执的慈悲,它不仅不执著于可见之相,而且不执著于不可见之相——“不住法相及众生相”;它不仅不执著于现在,而且不执著于过去和将来——“不依止过去世,未来、现在世”;它不仅不执著于有为法,而且不执著于无为法——“不住有为、无为性中”。

因此,首先,像众生缘慈悲和法缘慈悲一样,无缘慈悲也是无分别的慈悲,它没有“分别取舍”。因为在它看来,不仅一切众生皆来自于因缘假合,而且诸多法源也是一种因缘假合,因为它们都不是实有,没有自性,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万法并没有实质性的区别。即便是有由于因缘假合而产生的现象界的差别,这种差别也不是实质性的,而且这种差别也会随着因缘的聚散而随时发生变化,所以一切如梦幻泡影,既没有真实的众生与法,也没有真实的众生与法之间的区别,所以无缘慈悲是无分别的慈悲。也正是因为它无分别,所以这种慈悲又是一种平等的慈悲,因为对于慈悲的对象而言,它们本无差别;对于慈悲的主体而言,它本身并无所求,也无所执,所以能对所有的对象都一视同仁。

其次,无缘慈悲是无执著的慈悲,没有“心著诸法”。它既不执著于可见之相,也不执著于不可见之法,甚至也不执著于慈悲本身,即将慈悲作为一种实体的东西来加以追求——如果是这样的话就会产生新的执著——爱见大悲,即由于执著于慈悲而生的慈悲心,《维摩经·问疾品》云:“于诸众生若起爱见大悲,即应舍离。”[32]也就是说不要为了慈悲而去慈悲,慈悲不是我们要去追求的一个对象,而是在我们觉悟之后自然呈现的一种状态,它不是人的一种目的,而是人的一种境界。当我们执著于“慈悲”时,一方面,这种执著本身就是有违佛法的;另一方面,这个“慈悲”也不是真的慈悲,而是我们通常所讲的“怜悯”。而所谓怜悯只是对弱者的同情、关怀,所以在这种所谓的“慈悲”中是暗含了一种不平等的地位——即慈悲的主体高高在上,而慈悲的对象则成为一种需要救助的弱者,这本身就是一种分别心的生起,是有违佛法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有无执著之心就成为真慈悲与假慈悲之间的一条界线——如果有执著之心,即便是有慈悲的意愿也是假慈悲;而如果没有执著之心,日常之情也可能成为一种真慈悲,“在一切法空的深悟中,不碍缘有,还是见到众生的苦痛,只是不将它执以为实有罢了”[33]

再次,无缘慈悲是即空而起的慈悲。无缘慈悲之所以是无执著的慈悲,原因就在于它是即空而起的慈悲,“即空而起慈,这便叫无缘慈”[34]。也就是说无缘慈悲是首先觉悟了万法皆空的真相,然后面对众生皆苦的现象而产生了要拔苦予乐的慈悲之情,“菩萨并非见到了真实的众生或真实的法而起慈悲心的,他是通达了一切法空之后而起慈悲心的,这便叫做无缘慈”[35]。因为万法皆空,所以实相无相——因为万法皆空,所以空无所执,无所执著;因为实相无相,所以万法了无分别。

在这样的意义上,无缘慈悲是最大的慈悲,也是最广的慈悲,它无时不有,无处不在,它的对象是遍及一切时间和空间中的众生与法;无缘慈悲是最彻底的慈悲,也是最根本的慈悲,它将佛的慈悲与佛的空性智慧相结合,从而将这种情感上升为智慧之道,同时也让佛的智慧之道在这种情感中显现出来[36],即彰显了佛教悲智双运的最伟大的智慧和最伟大的情感——一方面它不舍大悲,拔苦与乐,利乐众生,另一方面它又不离般若,不执一切,不落一处。同时,两者又相互规定,相互补充——因为智慧,所以慈悲;由于慈悲,才见智慧。如果这是从肯定方面讲的话,那么反过来,从否定反面来讲,两者之间又呈现出这样的关系——没有慈悲之心的智慧,还不是佛的智慧,即大智慧;没有智慧的慈悲之情,也还不是佛的慈悲,即无缘慈悲(大慈大悲)。

因此,最后,这种即空而起的无缘慈悲同时也是智慧的慈悲。

所以,就不执著性和空性智慧而言,只有无缘慈悲才是真正的佛的慈悲,但是就爱的无私性、广博性、无分别性和平等性而言,众生缘慈悲和法缘慈悲也是佛的慈悲。因此,我们将前者称为狭义的佛的慈悲,将后者成为广义的佛的慈悲,狭义的佛的慈悲是广义的佛的慈悲中境界最高的、最根本的慈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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